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大华核字[2020]008517号 |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1-22 | |
二、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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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851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107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果麦文化”或“发行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问题4】关于预付版权费和无形资产-著作权
请发行人:(1)结合相关合同条款,补充披露实际结算版税低于预付金额时,版权方是否均无需退回相关预付版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无需退回条款的版权采购预付金额及占比,结合各期末的预付账款账龄情况,披露长期未结转或期后结转比例低的预付款情况以及未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2)补充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因相关图书内容未获书号或未通过审查等原因,导致预付版税后图书无法印制出版或上线传播的情形,如存在,请披露预付版税金额、预付版税后续安排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3)结合相关合同条款、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在预付版税无法退回的情况下,发行人版税成本结转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同行业公司普遍做法;(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按照印制码洋和销售码洋计算版税的图书数量、销售码洋和收入金额及占比,对于印制码洋结算版税的,版税成本结转时点选择印制时点或实际销售时点,对于印制后未销售完毕的版税如何结转成本,相关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同行业公司普遍做法;(5)补充披露无形资产-著作权对应的冯唐八部销量持续下滑情形下未持续计提减值的合理性,期后销量预测远高于此前年度销量是否符合书籍正常的销量趋势特点;(6)披露预付版税在无形资产和预付款项列示的划分标准及其准确性;(7)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进一步分析并披露发行人预付版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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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增长的原因、预付金额与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匹配关系、预付金额与发行人最终根据销售情况结转版税成本的匹配关系、相关预付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8)补充披露对持股作家的版权相关合同条款及定价机制与其他作家的差异,持股作家与发行人版权定价与其同其他单位定价的差异及其合理性、与发行人交易的公允性。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相关合同条款,补充披露实际结算版税低于预付金额时,版权方是否均无需退回相关预付版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无需退回条款的版权采购预付金额及占比,结合各期末的预付账款账龄情况,披露长期未结转或期后结转比例低的预付款情况以及未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根据合同约定,在实际结算版税低于预付金额时,版权方均无需退回相关预付版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对长期未出版预付作品进行重点关注,分析无法出版的原因,并与版权方协商将预付款项退回的后续处理。
截至2020年6月30日,无需退回的版税预付金额为13,308.71万元,其金额占比为100%。报告期内,版权到期时,实际结算金额低于预付金额无法收回的预付版税合计为213.09万元,已于版权到期日全部结转营业成本。
2、报告期内各期末预付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6,628.58 | 49.06% | 6,058.54 | 53.67% |
1-2年 | 5,674.05 | 42.00% | 4,837.81 | 42.85% |
2-3年 | 1,080.39 | 8.00% | 319.66 | 2.83% |
3年以上 | 126.90 | 0.94% | 73.16 | 0.65% |
合计 | 13,509.92 | 100.00% | 11,289.17 | 100.00% |
减值准备 | 41.56 | 33.00 | ||
净额 | 13,468.36 | 11,2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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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账龄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7,958.68 | 86.15% | 2,134.29 | 81.59% |
1-2年 | 1,050.25 | 11.37% | 390.92 | 14.94% |
2-3年 | 166.69 | 1.80% | 90.80 | 3.47% |
3年以上 | 63.16 | 0.68% | ||
合计 | 9,238.78 | 100.00% | 2,616.02 | 100.00% |
减值准备 | 34.50 | 2.64 | ||
净额 | 9,204.28 | 2,613.38 |
公司预付账款账龄系从款项实际支付时点开始计算,预付账款的结转和版税的结算均自作品出版上市后开始,因此从版税预付到版税结转和结算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此外,果麦文化签署的版权合同约定授权期限区间为出版后3-10年,其中以5年期为主,报告期内预付账款账龄主要在2年以内。公司签订的主要版权合同约定版权期限系出版后开始计算,预付款项支付到作品出版之间的时间并不作为合同期限。部分版权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特定时间,但该部分预付款账龄较短,故不存在长期未结转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前五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对象 | 2020年6月30日 | ||
