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ZHAOWEI MACHINERY&ELECTRONIC CO.,LTD(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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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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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各方主体及常用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兆威机电 | 指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 |
兆威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本公司的前身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
兆威控股 | 指 |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聚兆德投资 | 指 | 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清墨投资 | 指 | 共青城清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惠州兆威 | 指 | 惠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
香港兆威 | 指 | 兆威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
德国兆威 | 指 | 兆威驱动有限公司 |
东莞兆威 | 指 | 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
武汉数字化 | 指 | 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惠州立灵 | 指 | 惠州市立灵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丰联 | 指 | 广东丰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君盛投资 | 指 | 苏州君盛大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阳光创富 | 指 | 深圳阳光创富实业有限公司 |
华为 | 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vivo或维沃 | 指 | 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OPPO或欧珀 | 指 | 东莞市欧珀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小米 | 指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罗森伯格 | 指 | 罗森伯格技术(昆山)有限公司 |
德国博世 | 指 | 罗伯特·博世股份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总部位于德国 |
弗兰德 | 指 | 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南宁富桂 | 指 | 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建溢集团 | 指 | 建溢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康普通讯 | 指 | 康普通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天津追觅 | 指 | 追觅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Moatech | 指 | Moatech Co.,Ltd.,系美蓓亚三美株式会社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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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 | 指 | 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
艾利门特 | 指 | 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 |
恒驱电机 | 指 |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大华 | 指 | 深圳大华轴承有限公司 |
唯真电机 | 指 | 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日本电产 | 指 |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 |
德国IMS | 指 | IMS Gear |
德昌电机 | 指 | 德昌电机控股有限公司 |
力嘉精密 | 指 | 力嘉精密有限公司 |
瑞声科技 | 指 |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鸣志电器 | 指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安和精密 | 指 | 上海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美特电机 | 指 | 常州市美特精密电机有限公司 |
正元电机 | 指 | 深圳市正元电机有限公司 |
东莞群胜 | 指 | 东莞群胜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飞荣达 | 指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硕贝德 | 指 |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凯中精密 | 指 |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天龙股份 | 指 |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超腾 | 指 | 珠海超腾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
深圳市市监局 | 指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发行A股的行为 |
A股 | 指 |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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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评估机构 | 指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近三年、报告期、报告期内、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各期内 | 指 |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各报告期末 | 指 |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 |
新收入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 |
二、专业术语
齿轮模数 | 指 | 齿轮齿形大小的参数,计算方法为齿距除以圆周率π所得的商,以毫米计 |
齿轮精度 | 指 | GB/T10095 2008国家标准确定的齿轮精度制,精度分为13级,其中0级最高,12级最低 |
微型齿轮 | 指 | 模数小于0.2mm的齿轮,也称为微小模数齿轮 |
微型电机 | 指 | 体积、容量较小,输出功率一般在数十瓦以下的电机,用途、性能及环境条件要求特殊的电机 |
模具成型法 | 指 | 依靠模具作为工具进行各类零件成型方法的统称 |
塑料注射成型 | 指 | 是将塑料在注塑机加热料筒中塑化后,由柱塞或往复螺杆注射到闭合模具的模腔中形成制品的塑料加工生产工艺 |
金属粉末注射成型 | 指 | 是将金属粉末与有机粘结剂均匀混合,经制粒后采用注射成型的方法制作胚料,再经过脱脂、烧结等,制造金属材料制品的生产工艺 |
粉末冶金成型 | 指 | 制取金属粉末或用金属粉末(或金属粉末与非金属粉末的混合物)作为原料,经过成形和烧结,制造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各种类型制品的生产工艺 |
模流分析 | 指 | 运用数据模拟软件,通过电脑完成注塑成型的模拟仿真、模拟模具注塑的过程,得出一些数据结果,通过这些结果对模具的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完善模具设计方案及产品设计方案 |
模具型腔设计 | 指 | 构成产品空间的零件(成型产品)外表面的模具零件的设计 |
模具嵌件成型工艺 | 指 |
智能家居 | 指 | 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 |
4G通信 | 指 | 4th-Generation,第四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也称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
5G通信 | 指 | 5th-Generation,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也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工业“四基” | 指 |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规〔2014〕67号),工业“四基”系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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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 | 指 |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即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微米 | 指 | 长度度量单位,符号为μm,1微米相当于1米的一百万分之一 |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齿轮与电驱动分会 | 指 | CGMA,原名中国齿轮专业协会,由齿轮及齿轮传动零部件的生产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各级行业服务机构、用户及与齿轮相关的原材料、机床、刀具、量仪、油品等生产销售企业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行业社会团体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指 | CMIF,在中国工业管理体制改革中由机械工业全国性协会、地区性协会、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等自愿组成的综合性行业协会组织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 指 | 是由以机械工程师为主体的机械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在机械工程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设计、制造、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单位、团体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
ISO9001 | 指 | ISO9001是ISO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 |
ISO14001 | 指 | ISO14000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用于帮助组织实现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统一,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 |
IATF16949 | 指 | 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合公布的一项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行业性质量体系要求,该标准原名为ISO/TS16949:2009 |
ISO13485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国际标准,该标准是专门用于医疗器械产业的一个独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
GB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GB/T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推荐性标准 |
JB/T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推荐性标准 |
PMC | 指 | PMC即Production material control的缩写。是指对生产的计划与生产进度,以及物料的计划、跟踪、收发、存储、使用等各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和呆滞料的预防处理工作。PMC部主要有两方面的工作内容。即PC(生产计划、生产进度的管理)与MC(物料的计划、跟踪、收发、存储、使用等各方面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呆废料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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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二)清墨投资的承诺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清墨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三)聚兆德投资的承诺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聚兆德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四)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叶曙兵、李平、甄学军、王立新、游展龙、周海、左梅、邱泽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海周、谢燕玲、叶曙兵、李平、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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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王立新、游展龙、周海、左梅、邱泽恋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五)其他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的股东谢伟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发行人股东聚兆德之有限合伙人李海、邱显生、谢伟武、游敏胜、邱泽恋,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的亲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二、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兆威控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李海周、谢燕玲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清墨投资为李海周、谢燕玲控制的企业,聚兆德投资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主体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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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人/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的预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即可实施本预案中一项或数项措施,以使公司股票稳定在合理价值区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中,公司将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在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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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但选用增持股票方式时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且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首次达到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公司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1)股份回购价格
确定回购价格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以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基础,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的价格区间。
(2)股份回购金额
确定回购金额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以不高于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作为股份回购金额的参考依据,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
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以后,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股份回购期限
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分期执行,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使用完毕,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首次达到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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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且在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控股股东在12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即控股股东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同时控股股东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2)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应少于500万元(如与上述(1)项的增持比例冲突的,以上述第(1)项为准)。
(3)增持股份的价格:以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基础,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首次达到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且在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首次已增持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应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30%。(如与上述(1)项的增持比例冲突的,以上述第(1)项为准)。
(3)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4)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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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作出承诺:本公司保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的全套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复印件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对此依法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作出承诺:本人/本单位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的全套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复印件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对此依法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海周、谢燕玲、叶曙兵、李平、沈险峰、侯建华、胡庆、甄学军、王立新、游展龙、周海、左梅、邱泽恋作出承诺:本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的全套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复印件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对此依法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有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承诺:若本所因过失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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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由有权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赔偿金额,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评估机构承诺:若本公司因过失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五、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及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股票成功,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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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①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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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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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六、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2,667万股新股,发行后的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0,667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大幅度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时间,新建项目在建设期和投产初期对公司盈利的贡献较小,无法在发行当年即达到预期效益。受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发行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因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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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较快而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形,公司的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与现有业务关系紧密,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产能扩张、设备升级及技术升级,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性盈利能力,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的相关内容。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专业技术团队,主要由一批长期从事微型传动系统开发的工程师队伍组成,已形成从研发、设计、制造、装配到检测的系统性、全方位的人才队伍。公司主要研发人员均具有多年的微型传动行业从业经验,专业涵盖微型传动系统设计开发、齿轮传动参数设计、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注塑成型、自动化集成装配、齿轮精度检测和传动系统测试等领域,具有良好的理论技术基础和丰富的研发实践经验。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62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66人。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入选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万人计划?”。
2、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建有广东省微型齿轮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深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未来产业),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同时,公司是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与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承担了多项省市科技攻关项目,参与了塑料齿轮精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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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标准的起草与制订,并主办了2018年全国小模数齿轮年会。
同时,公司重视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截至2020年8月末,公司拥有专利132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0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3、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通过性能优越、质量过硬、品类齐全的产品,赢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目前,公司客户主要为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或为其提供产品制造服务或产品的供应商,如德国博世、华为、OPPO、vivo、iRobot、康普通讯、天津追觅等。通过为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公司积极参与到国际化竞争中,有效提升了公司自身实力与知名度,保持了在国内外市场的先进性和竞争力。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对营销网络和营销团队的建设,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公司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1、现有业务面临的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风险、毛利率下降风险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针对这些风险,公司制定了如下举措:
(1)加强对营销服务网络的建设,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对下游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设计开发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加强经营管理等方面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定制化服务;加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丰富客户资源,不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
(2)紧跟最新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适时开发新产品及推动产品更新换代,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采取差异化的经营策略,积极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稳定和提高产品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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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科学合理安排公司资金的运用,增强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产负债率。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执行销售信用政策,加大对到期货款的催收力度;
(2)加强存货管理:采取“以销定采”、“以销定产”的采购策略和生产策略,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计划,根据客户订单(或订单预测)及交货期等需求备货,对发出商品进行及时的核对和清理;
(3)加强预算管理,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提高公司利润率;
(4)采用多样化的融资渠道筹集发展所需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募集资金投资管理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对其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明确规定,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并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建设,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的收入水平、盈利能力等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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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发行人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和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就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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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任何情况下,本人/本单位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本单位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时,本人/本单位将及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保荐人对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是基于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及变化趋势所做的预测,具有合理性;公司已针对本次发行做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即期回报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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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作出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作出承诺:
1、本人/本单位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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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本人/本单位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本人/本单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海周、谢燕玲、叶曙兵、李平、沈险峰、侯建华、胡庆、甄学军、王立新、游展龙、周海、左梅、邱泽恋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并作出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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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自相关投资者遭受损失至本人履行赔偿责任期间,发行人有权停止发放本人自发行人领取的工资薪酬。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微型传动行业属于工业“四基”中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具有量大面广的显著特征,下游行业多集中于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
公司下游行业分布广泛,下游市场需求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如通信设备行业4G、5G升级换代的规模与速度,会影响公司应用于通信基站电调系统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的发展;智能手机渗透率、全面屏替换率和全面屏解决方案的更新换代会影响到公司应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的发展;汽车产销量增长趋势及智能化水平的提升会影响到公司汽车电子类微型传动系统业务的发展。虽然近年来随着各领域智能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逐渐增加,下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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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带动了公司业务迅速发展,但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受各种因素影响发生较大波动,出现消费需求下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减缓、对外出口规模萎缩,将导致公司下游行业升级换代延迟或发展速度减缓,可能会造成公司出现业务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等状况。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微型传动行业与传统传动行业在产品规格、主要材料、生产工艺、主要功能、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国内进入到这一新兴细分领域的企业相对较少,市场竞争主要集中于德国IMS、日本电产等外国企业以及以公司为代表的中国企业。
