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参与马来西亚轻轨三号线项目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神州高铁马来西亚公司(英文名“CHSRMALAYSIA SDN. BHD.”)、神州高铁海外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神州高铁国际有限公司参与马来西亚轻轨三号线项目提供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马来西亚林吉特1.80亿元(折算为人民币约2.916亿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海外业务尚处于拓展期,子公司业绩尚需积累,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海外业务拓展。上述被担保人均为神州高铁全资子公司,神州高铁对其绝对控制,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因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中机公司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函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参与马来西亚轻轨三号线项目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