预付余额 | 占比 | 账龄 | |
杨红樱 | 1,245.20 | 9.22% | 2年以内 |
严歌苓 | 1,055.66 | 7.81% | 1年以内 |
张皓宸 | 1,040.50 | 7.70% | 2年以内 |
蔡崇达 | 748.41 | 5.54% | 2年以内 |
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 | 593.62 | 4.39% | 2年以内 |
合计 | 4,683.39 | 34.66% |
续:
预付对象 | 2019年12月31日 | |||
预付余额 | 占比 | 账龄 | 期后结转率 | |
杨红樱 | 1,360.47 | 12.05% | 2年以内 | 16.95% |
蔡崇达 | 876.70 | 7.77% | 2年以内 | 34.23% |
李继宏 | 651.31 | 5.77% | 2年以内 | 37.33% |
张皓宸 | 537.10 | 4.76% | 2年以内 | 16.25% |
励婕 | 470.21 | 4.17% | 2年以内 | 16.51% |
合计 | 3,895.79 | 3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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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期后结转率=2020年1-6月实际版税结转额/当期末预付版税余额*2
续:
预付对象 | 2018年12月31日 | |||
预付余额 | 占比 | 账龄 | 期后结转率 | |
杨红樱 | 1,000.00 | 10.82% | 1年以内 | 13.95% |
蔡崇达 | 981.87 | 10.63% | 1年以内 | 12.23% |
韩寒 | 944.29 | 10.22% | 1年以内 | 12.91% |
李继宏 | 690.57 | 7.47% | 1年以内 | 10.55% |
张皓宸 | 669.45 | 7.25% | 1年以内 | 20.31% |
合计 | 4,286.18 | 46.39% |
注:期后结转率=下一期版税结转额除以本期末版税预付余额
续:
预付对象 | 2017年12月31日 | |||
预付余额 | 占比 | 账龄 | 期后结转率 | |
上海栎灿文化传播工作室(普通合伙) | 389.09 | 14.87% | 1年以内 | 40.58% |
李筱懿 | 153.47 | 5.87% | 1年以内 | 100.00% |
上海佛壬文化传播工作室(普通合伙) | 108.33 | 4.14% | 1年以内 | 100.00% |
陈丹燕 | 100.00 | 3.82% | 1年以内 | 13.31% |
励婕 | 97.01 | 3.71% | 1年以内 | 100.00% |
合计 | 847.90 | 32.41% |
公司对杨红樱预付版税的相关作品包括女生日记等5本、杨红樱童话系列10本、中英双语国际馆项目系列以及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英双语国际馆项目全系列均未出版,马小跳系列尚有16本未出版,同时杨红樱童话系列于2020年6月刚出版,因此其预付款项的期后结转率略低。公司预付张皓宸的相关作品包括《最初之前》、《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及《谢谢自己够勇敢》,其中,《最初之前》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结转版税188.92万元;《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和《谢谢自己够勇敢》的新版尚未出版,因此其预付款项的期后结转率整体相对略低。公司预付励婕余额中160万为针对其尚未出版作品《七月与安生》、《一次旅行》及《莲花》的预付版税,剩余款项均为作品《夏摩山谷》的预付版税,该作品版权授权期为5年,自其2019年1月出版至2020年6月30日,《夏摩山谷》销售情况良好,已累计结转版税成本237.37万元,结转率约50%。因此励婕预付款项期后结转率略低主要系协议中约定的若干作品尚未出版所致,已出版作品结转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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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预付结转率较低主要系未出版作品及出版时间较短所引起,公司已对上述金额重大结转率较低的预付对象分别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出现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损失合理。
(二)补充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因相关图书内容未获书号或未通过审查等原因,导致预付版税后图书无法印制出版或上线传播的情形,如存在,请披露预付版税金额、预付版税后续安排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报告期内因图书内容未获书号或未通过审查等原因,导致预付版税后图书无法印制出版或上线传播所涉及作品共计5部,对应的预付金额合计为192.00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所有预付款项均已收回。其会计处理为将收到款项冲减预付账款,增加银行存款。
(三)结合相关合同条款、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在预付版税无法退回的情况下,发行人版税成本结转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同行业公司普遍做法
1、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新经典版税成本结转会计政策
该公司新签订一部图书版权时,会首先预付版权方一部分版税,之后按照图书的印刷或销售码洋的一定比例向版权方支付版税。预付版税的金额一般根据图书首印数乘以定价再乘以约定的版税率得出,最终金额由该公司与版权方商议后决定。一般情况下,该公司会对图书的市场前景进行预判,对图书的销量进行保守的预估,从而确认图书的首印数。图书出版发行以后,该公司将在约定的版税结算日与版权方确认当期应付版税金额。如累计应付版税超出预付版税,则须向版权方支付超出预付版税部分的新增版税金额。
根据该公司与图书作者或版权代理机构签订的版税合同,版税分为印制版税与销售版税。印制版税分为两种情况:(1)根据该公司自有版权图书的印制数量及定价进行计提,计提方式为图书入库数量*定价*合同约定的印制版税率;(2)根据该公司自有版权图书的印制数量进行计提,计提方式为图书入库数量*单册版税金额,该类版税在图书入库时计入库存商品成本。销售版税根据该公司自有版权图书的销售数量及定价进行计提,计提方式为图书销售数量*合同约定的销售版税率*定价,该类版税在图书实现销售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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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读客文化版税成本结转会计政策
