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尤墩周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聆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嵇志瑶女士接替尤墩周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嵇志瑶女士和王庆刚先生,持续督导职责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嵇志瑶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
嵇志瑶女士简历嵇志瑶,女,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先后参与或负责了南洋科技IPO项目、南洋科技201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棒杰股份2014年配股项目、南洋科技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百达精工IPO项目及百达精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工作。曾任职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