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公告,2020年11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参股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0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新风光将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高新投持有新风光1028.608万股股份,占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9.80%。山东高新投对所持新风光股权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按权益法进行计量。山东高新投持有的该部分股权自新风光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将在新风光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