日本电产、德国IMS等国际知名企业,进入行业较早,资金实力强,经营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一定竞争压力。德昌电机、力嘉精密等国内竞争对手,积极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品品质,争取国内市场份额。因此,公司在国内国外均面临一定程度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资金实力、经营管理等方面及时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给公司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下游行业新的市场需求,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先后成功开发了用于通信基站电调系统、共享单车智能锁、个人护理洁面仪、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智慧电视摄像头升降模组、两轮车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具体场景的微型传动系统,在公司不同发展阶段有力地促进了公司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公司下游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新的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涌现,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适时开发新产品及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将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将失去行业前列的行业地位,影响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及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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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
2018年下半年,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成功开发了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并在业内率先实现大规模生产。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3,129.78万元、107,821.35万元和13,43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5%、60.48%和24.41%,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带动了公司2018年和2019年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和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方案的智能手机新品有所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1-6月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的销售收入为13,432.67万元,虽然2020年下半年该业务预计仍能维持较大规模收入,但公司预计该业务2020年全年收入较2019年下降较多,从而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构成较大影响。
虽然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5G通信基站、智慧电视、服务机器人等市场将大幅增长,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相关领域的业务收入,但该部分增量业务收入可能无法完全填补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业绩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894.44万元、75,693.84万元、178,283.62万元和55,039.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396.23万元、12,962.81万元、34,848.38万元和10,103.93万元。2017年至2019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大幅增长,尤其是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8年分别增长了
135.53%和168.83%。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3,129.78万元、107,821.35万元和13,43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5%、60.48%和24.41%,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如前所述,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和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方案的智能手机新品有所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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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及全球扩散等因素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供应延迟,客户新增订单不及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虽然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5G通信基站、智慧电视、服务机器人等市场将大幅增长,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相关领域的业务收入,但该部分增量业务收入可能无法完全填补因新冠疫情及智能手机领域业务下降对公司收入的影响。因此,虽然公司预计2020年经营业绩仍会保持较大规模,但较2019年将有所下降。
(六)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61%、36.77%、32.47%和
33.21%,呈下降趋势但仍能维持合理水平。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同时公司凭借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和良好的品牌效应,积极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成功进入市场规模较大或毛利率较高的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新兴行业或支柱行业,从而保持合理的毛利率水平。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紧跟市场需求、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开拓新增客户,以抵消部分产品毛利率下降及销售结构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9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52号的《审阅报告》。
经审阅,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226.63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4.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15.63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2.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04.66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6.49%。2020年1-9月,公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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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下降及新冠疫情影响所致。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就业绩下降风险进行了重大风险提示。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虽然公司业绩有所下降,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2020年7-9月和1-9月经营业绩分析
经审阅,2020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87.12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6.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9.09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9.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00.73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25%。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226.63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4.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15.63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2.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704.66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26.49%。
公司2020年7-9月和1-9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主要系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下降及新冠疫情影响所致。但从降幅来看,2020年7-9月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下降幅度要大于2020年1-9月合计数据,主要原因系:2019年1-9月公司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在各季度并非均匀分布,2019年7-9月公司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达到39,368.63万元,占2019年1-9月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的比重为48.48%,占2019年7-9月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70.54%,是2019年该业务收入单一季度最高点,而到2020年7-9月,受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方案的智能手机新品减少的影响,公司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已降至4,030.14万元,占2020年7-9月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13.41%,与2019年同期相比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降幅达到89.76%。
2020年7-9月,除智能手机领域业务外,公司其他产品实现收入26,018.67万元,较2019年同期大幅上升58.24%,收入占比也达到86.59%,因此,公司基本摆脱了对智能手机领域业务的依赖。随着5G通信基站、扫地机器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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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等领域的业务大幅增长,公司2020年全年业绩预计可实现。
十一、2020年1-12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2020年1-9月业绩实现情况、2020年10月已发货情况和截止2020年10月末的未完结订单及订单预测、产品开发交付进度、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等信息,公司2020年1-9月经审阅的经营业绩和1-12月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1-6月 | 1-9月 | 1-12月(预) | 1-6月 | 1-9月 | 1-12月 | |
营业收入 | 55,039.51 | 85,226.63 | 125,929.37~130,095.98 | 74,443.78 | 130,550.77 | 178,283.83 |
营业成本 | 36,753.11 | 56,504.45 | 83,283.27~86,275.76 | 53,091.67 | 90,649.42 | 120,330.86 |
营业利润 | 12,498.41 | 20,459.87 | 30,239.61~31,214.07 | 13,570.93 | 26,963.20 | 41,566.94 |
利润总额 | 12,481.20 | 20,438.33 | 30,151.59~31,126.06 | 13,574.48 | 26,957.38 | 41,378.27 |
净利润 | 10,996.54 | 17,915.63 | 26,371.56~27,199.85 | 11,863.38 | 23,253.51 | 35,796.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103.93 | 16,704.66 | 25,106.53~25,934.82 | 11,489.14 | 22,723.94 | 34,960.34 |
注:上表中2019年1-9月和2020年1-9月数据已经会计师审阅,未经审计。
从上表可知,公司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85,226.63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34.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704.66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26.49%。
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约为125,929.37万元至130,095.98万元,较2019年下降27.03%至29.37%;预计2020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25,106.53万元至25,934.82万元,较2019年下降25.82%至28.19%,主要原因系:一是公司预计2020年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将有所下降,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供应延迟,客户新增订单不及预期,且部分国外业务和终端市场以国外为主的国内业务仍受到一定影响,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虽然公司2020年业绩预计有所下降,但公司盈利规模仍能维持一定水平,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平仍处于正常状态。
2020年业绩预计数据仅系公司综合考虑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情况、自身经营情况和在手订单情况做出的预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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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览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 基本情况 |
1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 | 每股面值 | 1.00元 |
3 | 公开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发行2,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没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4 | 每股发行价格 | 75.12元/股 |
5 | 发行市盈率 | 22.99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6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10.04元/股(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7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24.72元/股(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8 | 发行市净率 | 3.04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9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10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11 | 承销方式 |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
12 | 预计募集资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为200,345.0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3,362.57万元 |
二、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约16,982.47万元,主要包括:
项目 | 费用 |
保荐承销费 | 15,309.39万元 |
审计、验资费 | 800.00万元 |
律师费 | 405.66万元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392.45万元 |
发行手续费等 | 74.97万元 |
合计 | 16,982.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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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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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ZHAOWEI MACHINERY & ELECTRONIC CO., LTD.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周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01年4月19日 |
股改时间 | 2018年1月10日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 |
邮政编码 | 518105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模具、塑胶五金制品、齿轮箱、传动系统、电子控制产品的技术开发;模具、塑胶五金制品、齿轮箱、传动系统、机电成套设备、电子控制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轴承及配件劳务加工;模具、塑胶五金制品、齿轮箱、传动系统、机电成套设备、电子控制产品的生产。 |
联系人 | 邱泽恋 |
联系电话 | 0755-27323919 |
传真 | 0755-27323949 |
公司网址 | www.szzhaowei.net |
电子邮箱 | zqb@szzhaowei.net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兆威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2017年12月2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以兆威有限原股东李海周、兆威控股、聚兆德投资、清墨投资、谢伟群为发起人,以兆威有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6,782.91万元为基础,按照1:0.4767的比例折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余额部分8,782.9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8年1月10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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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8548191B。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兆威控股、李海周、聚兆德投资、清墨投资、谢伟群,各发起人所持股份及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兆威控股 | 3,800.00 | 47.50 |
2 | 李海周 | 1,949.00 | 24.36 |
3 | 聚兆德投资 | 1,100.00 | 13.75 |
4 | 清墨投资 | 1,100.00 | 13.75 |
5 | 谢伟群 | 51.00 | 0.64 |
合计 | 8,000.00 | 100.00 |
1、兆威控股
兆威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注册名称 |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26652578T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周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股东构成 | 李海周先生持有55%股权,谢燕玲女士持有45%股权 |
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成立日期 | 2015年3月3日 |
2、李海周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1997年1月至2018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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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任西乡镇兆威塑料制品厂负责人。2013年2月至2017年8月,任兆威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惠州兆威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兆威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任聚兆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担任武汉数字化监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东莞兆威执行董事。2001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兆威机电董事长。
3、聚兆德投资
聚兆德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注册名称 | 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409-12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5MA35K4F37X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沈亚强 |
注册资本 | 55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6年8月15日 |
4、清墨投资
清墨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注册名称 | 共青城清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409-12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5MA35KAKN9R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谢燕玲 |
注册资本 | 550万元 |
合伙人构成 | 谢燕玲持有50%的份额,李海周持有50%的份额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6年8月30日 |
5、谢伟群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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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4231982****。2005年至今一直在兆威机电从事研发工作,为公司高级项目工程师。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后总股本预计不超过10,667万股。
发行人全体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兆威控股 | 3,800.00 | 47.50 |
2 | 李海周 | 1,949.00 | 24.36 |
3 | 聚兆德投资 | 1,100.00 | 13.75 |
4 | 清墨投资 | 1,100.00 | 13.75 |
5 | 谢伟群 | 51.00 | 0.64 |
合计 | 8,000.00 | 100.00 |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自然人股东谢伟群系自然人股东李海周的亲属(谢伟群系李海周配偶谢燕玲的弟弟)。李海周、谢伟群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4.36%和0.64%的股份。李海周为兆威控股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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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55%的股权,兆威控股持有发行人47.50%的股份;李海周为聚兆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聚兆德投资3.09%的份额,聚兆德投资持有发行人13.75%的股份;李海周为清墨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清墨投资50%的份额,清墨投资持有发行人13.75%的股份。
除上述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诸多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微型传动系统和精密注塑件。公司主要产品为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等。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三大类产品。
1、微型传动系统
微型传动系统主要作用是将动力装置提供的动力进行转换并传递给执行机构,发挥着传递动力、控制、变速、换向等重要作用。公司微型传动系统属于工业“四基”中的核心基础零部件,是伴随通信技术、物联网、机器人、汽车电子等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兴产品,具有微型、高精度、高可靠性、轻量化、低噪音等特点,产品应用领域广、市场需求量大。
报告期内,公司微型传动系统广泛应用于移动通信、汽车电子、智能家居与机器人、医疗与个人护理等领域。
2、精密注塑件
公司生产的精密注塑件主要用于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领域,具有应用领域广、应用场景多、细分产品差异大等特点,具体包括用于汽车发动机节气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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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器中的耐高温齿轮零部件,用于汽车ABS刹车系统的高精密部件,用于4G通讯基站的高精密组件,用于5G通讯基站的振子塑胶组件,用于光纤通讯的高精密连接器部件,以及用于各类微型传动系统的齿轮、蜗杆、齿轮箱箱体等部件。
3、精密模具
公司生产的精密模具主要用于为客户定制化开发和生产新产品,不单独对外销售。按模具成型工艺,公司精密模具可分为塑料注射模、金属粉末注射模、粉末冶金压制模等。
(三)发行人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基本为定制化产品,标准化程度较低,因此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包括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以国内市场为主。公司客户多为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下游行业的知名企业或为其提供产品制造服务的供应商。公司部分客户作为最终客户,将其生产制造全部或部分外包,公司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后,前期的产品开发、商业谈判等均与最终客户确定,后续的销售订单、送货、开具发票、销售收款等均与最终客户供应链体系内为其提供产品制造服务的供应商完成。
1、销售流程
公司一般通过网络平台推广、参加展会、参与招投标、老客户引荐、技术交流等方式接触客户,获取客户的需求信息,依照客户的产品需求进行产品研发与生产。若客户需求为新产品,公司按客户具体要求,经过技术交流、方案设计、模具制作、产品试样、小批量试产等阶段,经客户最终确认后,公司才进行批量生产;若为原有产品,送样检测合格后,公司按客户订单需求进行批量生产。少量境内客户为实现“零库存管理”,公司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的产品需先行托管,待客户实际领用时才视为产品移交。
2、定价原则
公司主要产品基本为定制化产品,标准化程度较低,因此主要采用成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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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定价原则,具体价格在考虑产品生产成本、技术水平、订单批量、市场竞争、未来业务延伸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谈判协商确定。对于部分采取招投标模式的客户,公司产品投标价格也根据成本加成原则,并考虑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后确定。公司主要产品微型传动系统与精密注塑件,均采用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但定价依据有所不同。公司微型传动系统成本主要由微型电机成本和齿轮箱成本构成。其中,微型电机在产品成本中占比相对较高,系自外部采购,公司成本加成比例较低;齿轮箱成本在产品成本中占比相对较低,但包含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投入,因而附加值较高,成本加成比例也较高。精密注塑件成本主要由材料成本与注塑费用等构成,包含了公司在精密模具设计与精密加工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因而其成本加成比例相对较高。
公司产品在销售定价时,也会考虑产品开发费用。公司产品开发费用主要包含前期产品设计费用、模具开发费用、工装治具开发费用等。其中,模具开发费用是最主要的部分,而前期产品设计费用主要为人力成本,工装治具开发费用多以制造费用形式计入产品成本作为销售定价的依据。
对于模具开发费用,公司大部分会单独收取一定的开模费用,另有部分模具费用摊入产品价格中。对于单独收费的模具,公司在对外报价时,不以模具盈利为主要目标,而是综合考虑客户实力、产品订单量、技术水平、加工难度、模具成本、未来业务延伸等因素,通过参与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最终价格,甚至部分大客户的模具为亏损报价,如华为等。
3、信用政策
在产品销售方面,公司对不同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期限,对新客户或小客户一般采取款到发货方式,对于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大中型客户,公司一般给予30天至150天的信用期。在模具销售方面,为降低产品开发风险,除少量长期合作、信誉较好的大中型客户外,公司通常在签订模具合同后预收部分款项,待产品获得客户最终确认或收到大批量订单后收完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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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微型电机、塑胶粒、支架、轴、齿轮、外壳、模具材料、轴承、五金材料及配件、包材、电子料及其他等。公司从事微型传动系统与精密注塑件的研发和生产多年,凭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建立了稳定的供货渠道,为公司获取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提供了保证。
(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以及竞争情况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诸多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微型传动系统和精密注塑件。公司在微型传动系统设计开发、精密齿轮模具设计开发、微型精密齿轮零件制造、集成装配、性能检测等方面掌握了核心技术和工艺,是国内少数拥有较为完善生产工艺并实现规模化应用的企业之一。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实现了快速发展,营业收入由54,894.44万元迅速增长至178,283.62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80.22%,公司的行业地位得以显著提升。尤其是在微型传动行业,公司的设计开发与制造技术、产品的性能与品质处于行业前列,成为国内少数成功参与到该行业的企业之一,并得到了行业与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客户涵盖德国博世、华为、vivo、OPPO、小米、iRobot、康普通讯、天津追觅等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或为其提供产品制造服务的供应商。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1)日本电产株式会社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成立于1973年,主要从事精密小型电机、车载及家电/商用/工业用电机、机器装置、电子/光学零部件及其他关联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发行人用于智能手机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日本电产的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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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MS Gear
IMS Gear,成立已逾百年的德国企业,是齿轮和传动技术领域领先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齿轮部件、主轴传动装置、正齿轮传动装置、涡轮传动装置和行星齿轮传动装置等。发行人用于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德国IMS的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3)德昌电机控股有限公司
德昌电机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59年,香港上市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电机、驱动子系统及相关机电零件等。
发行人用于通信设备和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德昌电机的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4)力嘉精密有限公司
