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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科: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7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0-080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东科技”、“*ST东科”)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46%股权,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11.429%股权,同时,华东科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TECHNOLOGY LIMITED)股东华电有限公司(CEIEC (HK) LIMITED)、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INNOLUX CORPORATION)收购其持有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2020年7月31日)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了查询。本次自查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公告重组事项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止,即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11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本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相关知情人员;

4、交易对方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5、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在本次重组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

7、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及其性质

根据各相关方和有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一) 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公司员工孙亚先生之父亲孙孝友先生、冠捷科技董办员工郭镇先生、冠捷科技董办员工邓文韬先生之配偶钱锐女士、京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董事会秘书刘洪峰先生、京东方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之配偶刘桂香女士、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风控部副部长邓杨先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交易日期交易数量(股)交易类型
孙孝友2020.02.183,000买入
2020.02.193,000卖出
2020.05.143,000买入
2020.05.152,000买入
2020.05.193,000卖出
2020.05.212,000卖出
郭镇2020.06.29100,000买入
2020.07.01100,000卖出
钱锐2020.02.075,900买入
2020.02.145,600买入
2020.02.1811,500卖出
2020.07.16200买入
刘洪峰2020.02.0464,000卖出
刘桂香2020.08.1350,000买入
2020.08.1850,000卖出
邓杨2020.03.1728,300买入
2020.03.2429,000买入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核查情况

内幕信息知情人邓杨、刘洪峰及郭镇已分别出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根据前述人员分别出具的《自查报告》,邓杨、刘洪峰及郭镇承诺,“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上述股票交易均系本人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经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亲属买卖股票的核查情况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亲属刘桂香、钱锐及孙孝友已就其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情况分别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对应内幕信息知情人王化成、邓文韬以及孙亚已分别出具《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王化成、邓文韬以及孙亚承诺,“本人不存在向李桂香/钱锐/孙孝友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委托或建议他人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李桂香/钱锐/孙孝友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或其他途径得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其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刘桂香、钱锐及孙孝友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刘桂香、钱锐及孙孝友承诺,“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近亲属或其他途径得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中信证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结余股数(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2,862,8003,192,5026,947
信用融券专户000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000

在*ST 东科股票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ST东科股票2,862,800股,卖出*ST东科股票3,192,502股;信用融券专户没有买卖*ST东科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没有买卖*ST东科股票。截至自查期末,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

票账户持有*ST东科股票6,947股,信用融券专户账户未持有*ST东科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未持有*ST东科股票。

中信证券在上述期间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账户持有和买卖*ST东科股票均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决策,属于中信证券相关业务部门和机构的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项目无任何关联。除上述披露信息外,自查期间,中信证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ST东科拥有权益。中信证券就上述股票交易事项出具说明和承诺:“自查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自查期间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自查结论

公司为筹划本次交易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以及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上述机构主体、个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属投资者依据市场公开信息进行判断的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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