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放弃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等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回避:6票
关联董事何勤、汪思洋、裴蓉、杨庆军、许良、李宏娅回避表决。公司拟放弃参股合伙企业武汉健民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优先购买权,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的《关于放弃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等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将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