力嘉精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香港非上市公司,主要设计和生产精密塑料齿轮和塑料零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玩具、家电、智能家居、医疗等领域。
发行人用于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力嘉精密的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5)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香港上市公司,是消费电子行业知名的微型技术元器件供应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式装置及超薄笔记本电脑等领域。
发行人用于智能手机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瑞声科技的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6)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技术应用领域的控制执行元器件及其集成产品的研发和经营,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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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控制电机及其驱动系统,LED智能照明控制与驱动产品、设备状态管理产品和系统、电源电控及继电器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舞台灯光、工厂自动化、安防系统、专业打印机、通信设备、娱乐设施、汽车等领域。
发行人用于通信设备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鸣志电器的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7)上海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安和精密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非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微型振动马达的研发、生产与应用,产品广泛用于移动通讯产品和穿戴式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环、手表等。
发行人用于智能手机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安和精密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8)常州市美特精密电机有限公司
常州市美特精密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非上市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同步电机、减速电机、怠速电机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智能锁具、舞台灯光、监控器云台、冷暖通阀门、医疗器械、数码娱乐、家用电器等各种自动化控制领域。
发行人用于通信基站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美特电机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9)深圳市正元电机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元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非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直流空心杯电机和精密传动系统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机器人、智能电器、医用器材、工业自动化和通讯工程等领域。
发行人用于通信基站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正元电机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10)东莞群胜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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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群胜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非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传动机构、精密齿轮与粉末冶金制品、塑料制品的设计与制造,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工具传动机构、园艺工具传动机构、汽车传动机构、OA事务机器及自动贩卖机传动机构等。发行人用于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微型传动系统与东莞群胜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1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在通讯设备、计算机、手机终端、汽车电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等领域。
发行人移动通信类精密注塑件与飞荣达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12)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无线通信终端天线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涉及移动智能终端天线、精密模具设计制造、无线充电产品、指纹及传感器模具、半导体先进封装测试、智能检测治具及装备等领域,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笔记本电脑、骑车、无人机、安防监控等领域。
发行人移动通信类精密注塑件与硕贝德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1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开发各类高技术要求的换向器、集电环、连接器等精密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办公用品、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航空航天等领域。
发行人汽车电子类精密注塑件与凯中精密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1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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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模具和产品注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类、消费电子类、电工电器类等塑料零部件。
发行人汽车电子类精密注塑件与天龙股份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15)Aspel Group
Aspel Group,比利时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注塑件设计、制造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例如雨刮系统、驾驶辅助系统、电子与电气化系统以及汽车空调与汽车控制系统等。
发行人汽车电子类精密注塑件与ASPEL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16)珠海超腾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珠海超腾精密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主要从事精密塑胶零件及塑胶模具的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用于微型电机配件的精密注塑件与珠海超腾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关系。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建有广东省微型齿轮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未来产业),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同时,公司是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与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承担了多项省市科技攻关项目,参与了塑料齿轮精度国家标准的起草与制订,并主办了2018年全国小模数齿轮年会。
同时,公司重视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截至2020年8月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的专利132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0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微型传动系统是基于微电机、精密加工技术,集传动、控制、传感等功能于一体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涉及机、电、磁、材料、化学、信息和控制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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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系统地掌握了从微型传动系统设计开发到精密齿轮模具设计开发、微型精密齿轮零件制造、集成装配、性能检测等一整套核心技术,并拥有较为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微型传动系统设计开发方面,公司拥有结构设计工程师、电子工程师、IE工程师、电机工程师等在内的专业团队,并有丰富的项目开发经验,可以为客户的产品开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公司自主开发的齿轮传动系统综合设计平台,可实现平行轴圆柱齿轮系统、行星齿轮系统、锥齿轮系统、面齿轮系统等的自动化参数设计,并具有齿形绘制和精密3D建模功能,可对齿轮传动系统进行齿面强度分析与校核,保证设计的可靠性。精密齿轮模具设计开发方面,公司建立了从模具设计到模流分析、模具加工、模具装配、注塑成型和产品检验的一整套模具开发团队。齿轮模具设计方面,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齿轮模具型腔设计方法及齿形修正核心关键技术。模具精密加工方面,公司引进国际一流的线切割机、滚齿机、加工中心、车削中心、火花机等高精度加工设备,模具加工水平处于行业前列。
微型精密齿轮零件制造方面,为满足下游行业不同客户对产品材料、规格、性能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公司不断丰富和完善生产技术工艺。目前,公司已成熟掌握塑料注射成型、粉末冶金成型、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金属机械加工四种主要的齿轮生产工艺,并已成功应用于大规模生产中,成为国内少数拥有较为完善生产工艺并可实现规模化应用的企业之一。
集成装配方面,公司将精益生产、工业工程技术在装配生产线中加以运用,从场地节约、生产效率提高到员工单位劳动时间强度降低等,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了改进。同时,公司在部分微型传动系统集成装配中,成功研发出全自动化装配生产线,通过影像识别、伺服机械手的配合完成整个微型传动系统的装配,大大提高了装配精度和效率。
性能检测方面,公司设立了精密检测中心和微型精密传动综合试验室,研发了针对不同产品的各类试验测试系统和装置,不仅可以进行产品尺寸精度的全方位检测,还可以进行原材料的性能测试和微型传动系统的各项可靠性和电性能测试,为微型传动系统的研发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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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质优势
产品的可靠性及稳定性是评价产品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公司通过精密、先进的制造装备、严格的品质管理和先进的产品试验和检测能力,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品质的可靠性、稳定性、一致性。
在质量品质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和实施了ISO9001、ISO14001、IATF16949、ISO13485等管理体系,从来料、制程、首尾件、巡检、入库、出货等各环节进行品质管控,对工艺、材料、设备、人员操作以及产品尺寸、外观、性能、环保、材质、颜色、标识、清洁进行全方位监控,确保公司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
在先进装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方面,公司设立了精密检测中心和微型传动综合试验室,通过科学试验检测技术和高端装备进一步确保产品品质。对于产品尺寸检测、材料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电性能测试等主要检测项目,公司主要采购国外先进检测设备,设备检测水平属于行业前列。此外,针对长寿命微型传动系统的研究,公司开发和建成了加速寿命试验室,对微型传动系统持续工作下的电、声、力等性能进行测试和分析,通过多方面、多维度的检验测试充分保障公司产品品质。
(3)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专业技术团队,主要由一批长期从事微型传动系统开发的工程师队伍组成,已形成从研发、设计、制造、装配到检测的系统性、全方位的人才队伍。公司主要研发人员均具有多年的微型传动行业从业经验,专业涵盖微型传动系统设计开发、齿轮传动参数设计、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注塑成型、自动化集成装配、齿轮精度检测和传动系统测试等领域,具有良好的理论技术基础和丰富的研发实践经验。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62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66人。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入选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万人计划?”。
(4)产品与客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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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性能方面,公司产品具有微型、精密、可靠、低噪声、长寿命等性能优势。在产品规格方面,目前公司微型传动系统产品规格多达1,000多种,精密注塑件产品规格已达2,000多种,可满足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诸多行业内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已成为品类相对丰富、能够服务于诸多下游客户的少数国内企业之一。
公司通过性能优越、质量过硬、品类齐全的产品,赢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目前,公司客户主要为下游行业的知名企业或为其提供产品制造服务的供应商,如德国博世、华为、vivo、OPPO、小米、iRobot、康普通讯、天津追觅等。通过为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公司积极参与到国际化竞争中,有效提升了公司自身实力与知名度,保持了在国内外市场的先进性和竞争力。
4、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与资本实力相对不足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但与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资本实力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和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对公司经营规模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竞争对手技术水平的提升和产品更新速度的加快,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设备等投入,对公司的资本实力构成一定压力。
2、融资渠道有限
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长,研发创新、产能扩充等各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和自身积累解决发展所需资金,融资渠道相对有限,融资成本也相对较高。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1-2-46
单位:万元
类型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净值 |
房屋建筑物 | 13,041.20 | 2,479.16 | 10,562.04 |
机器设备 | 19,850.79 | 5,733.39 | 14,117.4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690.10 | 436.11 | 254.00 |
运输设备 | 495.49 | 244.27 | 251.22 |
其他设备 | 2,604.56 | 1,270.48 | 1,334.07 |
合计 | 36,682.13 | 10,163.41 | 26,518.72 |
1、主要生产和研发设备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生产和研发所使用的、原值大于30万元的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原值 (万元) | 累计折旧(万元) | 净值 (万元) | 成新率 |
1 | 注塑机 | 116 | 5,761.75 | 1,638.99 | 4,122.76 | 71.55% |
2 | 慢走丝机床 | 11 | 1,753.19 | 642.98 | 1,110.21 | 63.32% |
3 | 粉末成型机 | 14 | 934.90 | 106.47 | 828.43 | 88.61% |
4 | 火花机 | 10 | 723.34 | 347.61 | 375.73 | 51.94% |
5 | CNC机床 | 5 | 379.13 | 116.82 | 262.31 | 69.19% |
6 | 测量设备 | 7 | 362.87 | 151.71 | 211.16 | 58.19% |
7 | 齿轮自动组装机 | 4 | 340.17 | 181.79 | 158.39 | 46.56% |
8 | 粉末冶金烧结炉 | 1 | 331.39 | 50.90 | 280.50 | 84.64% |
9 | 高速加工中心 | 2 | 316.84 | 174.40 | 142.45 | 44.96% |
10 | 激光焊接机 | 9 | 311.84 | 31.11 | 280.72 | 90.02% |
11 | 滚齿机 | 3 | 278.58 | 87.40 | 191.18 | 68.63% |
12 | 焊接机 | 6 | 207.04 | 29.73 | 177.32 | 85.64% |
13 | 自动组装机 | 1 | 135.04 | 21.74 | 113.30 | 83.90% |
14 | 镗铣加工中心 | 1 | 132.33 | 57.05 | 75.28 | 56.89% |
15 | 自动上料机 | 3 | 128.00 | 16.59 | 111.40 | 87.04% |
16 | 冷却系统 | 2 | 124.16 | 37.47 | 86.69 | 69.82% |
17 | 齿轮检测中心 | 1 | 107.51 | 65.18 | 42.33 | 39.38% |
18 | 加工系统 | 1 | 95.73 | 13.15 | 82.57 | 86.26% |
19 | 全电动射出成形机 | 1 | 88.27 | 7.85 | 80.42 | 91.11% |
1-2-47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原值 (万元) | 累计折旧(万元) | 净值 (万元) | 成新率 |
20 | 3D激光机 | 1 | 75.22 | 4.86 | 70.36 | 93.53% |
21 | 自动组装机 | 2 | 65.49 | 4.23 | 61.25 | 93.53% |
22 | 大水磨机 | 1 | 60.85 | 17.22 | 43.64 | 71.71% |
23 | 数控车床 | 1 | 55.56 | 17.06 | 38.49 | 69.28% |
24 | 检测设备 | 1 | 53.96 | 12.33 | 41.64 | 77.16% |
25 | 外圆磨床 | 1 | 52.59 | 4.68 | 47.91 | 91.11% |
26 | 空压机 | 1 | 50.16 | 4.46 | 45.70 | 91.11% |
27 | 分析仪 | 1 | 47.64 | 10.43 | 37.21 | 78.11% |
28 | 显微镜 | 1 | 46.73 | 0.76 | 45.97 | 98.38% |
29 | 电刷盖自动装置 | 1 | 44.44 | 14.37 | 30.07 | 67.67% |
30 | 寿命试验台 | 1 | 38.50 | 1.56 | 36.94 | 95.96% |
31 | 仓储机 | 1 | 37.25 | 2.11 | 35.15 | 94.34% |
32 | 萃取设备 | 1 | 35.31 | 0.86 | 34.45 | 97.58% |
33 | 轮廓测量仪 | 1 | 33.62 | 3.53 | 30.09 | 89.49% |
34 | 干燥输送系统 | 1 | 31.37 | 3.30 | 28.07 | 89.49% |
35 | 圆度仪 | 1 | 30.45 | 5.13 | 25.32 | 83.15% |
合计 | 215 | 13,271.20 | 3,885.80 | 9,385.40 | 70.72% |
2、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0年6月末,本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性质 | 竣工日期 | 建筑面积m2 |
1 |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31546号 | 综合楼 | 工业 | 2009/6/18 | 26,953.89 |
2 |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31546号 | 设备房二 | 工业 | 2007/9/25 | 440.16 |
3 |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31546号 | 管理室 | 工业 | 2007/9/25 | 54.00 |
4 |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31546号 | 设备房一 | 工业 | 2007/9/25 | 204.96 |
5 |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31546号 | 发电机房 | 工业 | 2009/6/18 | 102.50 |
6 | — | 中闽苑2F9B | 住宅 | 2012/12/31 | 90.06 |
7 | — | 中闽苑1B19A | 住宅 | 2012/12/31 | 119.78 |
8 | — | 中闽苑2D15C | 住宅 | 2012/12/31 | 88.56 |
9 | — | 中闽苑2E25F | 住宅 | 2012/12/31 | 85.14 |
1-2-48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性质 | 竣工日期 | 建筑面积m2 |
10 | — | 中闽苑2F20D | 住宅 | 2012/12/31 | 101.49 |
11 | — | 中闽苑2E9B | 住宅 | 2012/12/31 | 92.74 |
上表中闽苑2F9B等六处住宅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系向深圳宝安区住宅局购买的人才住房,主要用作员工宿舍。公司未办理房产证房产面积占公司拥有的总房产面积的比例较低。2014年12月12日,发行人与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签订《宝安区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买卖合同》(深宝企字(2014)第074号),约定发行人以2,615,250.00元购买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中闽苑)6套毛坯房,土地使用权期限自2013年1月15日至2083年1月14日止。该合同约定,发行人购买上述住宅后,仅享有有限产权(按照《宝安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细则》进行管理),不得自行转让、对外出租、抵押;在发行人注册地迁离宝安、破产、转让上述房产等情形下,应当向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申请回购。
公司所持有的产权证编号为“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31546号”的房产证已暂押至交通银行深圳宝民支行,并签订“宝民兆威抵押20190927号”抵押担保合同,截至2020年6月30日,相关房产所有权仍处于受限状态。
(二)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和软件著作权等。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0年8月末,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权证编号 | 位置 | 性质 | 土地终止日期 | 面积m2 |
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0241998号 | 东莞市望牛墩镇锦涡村 | 工业用地 | 2069年6月15日 | 35,096.54 |
公司购入该土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公司所持有的产权证编号为“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024199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已暂押至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并签订“2019圳中银南抵字第00162号”抵押担保合同,截至2019年8月31日,相关房产所有权仍处于受限状态。
1-2-49
2、专利
(1)公司拥有的专利
截至2020年8月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的专利132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0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1 | ZL201110381717.1 | 一种微小塑胶齿轮件的取出方法和装置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微小塑胶齿轮类产品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2 | ZL201110381720.3 | 一种微型齿轮箱的双联齿轮及微型齿轮箱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微型齿轮箱类产品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3 | ZL201110381734.5 | 注塑白色PA塑料用添加剂及注塑白色PA塑料件的方法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化工类产品(适用于对白色PA塑料性能方面改善)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4 | ZL201110381753.8 | 机器人的手臂机构以及具有该手臂机构的机器人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机械自动化技术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5 | ZL201110381764.6 | 一种消除顶针位毛刺影响的方法和模具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6 | ZL201110381777.3 | 斜齿轮模具的复位机构及斜齿轮模具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斜齿轮模具类产品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7 | ZL201110381780.5 | 一种镜筒内壁模具加工的方法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8 | ZL201110381785.8 | 一种注塑面齿轮电极及注塑面齿轮的加工方法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注塑面齿轮类产品 | 2031年11月24日 | 否 |
9 | ZL201210356043.4 | 机械压紧装置和光纤连接装置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光通信技术 | 2032年9月11日 | 否 |
10 | ZL201210356045.3 | 一种机械压紧装置和光纤连接器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光通信技术 | 2032年9月11日 | 否 |
11 | ZL201310053167.X | 一体式行星架模具、加工方法和行星架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模具设计与制作技术 | 2033年2月1日 | 否 |
12 | ZL201310053169.9 | 一种多型腔流动平衡的冷流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模具设计技术 | 2033年2月1日 | 否 |
1-2-50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道结构 | |||||||
13 | ZL201510295380.0 | 直线往复运动机构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机械结构设计技术 | 2035年6月2日 | 否 |
14 | ZL201510685540.2 | 传动装置及其齿条拐角转向机构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传动技术 | 2035年10月20日 | 否 |
15 | ZL201510507321.5 | 低噪音汽车尾箱减速器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减速器技术 | 2035年8月18日 | 否 |
16 | ZL201510762832.1 | 自动喷液装置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喷液装置技术 | 2035年11月10日 | 否 |
17 | ZL201610889804.0 | 锁紧装置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连接件技术 | 2036年10月11日 | 否 |
18 | ZL201020610760.1 | 微型多级行星齿轮减速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减速器类产品 | 2020年11月12日 | 否 |
19 | ZL201120478166.6 | 一种微小塑胶齿轮件的取出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微小塑胶齿轮类产品 | 2021年11月24日 | 否 |
20 | ZL201120478174.0 | 一种分号台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微小注塑产品 | 2021年11月24日 | 否 |
21 | ZL201120478240.4 | 斜齿轮模具的复位机构及斜齿轮模具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斜齿轮类产品 | 2021年11月24日 | 否 |
22 | ZL201120478379.9 | 机器人的手臂机构以及具有该手臂机构的机器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自动化技术 | 2021年11月24日 | 否 |
23 | ZL201220148698.8 | 一种改进的模具强制复位机构及模具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模具机构 | 2022年3月31日 | 否 |
24 | ZL201220148709.2 | 斜齿轮成型模具的二次顶出机构以及斜齿轮成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模具 | 2022年3月31日 | 否 |
25 | ZL201220148721.3 | 一种超薄绝缘片的模具及其进浇口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模具 | 2022年3月31日 | 否 |
26 | ZL201220148740.6 | 一种生产丝杆的设备及丝杆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一种生产丝杆的设备 | 2022年3月31日 | 否 |
27 | ZL201320074699.7 | 绕线架的自动化生产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动化生产设备技术 | 2023年2月1日 | 否 |
28 | ZL201320074700.6 | 注塑机射嘴及注塑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 | 适用于注塑机类产品 | 2023年2月1日 | 否 |
1-2-51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专利 | |||||||
29 | ZL201320074727.5 | 一种新型多型腔流动平衡的冷流道结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模具设计技术 | 2023年2月1日 | 否 |
30 | ZL201320074728.X | 一种外置汽车大灯调节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汽车车灯调节器类产品 | 2023年2月1日 | 否 |
31 | ZL201320074729.4 | 一种组合式行星架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行星架类产品 | 2023年2月1日 | 否 |
32 | ZL201320074730.7 | 一体式行星架模具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模具设计与制作技术 | 2023年2月1日 | 否 |
33 | ZL201320074751.9 | 永磁自锁装置及电动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永磁自锁装置的电动机类产品 | 2023年2月1日 | 否 |
34 | ZL201320544429.8 | 一种步进电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步进电机类产品 | 2023年8月28日 | 否 |
35 | ZL201420129642.7 | 基于超声波的浇口自动切断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一种浇口切断设备 | 2024年3月21日 | 否 |
36 | ZL201420398274.6 | 齿轮箱自锁刹车机构及具有该机构的电动窗帘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动窗帘类产品 | 2024年7月18日 | 否 |
37 | ZL201520189631.2 | 用于窗帘及门帘驱动的减速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5年3月31日 | 否 |
38 | ZL201520190477.0 | 用于窗帘及门帘驱动的减速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5年3月31日 | 否 |
39 | ZL201520278252.0 | 注塑机机械手用吸取治具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件加工辅助配件类产品 | 2025年4月30日 | 否 |
40 | ZL201520371625.9 | 直线往复运动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结构设计技术 | 2025年6月2日 | 否 |
41 | ZL201520371647.5 | 直线往复运动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结构设计技术 | 2025年6月2日 | 否 |
42 | ZL201520611276.3 | 一种微型齿轮箱及其外壳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传动装置技术 | 2025年8月13日 | 否 |
43 | ZL201520807017.8 | 螺纹抽芯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 | 适用于模具配件 | 2025年10月19日 | 否 |
1-2-52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专利 | |||||||
