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盛股份股票代码:603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住所 | 通讯地址 |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 临海市柏叶西路与立发路转角 | 临海市柏叶西路与立发路转角 |
高献国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蓝盾花园 | 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
高峰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白塔小区 | 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
高强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花城 | 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
高远夏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赵巷 | 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
郑国富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后塘路 | 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股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盛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 | 指 |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 |
万盛股份、万盛、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受让方 | 指 | 珠海厚赢一号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指珠海厚赢一号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万盛投资、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合计持有的万盛股份19,893,534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74%。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收购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82557527002W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高献国 |
注册资本 | 800万元整 |
住所 | 临海市柏叶西路与立发路转角 |
成立日期 | 2010年6月18日 |
经营期限 | 2010年6月18日至2030年6月17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业务,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药品、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外)销售。 |
(二)高献国先生,身份证号码33262119600602****,中国国籍,持有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蓝盾花园。
(三)高峰先生,身份证号码33262119631120****,高献国之胞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白塔小区;
(四)高强先生,身份证号码33260219751212****,高献国之胞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花城;
(五)高远夏先生,身份证号码33262119360501****,高献国之父,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赵巷;
(六)郑国富先生,身份证号码33262119551018****,高献国配偶之胞兄,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后塘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高远夏为高献国、高峰、高强之父,郑国富为高献国妻子之胞兄,万盛投资系由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控制的公司。万盛投资、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万盛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高献国 | 男 | 中国 | 台州临海 | 否 | 董事长、经理 |
周三昌 | 男 | 中国 | 台州临海 | 否 | 董事 |
金译平 | 男 | 中国 | 台州临海 | 否 | 董事 |
高峰 | 男 | 中国 | 台州临海 | 否 | 董事 |
张继跃 | 男 | 中国 | 台州临海 | 否 | 董事 |
王克柏 | 男 | 中国 | 台州临海 | 否 | 监事 |
三、上市公司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图示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相关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转让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万盛投资、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9,893,5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4%,其中万盛投资转让5,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高献国转让7,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9%,高峰转让公司2,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高强转让公司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高远夏转让公司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郑国富转让公司2,343,5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变动前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后 | ||
持股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万盛投资 | 104,519,800 | 30.15% | -5,500,000 | 99,019,800 | 28.57% |
高献国 | 29,183,854 | 8.42% | -7,250,000 | 21,933,854 | 6.33% |
高峰 | 11,220,401 | 3.24% | -2,800,000 | 8,420,401 | 2.43% |
高强 | 2,503,948 | 0.72% | -1,000,000 | 1,503,948 | 0.43% |
高远夏 | 5,025,378 | 1.45% | -1,000,000 | 4,025,378 | 1.16% |
郑国富 | 5,306,764 | 1.53% | -2,343,534 | 2,963,230 | 0.85% |
合计 | 157,760,145 | 45.51% | -19,893,534 | 137,866,611 | 39.7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万盛股份137,866,611股,持股比例下降至39.7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三、相关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盛投资、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于2020年11月24日与珠海厚赢一号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9,893,5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4%)协议转让给珠海厚赢一号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二:高献国
甲方三:高峰甲方四:高强甲方五:高远夏甲方六:郑国富乙方(受让方):珠海厚赢一号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标的股份转让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将其合计持有之上市公司19,893,534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股份转让的同时,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
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22.85元/股的90%即20.57元/股,转让总价为409,209,994.38元(大写:肆亿零玖佰贰拾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叁角捌分,含税)。
3、标的股份的交割日为标的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日期。
4、甲乙双方同意,自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的交割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受让价格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第二条 股份转让程序及价款支付
1、首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1)首期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9,209,994.38元(大写:壹亿零玖佰贰拾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叁角捌分),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并在满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柒(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书面或邮件指定的账户。
(2)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后伍(5)个交易日内,应与乙方共
同向中登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申请。
2、剩余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1)于乙方合伙人广发信德共赢一号私募股权基金及广发信德共赢二号私募股权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且不早于标的股份于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后伍(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62,000,000元整(大写:陆仟贰佰万元整);
(2)自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毕贰拾(2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38,000,000元整(大写: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日起成立,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准)正式生效。本协议任何一项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无效。
(1)协议签署各方完成所有内部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合伙人会议审批等;
(2)本交易得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万盛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04,519,8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30.1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2,24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9.98%,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15.07%。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高献国持有万盛股份29,183,854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8.42%,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4,6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0.03%,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4.2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高峰持有万盛股份11,220,401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3.24%,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0,055,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61%,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2.9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高强持有万盛股份2,503,948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0.72%,未质押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高远夏持有万盛股份5,025,378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1.4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9.90%,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0.29%。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郑国富持有万盛股份5,306,764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1.53%,未质押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57,760,145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45.51%,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7,895,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9.38%,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22.47%。
除上述情形外,高献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万盛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及协议转让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万盛股份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电话:0576-85322099联系人:阮丹丹
(以下无正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临海市 |
股票简称 | 万盛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0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万盛投资、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临海市柏叶西路与立发路转角、临海市古城街道蓝盾花园、白塔小区、靖江花城、赵巷、后塘路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57,760,145股 持股比例:45.5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7,866,611股 变动数量:19,893,534股 持股比例:39.77% 变动比例:5.7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