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2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6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截止2020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6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