44 | ZL201520822141.1 | 注塑模具结构及注塑模具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模具技术 | 2025年10月22日 | 否 |
45 | ZL201520840807.6 | 齿轮减速器及其齿轮联动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装置技术 | 2025年10月27日 | 否 |
46 | ZL201520856597.X | 齿轮专用吸盘和抓取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生产的技术 | 2025年10月30日 | 否 |
47 | ZL201520859521.2 | 注塑自动折断水口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加工的技术 | 2025年10月30日 | 否 |
48 | ZL201520953084.0 | 注塑工件切水口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加工的技术 | 2025年11月25日 | 否 |
49 | ZL201520953085.5 | 板式零件立起装置和自动收纳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加工的技术 | 2025年11月25日 | 否 |
50 | ZL201520953138.3 | 自动刮毛刺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注塑加工的技术 | 2025年11月25日 | 否 |
51 | ZL201620009459.2 | 一种传动装置及传动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螺旋传动装置技术 | 2026年1月6日 | 否 |
52 | ZL201620128426.X | 微型齿轮箱及其输出轴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箱的技术 | 2026年2月18日 | 否 |
53 | ZL201620181034.X | 齿轮箱及其轴体结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箱技术 | 2026年3月10日 | 否 |
54 | ZL201620216760.0 | 一种微型齿轮箱及其外壳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微型齿轮箱技术 | 2026年3月21日 | 否 |
55 | ZL201620219286.7 | 微型齿轮箱及其外壳结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箱技术 | 2026年3月21日 | 否 |
56 | ZL201621121161.7 | 齿轮齿条传动组件及传动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6年10月13日 | 否 |
57 | ZL201621138744.0 | 一种输出架及行星齿轮减速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传动技术 | 2026年10月19日 | 否 |
58 | ZL201621146591.4 | 自锁机构及齿轮箱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机构技术 | 2026年10月21日 | 否 |
1-2-53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59 | ZL201621198376.9 | 嵌入式螺母结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螺母连接结构技术 | 2026年10月28日 | 否 |
60 | ZL201621183079.7 | 齿轮减速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减速器技术 | 2026年11月3日 | 否 |
61 | ZL201621258201.2 | 齿轮离合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6年11月16日 | 否 |
62 | ZL201621307482.6 | 丝杆螺母传动副及胰岛素泵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微型医疗器械技术 | 2026年11月30日 | 否 |
63 | ZL201621319449.5 | 小回程差角度传感器及其行星齿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传感器技术 | 2026年12月1日 | 否 |
64 | ZL201621382549.2 | 消隙螺纹传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螺纹传动技术 | 2026年12月15日 | 否 |
65 | ZL201621330521.4 | 行星齿轮减速器及汽车尾箱升降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减速器技术 | 2026年12月6日 | 否 |
66 | ZL201720214978.7 | 一种自行车电动解锁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行车车锁结构技术 | 2027年3月6日 | 否 |
67 | ZL201720510411.4 | 一种共享单车锁齿轮箱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行车结构技术 | 2027年5月9日 | 否 |
68 | ZL201720443599.5 | 一种自行车自动解锁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行车锁技术 | 2027年4月25日 | 否 |
69 | ZL201720446332.1 | 一种自行车自动解锁位置感应模块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动车锁技术 | 2027年4月25日 | 否 |
70 | ZL201720446295.4 | 一种自行车自动解锁位置感应模块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动车锁技术 | 2027年4月25日 | 否 |
71 | ZL201720482120.9 | 一种汽车尾门齿轮箱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箱类产品 | 2027年5月3日 | 否 |
72 | ZL201720579604.5 | 一种传动输出机构以及具有该传动输出机构的齿轮箱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7年5月23日 | 否 |
73 | ZL201721014466.2 | 一种齿轮传动装置及智能门锁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智能门锁技术 | 2027年8月14日 | 否 |
74 | ZL201721 | 手机摄像头伸 | 实用 | 核心技术 | 适用于电子 | 2027年9 | 否 |
1-2-54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256217.4 | 缩装置及手机 | 新型 | 实用新型专利 | 设备技术领域 | 月27日 | ||
75 | ZL201720505455.8 | 一种齿轮箱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防抱死技术 | 2027年5月8日 | 否 |
76 | ZL201721685604.X | 摄像头伸缩装置及手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7年12月6日 | 否 |
77 | ZL201720439952.2 | 一种自行车自动解锁位置感应模块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动车锁技术 | 2027年4月25日 | 否 |
78 | ZL201720439953.7 | 一种自行车自动解锁位置感应模块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自动车锁技术 | 2027年4月25日 | 否 |
79 | ZL201721440152.9 | 充电枪电子锁装置及充电枪电子锁系统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子锁技术 | 2027年11月1日 | 否 |
80 | ZL201721625872.2 | 一种齿轮箱及电子锁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结构技术 | 2027年11月28日 | 否 |
81 | ZL201721678789.1 | 防抖摆幅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7年12月5日 | 否 |
82 | ZL201721684895.0 | 多频天线传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移动通信天线的传动装置技术 | 2027年12月6日 | 否 |
83 | ZL201721685659.0 | 多频天线传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移动通信天线的传动装置技术 | 2027年12月6日 | 否 |
84 | ZL201721685628.5 | 音圈电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机技术 | 2027年12月5日 | 否 |
85 | ZL201721679357.2 | 音圈电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机技术 | 2027年12月5日 | 否 |
86 | ZL201721647474.0 | 充电桩电子锁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子锁设计 | 2027年11月30日 | 否 |
87 | ZL201721793780.5 | 同轴双输出行星齿轮减速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减速器设计 | 2027年12月20日 | 否 |
88 | ZL201820083569.2 | 双向自锁传动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传动装置设计 | 2028年1月18日 | 否 |
89 | ZL201820 | 防换向卡滞的 | 实用 | 核心技术 | 适用于直线 | 2028年1 | 否 |
1-2-55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082708.X | 直线传动副 | 新型 | 实用新型专利 | 传动机构设计 | 月18日 | ||
90 | ZL201820090540.7 | 单向自锁传动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传动机构设计 | 2028年1月18日 | 否 |
91 | ZL201820175470.5 | 柔性自调位机构及机械手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连接机构设计 | 2028年2月1日 | 否 |
92 | ZL201820625687.1 | 一种钟摆式摆幅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摆幅机构技术 | 2028年4月27日 | 否 |
93 | ZL201820565157.2 | 齿轮离合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离合器技术 | 2028年4月18日 | 否 |
94 | ZL201820555566.4 | 防止马达共振变音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马达防振机构技术 | 2028年4月17日 | 否 |
95 | ZL201821136524.3 | 离合器驱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锁设备技术 | 2028年7月16日 | 否 |
96 | ZL201821271615.8 | 内齿轮双面啮合测量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齿轮参数测量设备技术 | 2028年8月8日 | 否 |
97 | ZL201821178230.7 | 智能移动秤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子产品技术 | 2028年7月23日 | 否 |
98 | ZL201821714051.0 | 一种摄像头伸缩装置及手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8年10月22日 | 否 |
99 | ZL201821713768.3 | 一种可伸缩摄像头装置及手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8年10月22日 | 否 |
100 | ZL201821587664.2 | 电极防错位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检测装置技术 | 2028年9月27日 | 否 |
101 | ZL201821831840.2 | 摄像头伸缩装置及手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手机技术 | 2028年11月7日 | 否 |
102 | ZL201821798758.4 | 摄像头伸缩装置及终端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终端技术 | 2028年10月31日 | 否 |
103 | ZL201821606083.9 | 一种防抖摆幅机构及防抖摆幅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8年9月29日 | 否 |
104 | ZL201821584958.X | 直线电机、伸缩摄像头组件及手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手机技术 | 2028年9月27日 | 否 |
1-2-56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105 | ZL201821406932.6 | 小回程差的传动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8年8月28日 | 否 |
106 | ZL201330418033.4 | 步进电机 | 外观设计 | 非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电机设计 | 2023年8月28日 | 否 |
107 | ZL201730152540.6 | 共享单车锁齿轮箱 | 外观设计 | 非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电子锁技术 | 2027年4月28日 | 否 |
108 | ZL201711270025.3 | 音圈电机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电机技术 | 2037年12月5日 | 否 |
109 | ZL201710144369.3 | 调频组件及滤波器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电子通讯技术 | 2037年3月10日 | 否 |
110 | ZL201711275799.5 | 多频天线传动装置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移动通信天线技术的传动装置技术 | 2037年12月6日 | 否 |
111 | ZL201920031472.1 | 一种用于实现手机摄像头翻转的翻转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手机技术 | 2029年1月7日 | 否 |
112 | ZL201821694565.4 | 蜗杆加工刀具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设备加工技术 | 2028年10月18日 | 否 |
113 | ZL201920188069.X | 摄像头伸缩装置及手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手机技术 | 2029年2月2日 | 否 |
114 | ZL201920342751.X | 天线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移动通信天线技术的传动装置技术 | 2029年3月15日 | 否 |
115 | ZL201822149819.0 | 一种摄像头伸缩装置及移动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手机技术 | 2028年12月20日 | 否 |
116 | ZL201920314201.7 | 舵机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传动设备技术 | 2029年3月12日 | 否 |
117 | ZL201821178192.5 | 弹性可调模块及家居产品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家居产品技术 | 2028年7月23日 | 否 |
118 | ZL201920229843.7 | 一种刹车装置及机械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刹车技术 | 2029年2月22日 | 否 |
119 | ZL201920775134.9 | 摄像头机构及电子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子设备技术 | 2029年5月24日 | 否 |
120 | ZL201920838582.9 | 一种摄像头传动组件及电子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 | 适用于电子设备技术 | 2029年6月4日 | 否 |
1-2-57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设备 | 专利 | ||||||
121 | ZL201920674929.0 | 摄像头翻转旋转机构及电子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子设备技术 | 2029年5月9日 | 否 |
122 | ZL201711275780.0 | 多频天线传动装置 | 发明专利 | 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 适用于移动通信天线的传动装置技术 | 2037年12月6日 | 否 |
123 | ZL201920798611.3 | 一种齿轮离合机构及电子锁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电子锁技术 | 2029年5月29日 | 否 |
124 | ZL201921125470.5 | 一种带有保护组件的升降装置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适用于手机技术 | 2029年7月17日 | 否 |
125 | ZL201921174527.0 | 驱动机构及传动组件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9年7月24日 | 否 |
126 | ZL201921331642.4 | 一种传动机构及电子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9年8月13日 | 否 |
127 | ZL201921331700.3 | 开关结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智能穿戴产品技术 | 2029年8月13日 | 否 |
128 | ZL201921374741.0 | 驱动装置及其紧固连接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9年8月22日 | 否 |
129 | ZL201921508067.0 | 丝杆螺母副、安全传动装置及升降机构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9年9月11日 | 否 |
130 | ZL201921694902.4 | 传动控制装置和点胶设备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9年10月8日 | 否 |
131 | ZL2019221440442 | 双联齿轮和齿轮箱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机械传动技术 | 2029年11月29日 | 否 |
132 | ZL202020016942X | 控制装置和断路器 | 实用新型 | 核心技术实用新型专利 | 适用于合路器产品技术 | 2030年01月3日 | 否 |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发行人未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
(2)发行人被许可使用专利
截至2020年8月末,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技术成果转化\专利实施许可合
1-2-58
同》等文件,并经核查,重庆大学许可以下专利为发行人使用: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许可人 | 被许可人 | 类别 | 专利技术类型 |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重要程度 | 专利有效期 | 是否存在纠纷 |
1 | ZL201510579951.3 | 基于共轭曲线的多点接触圆锥齿轮啮合副 | 重庆大学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非核心技术 | 尚未实现产业化 | 2029年9月30日 | 否 |
2 | ZL201510579956.6 | 基于共轭曲线的多点接触圆柱齿轮啮合副 | 重庆大学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非核心技术 | 尚未实现产业化 | 2029年9月30日 | 否 |
3 | ZL201410142525.9 | 基于共轭曲线的点接触齿轮、啮合副及其加工刀具 | 重庆大学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非核心技术 | 尚未实现产业化 | 2029年9月30日 | 否 |
4 | ZL201811616387.8 | 基于线面共轭的对构齿轮啮合副及其设计方法 | 重庆大学 | 发行人 | 发明专利 | 非核心技术 | 尚未实现产业化 | 2038年12月27日 | 否 |
3、商标
截至2020年8月末,本公司拥有7项商标,均在有效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名称 | 注册证号 | 取得日期 | 权利状态 | 权利 权人 | 有效期 |
1 | 第10000095号 | 2012/11/21 | 全部权利 | 本公司 | 2012.11.21至2022.11.20 | |
2 | 第9990898号 | 2012/11/28 | 全部权利 | 本公司 | 2012.11.28至2022.11.27 | |
3 | 第4272311号 | 2007/2/28 | 全部权利 | 本公司 | 2017.02.28至2027.02.27 | |
4 | 第34038297号 | 2019/06/14 | 全部权利 | 本公司 | 2019.06.14至2029.06.13 | |
5 | 第37657590号 | 2020/02/28 | 全部权利 | 本公司 | 2020.02.28至2030.02.27 | |
6 | 第37662969号 | 2020/02/28 | 全部权利 | 本公司 | 2020.02.28至2030.02.27 | |
7 | 第37655665号 | 2020/02/28 | 全部权利 | 本公司 | 2020.02.28至2030.02.27 |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商标真实、合法、有效;上述商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发行人未许可他人使用上述商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0年8月末,公司所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9项,具体情况如下:
1-2-59
序号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名称 | 注册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取得方式 | 专利 权人 | 法律状态 |
1 | 注压成型模拟系统 | 2010SR058777 | 2010/5/1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2 | 微型腔排气模拟系统 | 2010SR058879 | 2010/4/1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3 | 电力设备测控保护终端控制软件 | 2010SR058890 | 2008/10/22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4 | 精密模具生产效率管理软件 | 2010SR058920 | 2008/10/2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5 | 机械切割机数控软件 | 2010SR058921 | 2008/9/1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6 | 机电设备电柜实时状态监测分析软件 | 2010SR058924 | 2008/9/11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7 | 塑料齿轮型腔自动设计系统 | 2013SR018307 | 2012/10/25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8 | 齿轮注塑模CAD标准件库及辅助设计系统 | 2013SR018310 | 2012/10/25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9 | 注塑模具CAD&CAE集成设计系统 | 2016SR109816 | 2016/3/3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0 | NGW型渐开线齿轮行星传动系统设计平台软件 | 2018SR329606 | 2018/4/2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1 | 平行轴内、外啮合圆柱齿轮副设计平台软件 | 2018SR330220 | 2018/4/2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2 | 齿条刀具展成加工法齿形设计平台软件 | 2018SR330256 | 2018/4/2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3 | 圆柱类齿轮二维及三维作图平台软件 | 2018SR330251 | 2018/4/2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4 | 小模数传动副受力情况计算平台软件 | 2018SR329555 | 2018/4/20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5 | 齿轮模具型腔齿形参数设计软件 | 2018SR627905 | 2018/7/1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6 | 小模数渐开线齿轮齿形设计软件 | 2019SR0020091 | 2018/8/13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7 | 少齿数齿轮齿形设计软件 | 2019SR0020081 | 2018/1/15 | 原始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8 | 格里森制圆弧齿锥齿轮副设计平台软件 | 2019SR0045641 | 2010/4/26 | 受让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19 | 格里森制直齿圆锥齿轮设计平台软件 | 2019SR0045637 | 2010/4/26 | 受让取得 | 本公司 | 全部权利 |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控股股东为兆威控股,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海周和谢燕玲夫妇,截
1-2-60
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兆威控股 | 李海周持有55%的股权,谢燕玲持有45%的股权 | 投资管理、房屋租赁 |
2 | 清墨投资 | 李海周持有50%份额;谢燕玲持有50%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投资管理 |
3 | 聚兆德投资 | 李海周持有3.09%份额;谢燕玲持有16.40%份额 | 员工持股平台 |
4 | 广东丰联 | 李海周持有0.37%的股权 | 投资管理 |
5 | 阳光创富 | 谢燕玲持有1.00%的股权 | 投资管理 |
6 | 君盛投资 | 谢燕玲持有1.62%的份额 | 投资管理 |
上述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清墨投资和聚兆德投资,均为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除本公司外,也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不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永泰模具配件行 | - | - | - | - | 71.54 | 0.17% | 238.10 | 0.87% |
注:占比为关联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发行人自深圳市宝安区燕罗永泰模具配件行(以下称“永泰模具”)采购配件主要用于制造非标生产和研发用工具、模具。
2017年和2018年,公司向永泰模具采购配件占当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7%和0.17%,关联方采购占比较低。公司通过关联方采购的配件价
1-2-61
值低、品类多、规格型号多、单批数量少,选择专业从事配件贸易的关联方采购,可以保证及时供应,具有必要性。由于公司向永泰模具采购的配件大部分为非标准件,无市场公开价,在采购时,永泰模具在其采购成本基础上考虑合理利润予以定价,公司向永泰模具采购的配件定价公允。自2018年4月份开始,永泰模具进入清算、注销程序,公司不再向永泰模具进行采购,永泰模具2018年9月正式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占材料采购总额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2)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租赁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谢燕玲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厂房及配套员工宿舍 | - | - | - | 37.76 |
2015年8月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谢燕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公司租赁该厂房用于精密注塑件生产。2016年,发行人新购置了生产厂房,随着新厂房逐步投入使用,2017年12月末,双方提前解除租赁协议。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董事高管薪酬 | 220.27 | 659.90 | 620.17 | 544.65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拆入 |
1-2-62
关联方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1,020.00 | |
偿还 | |||||
李海周 | - | - | - | 608.98 | |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1,020.00 |
上述资金拆入是为解决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向公司提供借款;上述资金偿还为公司偿还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前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不属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拆入的资金未计提和支付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18年末,公司已全部结清所有关联方资金拆借。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回 | |||||
王立新 | - | - | 19.50 | - | |
游展龙 | - | - | 2.50 | 1.80 | |
拆出 | |||||
王立新 | - | - | - | - | |
游展龙 | - | - | - | - |
(3)关联担保情况
①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情况
2015年6月9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兆威控股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5年小深字第1215031420号》的法人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兆威控股提供法人购房贷款1,132万元,为期五年,即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
2015年6月9日,兆威机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5年小深字第1215031420-1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在该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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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2年。
2018年6月27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兆威控股提前还款4,701,453.44元,清偿全部贷款本金,并依照合同约定按1.5%的违约金比例清偿提前还款违约金及相应利息。发行人与此项贷款相关的担保责任随之解除。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A、 报告期内存续,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已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
序号 | 签署时间 | 保证方/担保物 | 合同名称 | 借款银行 | 担保范围 |
1 | 2015年7月13日 | 李海周与谢燕玲房产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5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14日期间最高额4,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2 | 2015年11月11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最高额4,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3 | 2015年12月15日 | 李海周与谢燕玲房产 | 抵押合同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最高额2,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4 | 2015年12月15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保证合同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最高额2,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5 | 2017年2月10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7年2月17日至2018年2月16日期间最高额4,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6 | 2017年2月10日 | 游敏胜房产 | 最高额抵押合同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7年2月17日至2018年2月16日期间最高额4,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7 | 2017年1月23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最高额4,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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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签署时间 | 保证方/担保物 | 合同名称 | 借款银行 | 担保范围 |
8 | 2018年6月22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2日期间最高额5,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9 | 2017年11月21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保证合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7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最高额6,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10 | 2019年3月21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9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最高额4,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11 | 2015年12月15日 | 李海周与谢燕玲房产 | 抵押合同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26年6月14日期间最高额5,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12 | 2015年12月15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保证合同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26年6月14日期间最高额5,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13 | 2018年9月28日 |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8年7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最高额3,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B、 报告期内存续,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合同
