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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4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27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44.4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7,0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4,952,830.1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097,169.81元。2020年7月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3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变更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拟注销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29973200035403598”、“20000029973200035404188”),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新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相关事宜。本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将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云涌科技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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