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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17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3月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曾巧女士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关于2010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对公司主要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专项报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专项报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建立了规范、高效、权责明确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充分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资产的完整性,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董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开拓,遵章守法,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与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并无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6、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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