序号 | 签署时间 | 保证方/ 担保物 | 合同名称 | 借款银行 | 担保范围 |
1 | 2017年9月7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7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最高额1亿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 2017年9月7日 | 李海周与谢燕玲房产 |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7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最高额1亿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3 | 2019年9月27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保证合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9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5日期间最高额2亿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4 | 2019年10月17日 | 李海周与谢燕玲房产、兆威控股房产 | 抵押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最高额2亿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5 | 2019年11月21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9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最高额2亿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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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签署时间 | 保证方/ 担保物 | 合同名称 | 借款银行 | 担保范围 |
6 | 2019年12月25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最高额1亿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7 | 2019年12月25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保证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为东莞兆威在2019年12月25日的借款本金及产生的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8 | 2020年3月18日 | 李海周、谢燕玲 |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为兆威机电在2020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期间最高额1亿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注1:李海周、谢燕玲以房产为公司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最高额2,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和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26年6月14日期间最高额5,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此两处担保签署在同一份担保合同中,合同编号为:交银深宝民抵字第20151210-1号。注2:李海周、谢燕玲为公司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最高额2,5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26年6月14日期间最高额5,000万元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两处保证签署在同一份保证合同中,合同编号为:交银深宝民保字第20151210号。注3:游敏胜系李海周的外甥。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帮助公司取得银行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王立新 | - | - | - | 19.50 |
游展龙 | - | - | - | 2.50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永泰模具配件行 | - | - | - | 107.36 |
截至2018年末,公司已全部结清所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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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体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2届,其他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任职期间 |
1 | 李海周 | 董事长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2 | 谢燕玲 | 副董事长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3 | 叶曙兵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4 | 李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5 | 沈险峰 | 独立董事 | 2019年03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6 | 侯建华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0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7 | 胡庆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0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1、李海周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现任兆威机电董事长。199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西乡镇兆威塑料制品厂负责人。2013年2月至2017年8月,任兆威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兆威机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惠州兆威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兆威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任聚兆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担任武汉数字化监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东莞兆威执行董事。2001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兆威机电董事长。
2、谢燕玲 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EMBA在读。2001年4月至2017年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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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至2017年8月,任兆威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兆威机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兆威机电副董事长。2016年8月30日至今,任清墨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3、叶曙兵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2月,任广州渔轮船舶公司助理工程师。1994年2月至2004年7月,任东莞市万宝至实业有限公司课长。2004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兆威机电总经理、董事。2018年10月31日至今,任东莞兆威总经理。
4、李平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9年8月任青峰机械厂工程师。1999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实用电器厂工程师。1999年10月至2000年7月,任春合昌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任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骏达制造厂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沈险峰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1991年至1995年,任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法官。1995年至1998年,任贵州商学院教师。1998年至2001年,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2001年至2002年,任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至今,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任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2019年7月,任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任深圳市创维群欣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美尚(广州)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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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任福州基石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兆威机电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任深圳市永诺摄影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侯建华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0年9月至今,任郑州大学教师。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胡庆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深圳兴华工程公司会计。1995年11月至1998年5月,任深圳市富日通进出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6月至1999年4月,任深圳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9年4月至2001年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1年2月至2012年12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任深圳市至高通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秘。2014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5日,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30日至今,任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19日至今,任深圳市前海荆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9月28日至今,任深圳市易利融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0年6月24日至今,任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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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任职 | 任职期间 |
1 | 甄学军 | 监事 | 2017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2 | 王立新 | 监事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3 | 游展龙 | 监事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1、甄学军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2000年5月,任捷生五金制品(香港)有限公司检查员。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任家电宝电器(香港)有限公司检查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领班。2003年4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质量主管。2009年3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质量经理兼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经理兼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18年10月31日至今,任东莞兆威监事。
2、王立新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4月至2001年3月,在小作坊做普工。2001年4月至2005年6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注塑部主管。2005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注塑部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塑部经理、监事。
3、游展龙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一名、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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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两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任职期间 |
1 | 叶曙兵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2 | 周海 | 副总经理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3 | 李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4 | 左梅 | 财务总监 | 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5 | 邱泽恋 | 董事会秘书 | 2018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1、叶曙兵 先生
简历详见上文“董事”。
2、周海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2年10月,在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员。2002年10月至2006年8月,在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任职员。2006年8月至2009年10月,在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任业务员。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在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13年10月至2017年12月,在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李平 先生
简历详见上文“董事”。
4、左梅 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2002年2月,任重庆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团委书记、党办主任。2002年2月至2002年9月,任深圳市海阔天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深圳万讯自控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副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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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5、邱泽恋 女士
董事会秘书,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惠州珠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计。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广州福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会计。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李海周 先生
简历详见上文“董事”。
2、李平 先生
简历详见上文“董事”。
3、谢伟群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兆威有限项目工程师、高级项目工程师,现任发行人高级项目工程师。
4、徐尚祥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西柴油机厂品质工程师、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骏达制造厂工艺工程师、高畑精工(深圳)有限公司部品技术部课长、兆威有限研发部经理,现任发行人研发一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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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毅东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哈电通用风能(江苏)有限公司电气室主任、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家用空调事业部特聘电控专家、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动力系统部技术总监,现任发行人研发二部经理。
6、陆志强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东莞长安乌沙富路素塑胶制品厂模具设计工程师、日迈模具(东莞)有限公司担任设计系长、兆威有限工程部经理,现任发行人工程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职务及亲属关系 | 直接或间接持股 | 数量(股) | 比例 |
1 | 李海周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直接 | 19,490,000 | 24.36% |
间接 | 26,740,000 | 33.43% | |||
2 | 谢燕玲 | 副董事长 | 间接 | 24,404,000 | 30.51% |
3 | 叶曙兵 | 董事、总经理 | 间接 | 1,600,000 | 2.00% |
4 | 李平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间接 | 1,600,000 | 2.00% |
5 | 甄学军 | 监事 | 间接 | 144,000 | 0.18% |
6 | 王立新 | 监事 | 间接 | 144,000 | 0.18% |
7 | 游展龙 | 监事 | 间接 | 144,000 | 0.18% |
8 | 周海 | 副总经理 | 间接 | 320,000 | 0.40% |
9 | 左梅 | 财务总监 | 间接 | 400,000 | 0.50% |
10 | 邱泽恋 | 董事会秘书 | 间接 | 144,000 | 0.18% |
11 | 谢伟群 | 核心技术人员 | 直接 | 510,000 | 0.64% |
12 | 徐尚祥 | 核心技术人员 | 间接 | 144,000 | 0.18% |
13 | 陆志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间接 | 144,000 | 0.18% |
14 | 邱显生 | 李海周的外甥 | 间接 | 288,000 | 0.36% |
15 | 游敏胜 | 李海周的外甥 | 间接 | 56,000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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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姓名 | 职务及亲属关系 | 直接或间接持股 | 数量(股) | 比例 |
16 | 李海 | 李海周的哥哥 | 间接 | 800,000 | 1.00% |
17 | 谢伟武 | 谢燕玲的弟弟 | 间接 | 144,000 | 0.18% |
合计 | 77,216,000 | 96.52%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所领薪酬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19年薪酬/津贴(万元) |
李海周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127.68 |
谢燕玲 | 副董事长 | 96.28 |
叶曙兵 | 董事、总经理 | 127.82 |
李平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27.72 |
沈险峰 | 独立董事 | 4.83 |
侯建华 | 独立董事 | 6.00 |
胡庆 | 独立董事 | 6.00 |
甄学军 | 监事 | 45.39 |
王立新 | 监事 | 41.67 |
游展龙 | 监事 | 37.02 |
周海 | 副总经理 | 88.06 |
左梅 | 财务总监 | 62.12 |
邱泽恋 | 董事会秘书 | 30.23 |
谢伟群 | 核心技术人员 | 53.65 |
徐尚祥 | 核心技术人员 | 72.13 |
陈毅东 | 核心技术人员 | 89.20 |
陆志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57.10 |
注1:沈险峰于2019年3月开始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019年,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关联方领取薪酬的情况。
1-2-7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担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
李海周 | 董事长 | 兆威控股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控股股东 |
东莞兆威 | 执行董事 | 全资子公司 | ||
香港兆威 | 董事 | 全资子公司 | ||
武汉数字化 | 监事 | 参股子公司 | ||
谢燕玲 | 副董事长 | 兆威控股 | 财务负责人 | 控股股东 |
清墨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东 | ||
香港兆威 | 董事 | 全资子公司 | ||
沈险峰 | 独立董事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 | 无 |
美尚(广州)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 |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 | ||
福州基石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
侯建华 | 独立董事 | 郑州大学 | 讲师 | 无 |
胡庆 | 独立董事 | 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无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 | ||
深圳市前海荆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
深圳市易利融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人 | 无 | ||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 | ||
叶曙兵 | 董事、总经理 | 东莞兆威 | 总经理 | 全资子公司 |
甄学军 | 监事 | 东莞兆威 | 监事 | 全资子公司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兆威控股。本次发行前,兆威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800万股,持股比例为47.50%。兆威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 | 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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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26652578T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周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股东构成 | 李海周先生持有55%股权,谢燕玲女士持有45%股权 |
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成立日期 | 2015年3月3日 |
(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海周、谢燕玲夫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0万股,李海周直接持有公司1,949.00万股,持股比例为24.36%;李海周、谢燕玲分别持有兆威控股55%、45%的股份,兆威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8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7.50%;李海周、谢燕玲分别持有清墨投资50%、50%的份额,清墨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1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3.75%;李海周、谢燕玲分别持有聚兆德投资3.09%、16.40%的份额,聚兆德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1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3.75%。李海周、谢燕玲夫妇共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063.40万股,持股比例为88.29%。
李海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199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西乡镇兆威塑料制品厂负责人。2013年2月至2017年8月,任兆威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惠州兆威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兆威金融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任聚兆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担任武汉数字化监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东莞兆威执行董事。2001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兆威机电股份董事长。
谢燕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5年出生。2001年4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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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兆威机电股份副董事长。2016年8月30日至今,任清墨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6,272,683.15 | 155,950,643.44 | 80,317,065.97 | 16,170,440.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1,187,234.49 | 191,374,768.84 | - | - |
应收票据 | 261,309.83 | 3,795,782.14 | 9,565,043.02 | |
应收账款 | 309,943,866.20 | 277,719,399.77 | 185,981,596.44 | 124,345,002.49 |
应收款项融资 | 181,275.20 | 3,649,717.57 | - | - |
预付款项 | 7,226,771.83 | 6,838,657.31 | 2,570,216.67 | 3,336,188.30 |
其他应收款 | 3,828,673.99 | 5,375,985.56 | 6,141,324.90 | 2,614,078.58 |
存货 | 123,364,787.07 | 184,806,914.03 | 111,145,660.66 | 82,074,326.99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7,517.48 | 2,503,113.46 | 1,709,563.63 | 53,403.95 |
流动资产合计 | 794,142,809.41 | 828,480,509.81 | 391,661,210.41 | 238,158,483.45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5,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586,344.81 | 10,493,856.11 | - | - |
固定资产 | 265,187,158.21 | 268,571,059.81 | 233,471,411.53 | 200,533,536.98 |
在建工程 | 13,726,020.73 | 9,503,193.10 | 9,222,460.76 | 6,795,296.63 |
无形资产 | 38,132,118.38 | 37,591,781.81 | 5,944,095.90 | 4,444,954.69 |
长期待摊费用 | 8,758,221.22 | 10,751,256.56 | 10,596,983.15 | 10,833,576.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71,868.13 | 5,331,869.15 | 2,900,444.12 | 1,863,613.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043,408.68 | 11,703,814.93 | 4,561,176.87 | 3,270,898.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0,605,140.16 | 353,946,831.47 | 271,696,572.33 | 227,741,875.77 |
资产总计 | 1,154,747,949.57 | 1,182,427,341.28 | 663,357,782.74 | 465,900,359.22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1-2-77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35,398,000.00 | 58,860,000.00 |
应付票据 | 56,694,386.53 | 142,228,122.14 | 71,511,012.14 | - |
应付账款 | 171,124,804.94 | 214,470,321.80 | 136,167,025.63 | 106,167,701.07 |
预收款项 | - | 10,584,824.60 | 13,837,619.04 | 12,074,428.26 |
合同负债 | 12,388,367.80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287,170.91 | 31,138,546.76 | 21,024,789.52 | 15,383,520.66 |
应交税费 | 17,961,945.19 | 24,251,770.05 | 4,786,087.67 | 13,036,283.19 |
其他应付款 | 6,709,355.93 | 14,729,543.23 | 12,489,719.69 | 3,026,654.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00,000.00 | 4,800,000.00 | 4,800,000.00 | 4,8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4,563,698.49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2,529,729.79 | 442,203,128.58 | 300,014,253.69 | 213,348,587.7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5,200,000.00 | 27,600,000.00 | 32,400,000.00 | 37,200,000.00 |
递延收益 | 17,018,699.96 | 16,623,599.92 | 6,068,299.95 | 1,2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65,719.00 | 16,469,542.26 | 7,830,200.72 | 403,728.7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384,418.96 | 60,693,142.18 | 46,298,500.67 | 38,803,728.77 |
负债合计 | 351,914,148.75 | 502,896,270.76 | 346,312,754.36 | 252,152,316.5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43,912,529.93 | 143,912,529.93 | 143,912,529.93 | 137,801,292.98 |
其他综合收益 | 5,416,787.80 | 5,406,541.44 | -15,433.37 | 65,034.54 |
盈余公积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2,825,368.03 | - |
未分配利润 | 533,504,483.09 | 410,211,999.15 | 80,322,563.79 | -4,118,284.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2,833,800.82 | 679,531,070.52 | 317,045,028.38 | 213,748,042.69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2,833,800.82 | 679,531,070.52 | 317,045,028.38 | 213,748,042.6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54,747,949.57 | 1,182,427,341.28 | 663,357,782.74 | 465,900,359.22 |
