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9

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

王雪欣,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录友,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马 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 军,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

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从2018年11月13日至2020年6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诉讼、仲裁事项15件,涉案金额10.08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56%。公司在收到起诉书或知悉被起诉后,未及时对外披露,存在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二、重大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

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8日,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陆续出现债务到期未及时清偿情况,累计逾期未偿还债务74,366.74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84%,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的情况。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称,公司对2019年前三季度确认的部分项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其中蒸汽重整工艺装置管道项目追溯调整收入1.59亿元、调减净利润1.12亿元;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项目追溯调减收入2.15亿元、调减净利润1.83亿元。上述更正导致公司对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

2.10亿元、3.21亿元、3.74亿元,变更幅度分别为148%、132%、91%;对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分别调减1.55

亿元、2.50亿元、2.95亿元,变更幅度分别为296%、196%、172%。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3条、第11.1.1条、第11.11.3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雪欣、董事兼总经理孙录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孙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雪欣、董事兼总经理孙录友、董事会秘书马明、财务总监孙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