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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3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张耀平先生、袁敏先生、李旺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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