2、合并利润表
1-2-78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50,395,109.15 | 1,782,836,181.75 | 756,938,351.54 | 548,944,388.88 |
其中:营业收入 | 550,395,109.15 | 1,782,836,181.75 | 756,938,351.54 | 548,944,388.88 |
二、营业总成本 | 439,863,598.17 | 1,370,360,503.19 | 610,250,227.95 | 485,827,708.97 |
其中:营业成本 | 367,531,113.99 | 1,203,399,552.91 | 477,974,206.48 | 336,579,245.79 |
税金及附加 | 5,221,375.73 | 12,552,347.85 | 6,557,199.05 | 5,970,397.94 |
销售费用 | 14,076,919.53 | 34,922,823.41 | 29,921,237.79 | 23,602,215.58 |
管理费用 | 17,578,443.54 | 38,219,096.72 | 33,600,511.14 | 74,703,722.44 |
研发费用 | 35,923,669.13 | 79,049,593.03 | 57,210,329.03 | 38,745,012.72 |
财务费用 | -467,923.75 | 2,217,089.27 | 4,986,744.46 | 6,227,114.50 |
其中:利息费用 | 839,738.87 | 3,409,125.00 | 5,833,162.02 | 4,967,364.54 |
利息收入 | 540,645.94 | 671,151.23 | 270,108.60 | 74,177.62 |
加:其他收益 | 7,650,662.46 | 9,633,207.50 | 4,377,969.59 | 6,092,099.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07,810.40 | 2,314,486.48 | 510,240.33 | 843,436.2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08,346.15 | -4,988,017.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70,851.59 | -3,546,657.83 | -5,868,581.90 | -5,095,839.0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4,939.51 | -82,842.68 | 11,621.77 | -7,846.8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984,121.09 | 415,805,854.06 | 145,719,373.38 | 64,948,529.81 |
加:营业外收入 | 62,074.69 | 521,846.32 | 79,521.29 | 56,667.50 |
减:营业外支出 | 234,212.84 | 2,292,309.16 | 568,354.54 | 813,140.3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4,811,982.94 | 414,035,391.22 | 145,230,540.13 | 64,192,056.99 |
减:所得税费用 | 14,846,574.11 | 56,971,323.89 | 17,964,323.48 | 14,956,488.5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965,408.83 | 357,064,067.33 | 127,266,216.65 | 49,235,568.4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965,408.83 | 357,064,067.33 | 127,266,216.65 | 49,235,568.4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965,408.83 | 357,064,067.33 | 127,266,216.65 | 49,235,568.44 |
1-2-79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246.36 | 5,421,974.81 | -80,467.91 | 20,429.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246.36 | 5,421,974.81 | -80,467.91 | 20,429.3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488.70 | 5,493,856.11 | - | -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2,488.70 | 5,493,856.11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2,242.34 | -71,881.30 | -80,467.91 | 20,429.31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2,242.34 | -71,881.30 | -80,467.91 | 20,429.3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9,975,655.19 | 362,486,042.14 | 127,185,748.74 | 49,255,997.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975,655.19 | 362,486,042.14 | 127,185,748.74 | 49,255,997.7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4.46 | 1.59 | 0.62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4.46 | 1.59 | 0.62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1,825,847.83 | 1,834,522,065.32 | 734,053,091.78 | 508,115,510.9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904,124.86 | 1,213,533.7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45,556.02 | 22,420,372.87 | 8,142,040.06 | 7,855,973.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1,871,403.85 | 1,857,846,563.05 | 743,408,665.63 | 515,971,484.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3,694,163.15 | 999,239,836.96 | 315,253,480.98 | 255,239,267.6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489,067.34 | 250,331,141.02 | 129,186,570.48 | 93,205,682.2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328,636.55 | 115,026,643.24 | 62,461,337.40 | 50,164,936.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60,064.65 | 52,443,699.36 | 40,681,299.35 | 34,176,373.91 |
1-2-80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4,471,931.69 | 1,417,041,320.58 | 547,582,688.21 | 432,786,260.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99,472.16 | 440,805,242.47 | 195,825,977.42 | 83,185,223.6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2,139,840.13 | 228,438,500.81 | 108,050,000.00 | 32,1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95,344.75 | 939,717.64 | 510,240.33 | 843,436.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2,000.00 | 789,854.11 | 109,500.00 | 233,451.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10,000,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337,184.88 | 240,168,072.56 | 108,669,740.33 | 33,176,887.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492,069.46 | 108,380,346.25 | 75,200,470.13 | 60,063,732.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0,139,840.13 | 418,438,500.81 | 113,050,000.00 | 8,1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00,000.00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6,231,909.59 | 526,818,847.06 | 188,250,470.13 | 68,163,732.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894,724.71 | -286,650,774.50 | -79,580,729.80 | -34,986,845.5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18,000,000.00 | 35,398,000.00 | 61,9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80,307.51 | 42,965,233.75 | 10,599,844.91 | 16,474,795.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80,307.51 | 60,965,233.75 | 45,997,844.91 | 78,374,795.0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 | 58,198,000.00 | 63,660,000.00 | 52,712,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6,183.74 | 12,450,196.11 | 25,545,809.15 | 61,687,435.0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05,050.89 | 89,513,558.75 | 41,356,591.55 | 18,722,884.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51,234.63 | 160,161,754.86 | 130,562,400.70 | 133,122,319.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0,927.12 | -99,196,521.11 | -84,564,555.79 | -54,747,524.9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3,732.92 | 631,558.72 | 1,040,586.33 | -499,196.2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032,446.75 | 55,589,505.58 | 32,721,278.16 | -7,048,343.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356,223.86 | 48,766,718.28 | 16,045,440.12 | 23,093,783.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323,777.11 | 104,356,223.86 | 48,766,718.28 | 16,045,440.12 |
1-2-81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49 | -8.28 | 1.16 | -0.7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8.82 | 939.63 | 437.80 | 609.21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90.78 | 231.45 | 51.02 | 84.3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21 | -177.05 | -48.88 | -75.6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6.24 | 23.69 | -611.12 | -4,997.22 |
所得税影响额 | -157.52 | -151.42 | -66.16 | -92.5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 - | - |
合计 | 892.61 | 858.02 | -236.19 | -4,472.6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三)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 财务指标 | 2020年1-6月/2020-06-30 | 2019年度/2019-12-31 | 2018年度/2018-12-31 | 2017年度/2017-12-31 |
1 | 流动比率(倍) | 2.71 | 1.87 | 1.31 | 1.12 |
2 | 速动比率(倍) | 2.29 | 1.46 | 0.94 | 0.73 |
3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 30.18% | 41.80% | 51.94% | 54.87% |
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78 | 7.30 | 4.63 | 4.96 |
5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27 | 7.74 | 4.73 | 4.37 |
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4,448.20 | 45,183.10 | 17,709.96 | 8,815.32 |
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9.63 | 122.45 | 25.90 | 13.92 |
8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 0.84 | 5.51 | 2.45 | 1.04 |
9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71 | 0.69 | 0.41 | -0.09 |
10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0.92% | 0.96% | 1.87% | 2.08% |
11 | 每股净资产(元) | 10.04 | 8.49 | 3.96 | 2.67 |
1-2-82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净额/期末股份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额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11、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份总额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79,414.28 | 68.77 | 82,848.05 | 70.07 | 39,166.12 | 59.04 | 23,815.85 | 51.12 |
非流动资产 | 36,060.51 | 31.23 | 35,394.68 | 29.93 | 27,169.66 | 40.96 | 22,774.19 | 48.88 |
资产总计 | 115,474.79 | 100.00 | 118,242.73 | 100.00 | 66,335.78 | 100.00 | 46,590.04 | 100.00 |
1-2-8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而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6,590.04万元、66,335.78万元、118,242.73万元和115,474.79万元。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长42.38%,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长78.25%,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增强,盈余积累增多,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大幅度增加;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与2019年末大致相当。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12%、59.04%、70.07%和68.77%,2018年末和2019年末流动资产占比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2018年和2019年销售规模大幅度增长,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较多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与2019年末大致相当。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29,252.97 | 83.13 | 44,220.31 | 87.93 | 30,001.43 | 86.63 | 21,334.86 | 84.61 |
非流动负债 | 5,938.44 | 16.87 | 6,069.31 | 12.07 | 4,629.85 | 13.37 | 3,880.37 | 15.39 |
负债总计 | 35,191.41 | 100.00 | 50,289.63 | 100.00 | 34,631.28 | 100.00 | 25,215.2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5,215.23万元、34,631.28万元、50,289.63万元和35,191.41万元,呈持续增长态势。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61%、86.63%、
87.93%和83.13%。
2、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营业收入 | 55,039.51 | 100.00 | 178,283.62 | 100.00 | 75,693.84 | 100.00 | 54,894.44 | 100.00 |
营业毛利 | 18,286.40 | 33.22 | 57,943.66 | 32.50 | 27,896.41 | 36.85 | 21,236.51 | 38.69 |
1-2-84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期间费用 | 6,711.11 | 12.19 | 15,440.86 | 8.66 | 12,571.88 | 16.61 | 14,327.81 | 26.10 |
营业利润 | 12,498.41 | 22.71 | 41,580.59 | 23.32 | 14,571.94 | 19.25 | 6,494.85 | 11.83 |
利润总额 | 12,481.20 | 22.68 | 41,403.54 | 23.22 | 14,523.05 | 19.19 | 6,419.21 | 11.69 |
净利润 | 10,996.54 | 19.98 | 35,706.41 | 20.03 | 12,726.62 | 16.81 | 4,923.56 | 8.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103.93 | 18.36 | 34,848.38 | 19.55 | 12,962.81 | 17.13 | 9,396.23 | 17.12 |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894.44万元、75,693.84万元、178,283.62万元和55,039.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396.23万元、12,962.81万元、34,848.38万元和10,103.93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69%、36.85%、32.50%和33.22%。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虽然综合毛利率略有下降,但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大幅增长;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但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规模效应显现,期间费用率也有所降低,使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幅增长;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而综合毛利率相对稳定,使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能维持较大规模。
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同比增长了37.89%,营业毛利较2017年同比增长31.36%,扣非后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增长了37.96%。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同比增长了135.53%,营业毛利较2018年同比增长了107.71%,扣非后的净利润较2018年同比增长了168.83%。2017年至2019年,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发新产品,不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开发新客户,从而实现营业收入持续大幅增长。2018年和2019年,公司营业毛利增幅略低于营业收入,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高毛利率的精密注塑件产品收入占比有所下降,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微型传动系统收入占比上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幅度略高于营业收入,主要系期间费用率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85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182.58 | 183,452.21 | 73,405.31 | 50,811.5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0.41 | 121.35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4.56 | 2,242.04 | 814.20 | 785.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187.14 | 185,784.66 | 74,340.87 | 51,597.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369.42 | 99,923.98 | 31,525.35 | 25,523.9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48.91 | 25,033.11 | 12,918.66 | 9,320.5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32.86 | 11,502.66 | 6,246.13 | 5,016.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6.01 | 5,244.37 | 4,068.13 | 3,417.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447.19 | 141,704.13 | 54,758.27 | 43,278.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9.95 | 44,080.52 | 19,582.60 | 8,318.52 |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0,811.55万元、73,405.31万元、183,452.21万元和62,182.5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56%、96.98%、102.90%和112.98%,公司销售回款情况整体良好,形成良性循环。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18.52万元、19,582.60万元、44,080.52万元和6,739.95万元,占同期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8.53%、151.07%、126.49%和66.7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整体较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的内部管理,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有效提高了应收账款的回款水平,因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逐年增加;二是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期及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余额有所增加,但未支付的货款均在正常结算周期内,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合理。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净利润,主要系2018年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部分材料款。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净利润,主要原因系:
一是2019年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大幅增加,
1-2-86
智能手机行业的大客户如维沃、欧珀、华为、小米等回款及时,账期相对较短,加速了公司货款回收;二是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期,并增加了银行承兑票据支付。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原因系2019年下半年开具的应付票据金额较大,在2020年上半年到期支付款项的金额较大。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213.98 | 22,843.85 | 10,805.00 | 3,21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9.53 | 93.97 | 51.02 | 84.3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20 | 78.99 | 10.95 | 23.3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 | 1,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33.72 | 24,016.81 | 10,866.97 | 3,317.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49.21 | 10,838.03 | 7,520.05 | 6,006.3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013.98 | 41,843.85 | 11,305.00 | 81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0.00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623.19 | 52,681.88 | 18,825.05 | 6,816.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89.47 | -28,665.08 | -7,958.07 | -3,498.68 |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98.68万元、-7,958.07万元、-28,665.08万元和-12,089.47万元,均为负数,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购置了新厂房及大量设备,以及公司充分利用短期资金盈余,购买部分银行理财产品。2017年和2018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支付了大量的设备购置款项;2019年公司支付了购买东莞望牛墩募投用地的土地出让金3,000余万元,并利用短期资金盈余购买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2020年1-6月,公司利用短期资金盈余购买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购买与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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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1,800.00 | 3,539.80 | 6,19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8.03 | 4,296.52 | 1,059.98 | 1,647.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8.03 | 6,096.52 | 4,599.78 | 7,837.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0.00 | 5,819.80 | 6,366.00 | 5,271.2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62 | 1,245.02 | 2,554.58 | 6,168.7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0.51 | 8,951.36 | 4,135.66 | 1,872.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5.12 | 16,016.18 | 13,056.24 | 13,312.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09 | -9,919.65 | -8,456.46 | -5,474.75 |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74.75万元、-8,456.46万元、-9,919.65万元和-437.09万元,均为负数,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拆入资金、分红、偿还借款及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系银行借款与还款产生的现金流,2018年和2019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高,主要系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高,主要系支付分配的股利。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当前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1-2-88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6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全部发放。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有关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2-89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①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
1-2-90
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
1-2-91
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股票成功,公司本
1-2-92
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1、兆威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香港兆威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注册名称 | 兆威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
住所 |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30-132号大生银行大厦12楼1201室 |
公司编号 | 2296515 |
董事 | 李海周、谢燕玲 |
法定股本 | 100万股 |
实收资本 | 100万元港币 |
业务性质 | 塑胶原材料、机电产品、模具、五金产品、齿轮箱贸易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16日 |
香港兆威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港币元)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 |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
香港兆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 2020年1-6月/2020-06-30 | 2019年度/2019-12-31 |
总资产 | 200.51 | 236.95 |
净资产 | -430.21 | -416.80 |
营业收入 | 118.05 | 475.19 |
净利润 | -5.18 | -215.01 |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兆威驱动有限公司
1-2-93
兆威驱动有限公司为香港兆威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香港兆威持有其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注册名称 | 兆威驱动有限公司 |
住所 | 德国巴伐利亚州马克托伯多夫市马克托伯多夫大街14号 |
公司注册号码 | HRB 15300 |
注册股本 | 25,000欧元 |
业务性质 | 塑胶原材料、机电产品、模具、五金产品、塑胶产品、齿轮箱、电子驱动及相关服务的贸易 |
成立日期 | 2020年7月6日 |
兆威驱动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欧元) | 出资比例(%) |
1 | 兆威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 25,000.00 | 100.00 |
合计 | 25,000.00 | 100.00 |
3、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莞兆威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注册名称 | 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
住所 | 东莞市望牛墩镇望联村金牛路8号601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2F4TM5T |
法定代表人 | 叶曙兵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3,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产销、研发:齿轮箱、发电机、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制品、精密五金制品;加工: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其配件、轴承及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8年10月31日 |
东莞兆威的股权结构如下:
1-2-94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元)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30,000,000.00 | 100.00 |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
东莞兆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 2020年1-6月/2020-06-30 | 2019年度/2019-12-31 |
