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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4

的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自身独立性判断,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转让强身药业100%股权,是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做出的决策,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交易将采用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定价原则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林秀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林秀松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林秀松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该成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我们认为其具备所聘职位的履职能力,均能够胜任所聘职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林秀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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