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0年11月16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8,822,350份期权,公司总股本由934,762,675股(其中A股股本为614,898,458股,H股股本为319,864,217股)增加至943,585,025股(其中A股股本为623,720,808股,H股股本为319,864,21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34,762,675元增加至943,585,02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8,822,350份期权),现对《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股本及注册资本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行条款
现行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4,762,67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3,585,025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经过公开发行股份、配股、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以及外资股回购,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295,721,852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经过公开发行股份、配股、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以及外资股回购,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295,721,852股, |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183,728,49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2.13%,境内上市外资股111,993,354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7.87%。 ……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934,762,675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614,898,45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5.78%;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19,864,217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4.22%。 | 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183,728,49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2.13%,境内上市外资股111,993,354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7.87%。 ……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934,762,675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614,898,45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5.78%;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19,864,217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4.22%。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943,585,025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623,720,80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6.10%;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19,864,217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3.90%。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