总资产 | 3,672.49 | 4,252.25 |
净资产 | 2,912.27 | 2,944.28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32.00 | -55.67 |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惠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已注销)
惠州兆威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注销,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注册名称 | 惠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
住所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中心区金秋大道111号街道行政办公楼410室 |
注册号 | 914413033148107007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周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销售:机电设备、塑胶制品、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4年8月18日 |
注销情况 | 2018年10月12日完成税务注销;2018年12月6日完成工商注销 |
惠州兆威从设立至其注销,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元)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 |
报告期内,惠州兆威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活动。
1-2-95
5、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武汉数字化为发行人的参股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其3.57%股权,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注册名称 | 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住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楼A座5楼534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KX2294Q |
法定代表人 | 彭芳瑜 |
注册资本 | 14,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4,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智能制造领域机械零部件及整体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工业软件及设备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科技成果转化。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14日 |
武汉数字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元) | 出资比例(%) |
1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0.71 |
2 | 北京云道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0.71 |
3 |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0.71 |
4 | 泸州航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10.71 |
5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0.71 |
6 |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7.14 |
7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7.14 |
8 | 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7.14 |
9 | 华中科技大学无锡研究院 | 5,000,000.00 | 3.57 |
10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57 |
11 | 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57 |
12 | 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57 |
13 | 东莞华科工研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57 |
14 |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57 |
15 |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57 |
1-2-96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元) | 出资比例(%) |
合计 | 140,000,000.00 | 100.00 |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
武汉数字化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 2020年1-6月/2020-06-30 | 2019年度/2019-12-31 |
总资产 | 36,479.65 | 35,538.53 |
净资产 | 13,369.19 | 13,568.57 |
营业收入 | 187.70 | 784.36 |
净利润 | -199.40 | 84.82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注册名称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住所 | 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村林企路6号A栋厂房102号、202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15TEF5F |
负责人 | 李平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经营范围 | 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产品、精密五金产品、齿轮箱的生产;机电成套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7-12-21 |
7、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
注册名称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2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MCCD36 |
负责人 | 谢燕玲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经营范围 | 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产品、精密五金产品、齿轮箱的技术开发;机电成套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产品、精密五金产品、齿轮箱的生产;普通货运;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轴承及配件劳务加工。 |
成立日期 | 2016-10-10 |
1-2-97
8、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福源分公司
注册名称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福源分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龙王庙工业区18栋1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8PQX77 |
负责人 | 谢燕玲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经营范围 | 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产品、精密五金产品、齿轮箱的生产和技术开发;机电成套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轴承及配件劳务加工。 |
成立日期 | 2018-08-03 |
9、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燕罗分公司
注册名称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燕罗分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龙山八路2号N栋厂房整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GP2C6K |
负责人 | 黄东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经营范围 | 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产品、精密五金产品、齿轮箱的生产和技术开发;机电成套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轴承及配件劳务加工。 |
成立日期 | 2019-02-25 |
10、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
注册名称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罗田分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7号绣丽花边厂厂房一1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JP5E8C |
负责人 | 黄东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经营范围 | 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产品、精密五金产品、齿轮箱的生产和技术开发;机电成套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轴承及配件劳务加工。 |
成立日期 | 2019-04-04 |
1-2-9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本次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83,362.57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 项目建设备案 | 项目环评批复 |
1 | 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 | 100,015.00 | 91,292.57 | 2019-441900-34-03-011185 | 东环建〔2020〕59号 |
东环建〔2019〕3685号 | |||||
2 |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 | 14,230.00 | 14,230.00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9〕0104号 | 深环宝批〔2019〕20号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40.00 | 7,840.00 | 2019-441900-34-03-011186 | 东环建〔2019〕4878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0 | 70,000.00 | - | - |
合计 | 192,085.00 | 183,362.57 | - | - |
注:注:本次募集资金调整方案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其中,调增“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规模39,604万元,调增“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规模50,000万元,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不变,总募集资金调增89,604万元。
2019年公司业绩增长较快,基于公司现有业务规划和市场趋势,前期产能规划和拟筹措流动资金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和强劲市场需求,因此,公司拟加大“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为了把握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适时先期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公司先期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1-2-99
(一)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0,015万元,建设期2年。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000m2,建筑面积96,000m2。项目拟通过新建注塑、模具、滚齿、组装、检测等生产车间以及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注塑机、CNC加工中心、全自动装配线、三坐标测量机等先进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及相应环保设备,形成年产3,498万件微型传动系统的生产能力。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产能,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
2、投资概算
(1)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15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估算(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
T+12 | T+24 | 总额 | |||
1 | 工程建设费 | 32,008 | 51,563 | 83,571 | 83.56% |
1.1 | 土地出让金 | 3,148 | - | 3,148 | 3.15% |
1.2 | 建筑工程 | 17,885 | 7,665 | 25,550 | 25.55% |
1.3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10,975 | 43,898 | 54,873 | 54.86%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31 | 613 | 2,044 | 2.04% |
3 | 基本预备费 | 3,201 | 5,156 | 8,357 | 8.36%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3,601 | 2,442 | 6,043 | 6.04% |
项目总投资 | 40,240 | 59,775 | 100,015 | 100% |
(2)建筑工程
项目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注塑车间、模具车间、滚齿车间、组装车间及综合仓库、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筑工程投资额25,550万元。
(3)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主要包括注塑机、慢走丝设备、CNC加工中心、贴片机模组、生产MES系统等先进的软硬件设备,投资额54,873万元。具体情况
1-2-100
如下所示:
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总额(万元) |
一 | 注塑车间 | 688 | 14,960 |
1 | 注塑机 | 20 | 800 |
2 | 注塑机 | 20 | 1,000 |
3 | 注塑机 | 30 | 2,100 |
4 | 注塑机 | 28 | 2,240 |
5 | 立式注塑机 | 20 | 2,000 |
6 | 注塑机 | 18 | 1,800 |
7 | 模温机 | 300 | 1,800 |
8 | 模温机 | 110 | 1,320 |
9 | 机械手 | 130 | 1,300 |
10 | 自动送料设备 | 12 | 600 |
二 | 模具车间 | 50 | 3,990 |
1 | 慢走丝 | 6 | 720 |
2 | 火花机 | 8 | 800 |
3 | CNC加工中心 | 10 | 1,500 |
4 | CNC磨床 | 2 | 400 |
5 | 自动送料设备 | 9 | 450 |
6 | 铣床、磨床 | 15 | 120 |
三 | 滚齿车间 | 65 | 10,050 |
1 | 滚齿机 | 15 | 2,400 |
2 | 滚齿机 | 25 | 3,500 |
3 | 滚齿机 | 15 | 3,600 |
4 | 蜗杆加工机 | 10 | 550 |
四 | 组装车间 | 46 | 4,400 |
1 | 全自动装配线 | 14 | 2,800 |
2 | 半自动装配线 | 32 | 1,600 |
五 | PCBA车间 | 247 | 9,858 |
1 | 锡膏检测设备(SPI) | 4 | 152 |
2 | 钢网检查机 | 2 | 60 |
3 | 钢网清洗机 | 2 | 40 |
4 | 点胶机 | 2 | 52 |
1-2-101
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总额(万元) |
5 | 印刷机 | 4 | 212 |
6 | 点胶回流炉 | 2 | 30 |
7 | 贴片机模组 | 25 | 5,000 |
8 | 回流炉 | 4 | 212 |
9 | 在线分板机 | 4 | 120 |
10 | 接料机 | 6 | 60 |
11 | 拆拼板机 | 4 | 120 |
12 | 插件机 | 2 | 60 |
13 | 插件后AOI | 2 | 60 |
14 | 温巡设备 | 1 | 100 |
15 | 波峰焊 | 2 | 600 |
16 | 等离子清洗 | 4 | 100 |
17 | 自动封切机 | 2 | 80 |
18 | 自动打包线 | 2 | 50 |
19 | 二维码镭雕机 | 2 | 62 |
20 | PCB清洁机 | 8 | 68 |
21 | 自动灌胶机 | 2 | 200 |
22 | 测试上下料机 | 4 | 120 |
23 | 组装线 | 4 | 120 |
24 | 包装线 | 2 | 60 |
25 | 在线型自动光学检测机(AOI) | 8 | 200 |
26 | ICT测试 | 2 | 400 |
27 | 视觉检测仪 | 8 | 120 |
28 | 料架台车 | 30 | 45 |
29 | 编带料架 | 18 | 36 |
30 | 智能仓储货架 | 20 | 40 |
31 | 自动AGV供料车 | 10 | 500 |
32 | 显微镜 | 5 | 50 |
33 | 温湿度检测仪 | 5 | 100 |
34 | 示波器 | 4 | 40 |
35 | 电流探头 | 10 | 30 |
36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2 | 40 |
37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2 | 40 |
1-2-102
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总额(万元) |
38 | 静电测试仪 | 2 | 40 |
39 | 功率表 | 2 | 20 |
40 | LCR测试仪 | 2 | 20 |
41 | 频谱仪 | 1 | 20 |
42 | 频率分析仪 | 1 | 20 |
43 | 热成像仪 | 1 | 20 |
44 | 功率分析仪 | 1 | 20 |
45 | 线体 | 10 | 30 |
46 | 画图软件 | 2 | 20 |
47 | 自动芯片烧录机 | 4 | 120 |
48 | 其他配套设备 | 1 | 149 |
六 | 检测车间 | 266 | 3,770 |
1 | 防错混料系统 | 20 | 50 |
2 | 三坐标测量机 | 3 | 150 |
3 | 光谱仪 | 8 | 80 |
4 | 试验箱 | 15 | 12 |
5 | OGP | 5 | 200 |
6 | 齿轮检测系统 | 2 | 160 |
7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3 | 24 |
8 | 压力机 | 20 | 20 |
9 | 高度计 | 15 | 14 |
10 | 工具显微镜 | 4 | 92 |
11 | 洛氏硬度计 | 6 | 3 |
12 | 标准齿 | 80 | 176 |
13 | 拉力计 | 8 | 4 |
14 | 条码检测仪 | 4 | 6 |
15 | 跳动测量仪 | 5 | 8 |
16 | 示波器 | 20 | 240 |
17 | 可程式恒温恒湿箱 | 6 | 36 |
18 | 燃烧试验机 | 3 | 4 |
19 | 啮合仪 | 2 | 53 |
20 | 测功机 | 3 | 36 |
21 | 测功机 | 2 | 90 |
1-2-103
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总额(万元) |
22 | 齿轮检测中心 | 2 | 440 |
23 | 工业CT测量中心 | 1 | 650 |
24 | 网络分析仪 | 10 | 800 |
25 | 科样SPI(锡膏检测仪) | 6 | 30 |
26 | 矩子AOI(自动光学检测) | 12 | 360 |
27 | 辅助检测设备 | 1 | 32 |
七 | 安全环保设备 | 12 | 295 |
1 | 应急广播系统 | 1 | 5 |
2 | 监控系统 | 1 | 40 |
3 | 环保抽风系统 | 10 | 250 |
八 | 基础设施及管理系统 | 12 | 7,550 |
1 | 自动仓储系统 | 1 | 4,000 |
2 | 自动物流系统 | 1 | 800 |
3 | 中央空调系统 | 3 | 1,650 |
4 | 工业用气系统 | 5 | 300 |
5 | 生产MES系统 | 1 | 300 |
6 | 工业园智能管理系统及办公设备 | 1 | 500 |
合计 | 1,386 | 54,873 |
拟购买的募投设备为初步计划购买的设备,在购买设备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购买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可能会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3、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扩产,其生产工艺也主要涉及微型传动系统设计开发、模具设计开发、注塑、集成装配、性能测试等,与公司现有产品工艺相同。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全部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
4、主要原材料及燃料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微型电机、塑胶粒、支架、轴、齿轮、轴承、
1-2-104
外壳等,相关原材料基本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市场上有充足的供应。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主要为电力。本项目实施位置所在的东莞市市政基础设施健全,电力等能源供应有充足保障。
5、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兆威,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东莞兆威已取得该募投用地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6、项目环保影响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类,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对环境影响小,符合地方及国家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3月19日,公司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3685号),同意本项目建设。2020年1月6日,公司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59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根据规划,工程建设周期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验证、试运行等6个阶段,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 | T+24 | |||||||
1~2 | 3~10 | 11~12 | 13~14 | 15~18 | 19~20 | 21~22 | 23~24 | |
初步设计 | ||||||||
建筑工程 |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系统调试及验证 |
1-2-105
阶段/时间(月) | T+24 | |||||||
1~2 | 3~10 | 11~12 | 13~14 | 15~18 | 19~20 | 21~22 | 23~24 | |
试运行 |
8、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132,37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97年(静态、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16.80%(税后)。
(二)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4,230万元,建设期1.5年。本项目拟通过扩建注塑车间和组装车间,购置注塑机、CNC加工中心、全自动装配线、三坐标测量机等先进生产、检测及相应环保设备,形成年产420万件微型传动系统,18,000万件精密注塑件的生产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公司产能,提高智能化制造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客户需求。
2、投资概算
(1)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4,230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估算(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
T+12 | T+18 | 总额 | |||
1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7,296 | 4,864 | 12,161 | 85.45% |
2 | 基本预备费 | 730 | 486 | 1,216 | 8.55%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245 | 609 | 854 | 6.00% |
项目总投资 | 8,271 | 5,960 | 14,230 | 100% |
(2)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注塑机、慢走丝设备、CNC加工中心、SAP系统等先进的软硬件设备,投资额12,1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2-106
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总额(万元) |
一 | 注塑车间 | 117 | 4,310 |
1 | 注塑机 | 54 | 3480 |
2 | 模温机 | 40 | 480 |
3 | 机械手 | 20 | 200 |
4 | 自动送料设备 | 3 | 150 |
二 | 模具车间 | 26 | 3,270 |
1 | 慢走丝 | 6 | 720 |
2 | 火花机 | 6 | 600 |
3 | CNC加工中心 | 5 | 750 |
4 | CNC磨床 | 5 | 1,000 |
5 | 自动送料设备 | 4 | 200 |
三 | 滚齿车间 | 18 | 1,130 |
1 | 高精度滚齿机 | 2 | 400 |
2 | 滚齿机 | 6 | 480 |
3 | 蜗杆加工机 | 10 | 250 |
四 | 组装车间 | 16 | 1,700 |
1 | 全自动装配线 | 6 | 1,200 |
2 | 半自动装配线 | 10 | 500 |
五 | 检测车间 | 130 | 1,000 |
1 | 自动检测系统 | 10 | 100 |
2 | 三坐标测量机 | 2 | 100 |
3 | 光谱仪 | 6 | 60 |
4 | 试验箱 | 12 | 10 |
5 | OGP | 2 | 80 |
6 | 齿轮检测系统 | 2 | 160 |
7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2 | 16 |
8 | 压力机 | 15 | 15 |
9 | 高度计 | 10 | 3 |
10 | 工具显微镜 | 2 | 12 |
11 | 洛氏硬度计 | 4 | 2 |
12 | 标准齿 | 2 | 4 |
13 | 拉力计 | 5 | 2 |
14 | 条码检测仪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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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总额(万元) |
15 | 跳动测量仪 | 4 | 6 |
16 | 示波器 | 4 | 20 |
17 | 可程式恒温恒湿箱 | 2 | 7 |
18 | 燃烧试验机 | 2 | 2 |
19 | 啮合仪 | 1 | 30 |
20 | SPI(锡膏检测仪) | 30 | 66 |
21 | AOI(自动光学检测) | 10 | 300 |
六 | 环保设备 | 2 | 50 |
1 | 环保抽风系统 | 2 | 50 |
七 | 基础设施及管理系统 | 2 | 700 |
1 | 中央空调系统 | 1 | 300 |
2 | SAP系统 | 1 | 400 |
合计 | 311 | 12,161 |
拟购买的募投设备为初步计划购买的设备,在购买设备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购买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可能会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3、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本项目不涉及新产品的生产,主要系对现有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与升级。项目产品工艺流程图与现有产品工艺流程图相同。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全部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
4、主要原材料及燃料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微型电机、塑胶粒、支架、轴、齿轮、轴承、外壳等,相关原材料基本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市场上有充足的供应。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主要为电力。本项目实施位置所在的深圳市市政基础设施健全,电力等能源供应有保障。
1-2-108
5、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兆威机电,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本项目将在公司自有厂区和厂房内进行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不涉及新增用地。
6、项目环保影响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类,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对环境影响小,符合地方及国家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4月18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深环宝批〔2019〕20号),同意本项目实施。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根据规划,工程建设周期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验证、试运行等6个阶段,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 | T+18 | |||||
1~3 | 4~9 | 10~14 | 15 | 16~17 | 18 | |
初步设计 |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系统调试及验证 | ||||||
试运行 |
8、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生产线技改项目,即在原有的生产线基础上进行自动化改造。项目实施后,公司达产年可实现新增收入18,574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65年(静态、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21.88%(税后)。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7,840万元,建设期2年。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研发技术的基
1-2-109
础上,通过建设研发实验室、研发检测室和试制车间等,同时购置EMC实验设备、齿轮测量中心、齿轮设计软件等研发软硬件设备,引进优秀的高级工程师、测试技术员等技术开发人员,持续提升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实时掌握行业前沿技术,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反应能力和核心竞争优势。
2、投资概算
(1)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7,840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估算(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
T+12 | T+24 | 总计 | |||
1 | 工程建设费 | 2,070 | 2,571 | 4,641 | 59.20% |
1.1 | 建筑工程 | 802 | 344 | 1,146 | 14.62%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1,268 | 2,227 | 3,495 | 44.58%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4 | 28 | 92 | 1.17% |
3 | 基本预备费 | 207 | 257 | 464 | 5.92% |
4 | 研发费用 | 794 | 1,849 | 2,643 | 33.71% |
4.1 | 研发人员工资 | 334 | 1,169 | 1,503 | 19.17% |
4.2 | 其他研发费用 | 460 | 680 | 1,140 | 14.54% |
项目总投资 | 3,136 | 4,705 | 7,840 | 100% |
(2)建筑工程
项目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研发实验室、研发检测室、试制车间等设施,建筑工程投资额1,146万元。
(3)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设备购置主要包括EMC实验设备、齿轮测量中心、齿轮设计软件等研发软硬件设备,投资额3,4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金额(万元) |
(一) | 硬件设备 | 85 | 1,517 |
1 | EMC实验设备 | 1 | 650 |
2 | 示波器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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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内容 | 数量(台/套) | 金额(万元) |
3 | 测功机 | 5 | 100 |
4 | 齿轮测量中心 | 1 | 150 |
5 | 啮合仪 | 1 | 30 |
6 | 计算机断层扫描 | 1 | 500 |
7 | 电脑 | 63 | 50 |
8 | 电烙铁 | 10 | 12 |
9 | 功率计 | 2 | 10 |
(二) | 软件设备 | 177 | 1,978 |
1 | PDM系统 | 1 | 400 |
2 | Pro/E | 60 | 528 |
3 | UG | 15 | 150 |
4 | Solidworks | 30 | 240 |
5 | 齿轮设计软件 | 5 | 250 |
6 | 有限元分析软件 | 2 | 100 |
7 | Moldflow | 4 | 160 |
8 | 图档管理软件 | 30 | 90 |
9 | 项目管理软件 | 30 | 60 |
合计 | 262 | 3,495 |
拟购买的募投设备为初步计划购买的设备,在购买设备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购买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可能会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3、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兆威,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东莞兆威已取得该募投用地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4、项目研发方向
研发中心总体规划是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未来3-5年,公司将在典型产品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上开展下列课题的研究:(1)机器人舵机的关键技术研究;(2)微型传动系统专业设计平台的开