该公司新签订版权合同时,一般会预付版权方一部分版税,计入预付账款。对于销售版税,该公司会在约定的版税结算日与版权方确认当期应付版税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版税金额根据该版权对应图书的实际销售数量进行计算,计算方式为图书销售数量*定价*合同约定的版税率;对于印制版税,该公司会在约定的版税结算日与版权方确认应结版税金额,计入库存商品成本,印制版税金额根据该版权对应图书的印刷数量进行计算,计算方式为图书印刷数量* 定价*合同约定的版税率。如累计应付版税小于预付版税,则冲减预付版税;如超出预付版税,则须向版权方支付超出预付版税部分的新增版税金额。版权合同到期后仍存在尚未抵扣完毕的预付版税的,若该公司与版权方进行续约,则预付版税留待以后年度继续抵扣;若该公司不再与版权方进行续约,该公司将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3)天舟文化、世纪天鸿未披露相关会计政策。
(4)公司版税成本结转会计政策:
公司新签订版权合同时,一般会预付版权方一部分版税,计入预付账款。对于销售版税,公司根据实际销量按公式(图书销量*定价*合同约定的版税率)确定版税金额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对于印制版税,公司根据实际印数按公式(图书印量* 定价*合同约定的版税率)确定版税金额计入存货成本。如累计应付版税小于预付版税,则冲减预付版税;如超出预付版税,则须向版权方支付超出预付版税部分的新增版税金额。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预付版税可能在剩余合同期内无法结转完毕的,测算期初预付版税金额在剩余合同期限内平均摊销金额,将当期应摊销金额与已结转金额的差额结转营业成本。
公司版税成本结转的相关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新经典、读客文化一致,公司版税成本结转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同行业公司普遍做法。
(四)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按照印制码洋和销售码洋计算版税的图书数量、销售码洋和收入金额及占比,对于印制码洋结算版税的,版税成本结转时点选择印制时点或实际销售时点,对于印制后未销售完毕的版税如何结转成本,相关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同行业公司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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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印制版税、销售版税作品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个、万元
年度 | 结算方式 | 版税作品数量 | 销售码洋 | 销售收入 | 收入占比 |
2020年1-6月 | 销售版税 | 793.00 | 18,958.02 | 8,288.88 | 91.65% |
印制版税 | 61.00 | 1,702.39 | 754.96 | 8.35% | |
合计 | 854.00 | 20,660.41 | 9,043.84 | 100.00% | |
2019年 | 销售版税 | 686.00 | 43,347.51 | 20,194.83 | 88.40% |
印制版税 | 62.00 | 5,755.15 | 2,651.03 | 11.60% | |
合计 | 748.00 | 49,102.66 | 22,845.86 | 100.00% | |
2018年 | 销售版税 | 507.00 | 33,759.32 | 15,336.34 | 94.25% |
印制版税 | 56.00 | 2,159.13 | 935.46 | 5.75% | |
合计 | 563.00 | 35,918.45 | 16,271.80 | 100.00% | |
2017年 | 销售版税 | 331.00 | 27,241.12 | 12,658.69 | 93.61% |
印制版税 | 40.00 | 1,856.86 | 863.60 | 6.39% | |
合计 | 371.00 | 29,097.98 | 13,522.29 | 100.00% |
对于按印数结算版税的作品,在图书印制完成入库时按照入库数量确认应付版税成本,并计入存货-图书成本。当对应图书实现销售时,印制版税成本连同其他存货成本,一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印制后未实现销售部分的图书版税成本留存在存货成本中,待图书实现销售或清理时结转营业成本。
根据新经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印制版税分为两种情况:(1)根据公司自有版权图书的印制数量及定价进行计提,计提方式为图书入库数量*定价*合同约定的印制版税率;(2)根据公司自有版权图书的印制数量进行计提,计提方式为图书入库数量*单册版税金额,该类版税在图书入库时计入库存商品成本。”
读客文化在《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披露,其对于印制版税会计处理与新经典一致。
综上,公司对印制版税的计提和结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同行业的普遍做法。
(五)补充披露无形资产-著作权对应的冯唐八部销量持续下滑情形下未持续计提减值的合理性,期后销量预测远高于此前年度销量是否符合书籍正常的销量趋势特点
1、2020年6月30日冯唐8部作品的减值测试
A.授权合同剩余期间销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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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冯唐8部作品的实际销量及其波动情况计算各期销量增长率,结合未来营销推广计划、作者其他新书出版的联动销售作用、疫情等因素,对预期增长率进行调整,进而预测剩余合同期限内各年销量。
销售数量 | 预测销量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2020年7-12月 | 2021年 | 2022年1-5月 |
32.29 | 31.68 | 15.65 | 3.59 | 6.22 | 13.56 | 5.65 |
B.授权合同剩余期间可收回净现金流测算
公司根据2020年1-6月冯唐各作品的平均单本毛利、预测销量确定未来各期可收回现金流。综合考虑公司的个别风险、市场风险溢价等确定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未来可收回现金流的折现率,进而确定剩余合同期限内可收回净现金流现值。
单位:万元
