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09 号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你公司股价由22.25元上涨至
45.40元,累计涨幅达104.04%,与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偏离值较大,期间出现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2020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亿元,同比增长
3.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43
亿元,同比下滑4.11%。2019年,你公司实现净利润0.51亿元,同比下滑22.67%。请结合行业趋势、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力、行业地位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最近一年一期净利润下滑的原因,核实你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充分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2.2020年上半年,你公司有机硅深加工业务收入同比下滑
12.02%。你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表示,有机硅深加工业务收入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及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影响。请结合疫情、宏观政治经济局势、贸易摩擦以及有机硅深加工业务的竞争格局等因素,具体说明你公司有机硅深加工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生产经营环境及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并
充分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3.截至11月18日收盘,你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16.83倍,市净率为9.82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33.72倍,市净率为2.94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请说明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目前的估值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面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你公司经营业绩、股价走势,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4.截至2020年11月18日,你公司总股本为126,8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7,9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1%,该部分股份将于2020年11月27日解除限售。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拉抬股价、配合相关股东在所持股份期满后减持的情形,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以及具体计划安排。
5.请你公司说明近一个月接受采访调研的情况,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6.请结合公众媒体报道、投资者咨询等涉及的内容,核查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若有,请及时披露或进行针对性的澄清说明。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1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