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峰测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3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测控”)于 2020年 11月 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针对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修订前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月 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