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临2020-46号公告),经核查发现该公告中一项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原文中两处“《调查通知书》(辽政调查字[2020]101号)”文字错误,现更正为“《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2020]101号)”。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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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