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
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