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客观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管管理的实际需要,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马增荣 刘胜强 胡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