1-2-111
发;(3)微型胰岛素泵齿轮传动关键技术的研究;(4)汽车电装用高性能齿轮箱关键技术研究;(5)电机智能驱动软硬件平台的研究。
5、项目环保影响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大批量生产,项目在建设和试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小,符合地方及国家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4月11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4878号),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根据规划,工程建设周期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测试、研究与开发等6个阶段,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 | T+24 | |||||
1~2 | 3~8 | 9~15 | 16~18 | 19~20 | 21~24 | |
初步设计 |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系统调试及测试 | ||||||
试运行 |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保障公司在发行上市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计划等多种因素,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7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业务扩展过程中所需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流动资金的补充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改善现金流,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缓解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有效降低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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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风险。同时,流动资金的充裕有利于公司更多的投入到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应用、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引进优秀人才等项目,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货币资金、净资产以及摊薄后的每股净资产都将出现大幅增长,将增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将大幅提高,短期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相应的净资产收益率也会得到提升。
1-2-113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微型传动行业属于工业“四基”中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具有量大面广的显著特征,下游行业多集中于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
公司下游行业分布广泛,下游市场需求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如通信设备行业4G、5G升级换代的规模与速度,会影响公司应用于通信基站电调系统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的发展;智能手机渗透率、全面屏替换率和全面屏解决方案的更新换代会影响到公司应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的发展;汽车产销量增长趋势及智能化水平的提升会影响到公司汽车电子类微型传动系统业务的发展。虽然近年来随着各领域智能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逐渐增加,下游行业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带动了公司业务迅速发展,但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受各种因素影响发生较大波动,出现消费需求下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减缓、对外出口规模萎缩,将导致公司下游行业升级换代延迟或发展速度减缓,可能会造成公司出现业务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等状况。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微型传动行业与传统传动行业在产品规格、主要材料、生产工艺、主要功能、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国内进入到这一新兴细分领域的企业相对较少,市场竞争主要集中于德国IMS、日本电产等外国企业以及以公司为代表的中国企业。
日本电产、德国IMS等国际知名企业,进入行业较早,资金实力强,经营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一定竞争压力。德昌电机、力嘉精密等国内竞争对手,积极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品品质,争取国内市场份额。因此,公司在国内国外均面临一定程度的竞争。
1-2-114
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资金实力、经营管理等方面及时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给公司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下游行业新的市场需求,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先后成功开发了用于通信基站电调系统、共享单车智能锁、个人护理洁面仪、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智慧电视摄像头升降模组、两轮车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具体场景的微型传动系统,在公司不同发展阶段有力地促进了公司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公司下游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新的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涌现,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适时开发新产品及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将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将失去行业前列的行业地位,影响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及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四)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
2018年下半年,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成功开发了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并在业内率先实现大规模生产。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3,129.78万元、107,821.35万元和13,43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5%、60.48%和24.41%,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带动了公司2018年和2019年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和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方案的智能手机新品有所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1-6月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的销售收入为13,432.67万元,虽然2020年下半年该业务预计仍能维持较大规模收入,但公司预计该业务2020年全年收入较2019年下降较多,从而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构成较大影响。
虽然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5G通信基站、智慧电视、服务机器人等市场将大幅增长,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相关领域的业务收入,但该部分增量业务收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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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无法完全填补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业绩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894.44万元、75,693.84万元、178,283.62万元和55,039.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396.23万元、12,962.81万元、34,848.38万元和10,103.93万元。2017年至2019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大幅增长,尤其是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8年分别增长了
135.53%和168.83%。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3,129.78万元、107,821.35万元和13,43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5%、60.48%和24.41%,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如前所述,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和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方案的智能手机新品有所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收入将有所下降。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及全球扩散等因素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供应延迟,客户新增订单不及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
虽然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5G通信基站、智慧电视、服务机器人等市场将大幅增长,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相关领域的业务收入,但该部分增量业务收入可能无法完全填补因新冠疫情及智能手机领域业务下降对公司收入的影响。因此,虽然公司预计2020年经营业绩仍会保持较大规模,但较2019年将有所下降。
(六)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61%、36.77%、32.47%和
33.21%,呈下降趋势但仍能维持合理水平。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同时公司凭借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和良好的品牌效应,积极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成功进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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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规模较大或毛利率较高的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新兴行业或支柱行业,从而保持合理的毛利率水平。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紧跟市场需求、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开拓新增客户,以抵消部分产品毛利率下降及销售结构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微型电机、塑胶粒、齿轮、轴、支架、模具材料、轴承、外壳、电子料、包材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材料成本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超过70%,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影响较大。由于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八)大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集中在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主要客户多为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或为其提供产品制造服务的供应商,同时公司微型传动系统与精密注塑件多定位在高精密、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上,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口径计算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7.66%、38.71%、68.91%和60.61%,有所上升,尤其是2019年和2020年1-6月上升较多,主要系2019年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和2020年1-6月公司用于5G通信基站的微型传动系统和精密注塑件的收入大幅度增加,使得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上升,造成公司客户集中度提高。如果主要客户更换供应商或大幅度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数量,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九)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核心技术和工艺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不仅在微型传动系统设计开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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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齿轮模具设计开发、微型精密齿轮零件制造、集成装配、性能检测等方面掌握了核心技术和工艺,还在长期的创新实践和专业积累中培养了一批稳定、可靠的技术骨干和储备人才。
公司的核心技术与工艺来源于整个技术团队的集体努力,不依赖于个别核心技术人员,但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技术创新起到了关键作用。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公司通过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及时申请专利成果等措施,保护核心技术与工艺。但公司仍不能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技术泄密,将对公司技术研发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通常根据信用政策给予长期合作的主要客户一定账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434.50万元、18,598.16万元、27,771.94万元和30,994.3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65%、24.57%、
15.58%和56.31%,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21%、47.49%、33.52%和39.03%。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部分为信用期内的应收货款,不存在大额坏账损失。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十一)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207.43万元、11,114.57万元、18,480.69万元和12,336.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46%、28.38%、
22.31%和15.53%,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司严格执行“以销定采”、“以销定产”政策,以减少存货积压,加快存货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和存货余额的持续增长,如果客户取消订单或下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一步下降,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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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偿债能力风险
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中,存在较大资本性支出与营运资金缺口,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积累和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2、1.31、1.87和2.71,速动比率分别为
0.73、0.94、1.46和2.29,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12%、52.21%、42.53%和
30.48%,处于持续优化中。但公司相对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仍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十三)租赁无产权证书房产的风险
截至2020年8月末,公司在深圳福永、东莞大岭山和深圳罗田等地分别租赁多处无产权证书的生产用房产,具体租赁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三)房屋租赁情况”。
由于所在土地为集体土地,公司在深圳福永、深圳罗田租赁的生产用房未取得产权证书,公司不能排除未来被要求搬迁或其他无法继续使用该房产的风险,搬迁至新的生产用房产将使公司承受损失,并需要一定时间,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在东莞大岭山租赁的生产用房产也未取得产权证书。根据“东莞市大岭山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8-2022)”,该处房产所在地块已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在未来一至三年内将面临拆迁,公司将无法继续使用该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海周和谢燕玲夫妇已做出承诺:若兆威机电租赁的未取得产权证书之房产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纠纷无法继续租用,兆威机电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拆迁方或出租方取得赔偿、补偿后仍存在损失的,兆威控股将全额承担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李海周、谢燕玲夫妇对兆威控股的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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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3%,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94.77%。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面临可能被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追缴、补缴、收取滞纳金或处罚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兆威控股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已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做出承诺:若兆威机电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其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项或因被处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证兆威机电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十五)人力成本上升和劳动用工短缺的风险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员工数量达到1,894人。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总体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为吸引和留住技术、销售、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保证充足的技术工人,公司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人力成本,如果公司后续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水平不能同步提升,人力成本的持续增加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一直以技术创新作为公司业绩驱动力,但由于公司产品呈现定制化特点,标准化程度较低,无法全面使用自动化设备替代,因此公司大部分产品需要人工组装。2018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订单剧增,对生产工人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公司主要通过自主招聘或劳务外包方式解决用工问题。但随着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生产工人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生产工人供应不足,可能会因劳动用工短缺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6年11月15日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64420019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科火字[2020]46号文件,发行人于2019年12月9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15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司2016年至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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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19年至2021年均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后续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能通过复审,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税后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募集资金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能力,促进公司技术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公司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种效益分析均以项目按时完成建设和正常投产为前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展,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将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从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8.29%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谢燕玲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6.22%的股份,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其绝对控股的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经营方针、投资决策和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存在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一般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定价原则、质量技术要求、运输及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 | 签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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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 | 签署时间 |
1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8.06 |
2 | 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5.07 |
3 | 罗森伯格技术(昆山)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8.03 |
4 | 深圳市华荣科技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5.11 |
5 | 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8.04 |
6 | 东莞市欧珀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9.03 |
7 | 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 | 2019.01 |
8 | 罗伯特·博世股份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 | 2019.04 |
9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9.06 |
10 | 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9.04 |
11 | 康普通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微型传动系统 | 2019.08 |
注:因vivo业务规划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与发行人签订的合同下的权利义务,由维沃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2、采购协议及合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采购协议及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签署时间 |
1 | 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 | 微型电机 | 2020.05 |
2 |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微型电机 | 2020.05 |
3 | 东莞市正朗精密金属零件有限公司 | 外壳、支架、齿轮等 | 2020.05 |
4 | 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塑胶粒 | 2020.06 |
5 | 深圳市密姆科技有限公司 | 齿轮、支架、外壳等 | 2020.05 |
6 | MOATECH CO.LTD | 微型电机 | 2018.07 |
7 | 深圳市鲁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劳务外包服务 | 2019.01 |
8 | 东莞市金材五金有限公司 | 支架、外壳等 | 2020.06 |
9 | 惠州市盛兴荣实业有限公司 | 轴等 | 2020.07 |
10 | 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 | 支架等 | 2020.06 |
11 | 深圳市锐拓精机有限公司 | 轴、支架、齿轮等 | 2020.07 |
12 | 深圳大华轴承有限公司 | 轴承等 | 2020.06 |
13 | 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塑胶粒 | 20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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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签署时间 |
14 | 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筑 | 2020.06 |
3、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签署对生产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银行借款和授信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银行 | 借款人 | 类型 | 授信额度 | 借款金额 | 授信/借款 期限 | 抵押/保证方式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 兆威机电 | 固贷 | 5,000.00 | / | 2016.04.05-2026.04.01 | 保证、抵押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兆威机电 | 短期融资 | 10,000.00 | / | 2017.09.05-2022.09.05 | 保证、抵押 |
3,000.00 | / | 2018.07.27-2020.12.31 | 抵押 | ||||
20,000.00 | / | 2019.10.16-2024.12.31 | 保证、抵押 |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兆威机电 | 流贷 | 20,000.00 | / | 2019.9.27-2021.9.25 | 保证、抵押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兆威机电 | 短期融资 | 10,000.00 | / | 2019.12.25-2020.12.25 | 保证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东莞兆威 | 固贷 | / | 45,500.00 | 自实际提款日(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60个月 | 保证、抵押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兆威机电 | 短期融资 | 10,000.00 | / | 2020.3.18-2021.3.17 | 保证 |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东莞兆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的借款尚未提款。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有关诉讼和仲裁的说明
1、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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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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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周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电话:0755-27323919传真:0755-27323949联系人:邱泽恋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达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121保荐代表人:徐国振、黄华项目协办人:黎强强其他项目组成员:陈少勉、牛东峰、李逸侬、罗政、马琳君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丽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25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经办律师:楼永辉、孙庆凯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电话:021-63391166传真:021-63392558经办注册会计师:崔岩、徐冬冬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竹青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与福中路交汇处瑰丽福景大厦3#楼14层1401电话:0755-82403555传真:0755-82420222经办注册评估师:何新华、聂竹青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电话:0755-25938000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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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5988122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8668888
(八)收款银行
名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958901571000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 2020年11月18日 |
发行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申购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缴款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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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地点
时间:股票发行承销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发行人: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 |
联系电话: | 0755-27323919 |
传真: | 0755-27323949 |
联系人: | 邱泽恋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联系电话: | 0755-82943666 |
传真: | 0755-82943121 |
联系人: | 徐国振、黄华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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