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59证券简称:天珑5公告编号:2020-090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14:50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山东街一号华侨城东部工业区H-3栋六楼培训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文鸿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股本为1,884,718,001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84,718,001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67,251,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5,921,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6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329,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67,251,021股,其中:
同意1,466,975,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
反对275,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1,467,251,021股,其中:
同意1,466,975,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
反对275,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页)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签字页)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签字: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