预测可收回净现金流 | 折现后可收回净现金流 | 2020年6月30日摊销后净额 | 是否减值 | ||
2020年7-12月 | 2021年 | 2022年1-5月 | |||
95.72 | 206.31 | 85.96 | 351.63 | 350.55 | 否 |
经测算,冯唐8部作品预计可收回净现金流现值高于无形资产摊销后净额,故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
2、期后销量预测远高于此前年度销量的合理性
2020年6月30日进行减值测试时,已根据2020年1-6月实际销量下滑情况相应调整预计未来销量,2020年6月30日预测2021年销量为13.56万册,较原预测销量下调了12.35%,该预测销量低于近3年实际销量。
2021年预测销量高于2020年预测销量系公司计划冯唐的新作品将于2021年出版发行,届时将大力推广营销该部作品增加冯唐的曝光率。同时随着疫情的影响逐渐消失,结合其他促销推广计划,预计2021年冯唐的8部作品销量较2020年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该变动预测符合正常书籍销量趋势变动特点。
(六)披露预付版税在无形资产和预付款项列示的划分标准及其准确性
根据授权期内版税金额的计量方式不同,果麦文化在取得授权时的具体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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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期内版权金额是否确定 | 版税计量依据 | 取得授权时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 | 入账科目 |
授权期内版权金额确定 | 合同约定 |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无形资产定义,根据签订版权授权合同时约定的著作权许可费金额,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购买版权所支付的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 无形资产 |
授权期内版权金额不确定 | 销量/印量 | 版税根据授权期内的图书销量或印量计算,将取得授权时预付的定金/预付金额作为预付款核算。 | 预付款项-版税 |
版税根据授权期内的图书销量或印量计算,取得授权时未支付预付款的暂不做处理。 | 不进行账务处理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其相关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授权期内版权金额确定的版税,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系公司与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而获得的权利,其授权期限内的计量金额确定,版税的计量依据为合同约定金额,不以销量或印量作为计算依据,故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照授权期限平均分摊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授权期内版权金额不确定的版税,版税根据授权期内的图书销量或印量计算,每年根据当期的销售数量结转相应版税成本至主营业务成本。取得授权时无法确定其授权期内的版税总额,故将预付作者的版税作为预付账款核算。
综上所述,公司在取得授权版权时,根据取得方式不同按照上表所述分别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进一步分析并披露发行人预付版税金额增长的原因、预付金额与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匹配关系、预付金额与发行人最终根据销售情况结转版税成本的匹配关系、相关预付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1、报告期内预付版税金额增长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采购版权和译著权以及预付版税及翻译费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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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预付版税及翻译费余额 | 13,308.71 | 10,838.22 | 8,953.44 | 2,571.44 |
当期预付金额 | 5,046.48 | 7,954.12 | 10,404.49 | 6,231.78 |
版权持有数量(个) | 1,542 | 1,406 | 961 | 568 |
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预付版税及翻译费较2017年末增加较多的主要背景为:
(1)2018年之前,公司版权储备较少,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盈利水平的提高,2018年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现金流情况,特别是在通过外部融资获取了相对充足的营运资金补充后,对市场潜力大、竞争较为激烈的优质版权进行了较多储备。公司版权及译著权储备从2017年末的568个迅速增加至2018年末的961个和2019年末的1,406个。
(2)随着“果麦”品牌市场影响力的提高,公司营销、运营能力以及行业地位的提升,更多知名作者愿意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2018年,公司新增知名少儿作家杨红樱,新锐青年作家张皓宸等的若干新书版权,并增加了大量境外优质版权的储备。同时,公司对报告期内的畅销书,如《皮囊》等的版权进行了续签,导致预付款项余额增幅较大。
2、预付金额与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果麦文化预付版税金额与公司的业务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当期预付版税金额 | 5,046.48 | 7,954.12 | 10,404.49 | 6,231.78 |
预付版税余额 | 13,308.71 | 10,838.22 | 8,953.44 | 2,571.44 |
图书入库码洋 | 15,180.37 | 59,023.51 | 83,752.29 | 59,326.86 |
图书销售码洋 | 31,734.85 | 78,087.38 | 62,565.30 | 46,865.50 |
版权持有数量(个) | 1,542 | 1,406 | 961 | 568 |
版税成本金额 | 2,209.91 | 5,457.90 | 3,739.14 | 3,211.28 |
2018、2019年公司预付版税当期支付金额较大,2018交2017年当期支付额增加4,100万元,增长比例为66.96%,且报告期内预付版税余额逐年增加。公司的图书入库码洋2018年较2017年增加2.44亿码洋,增长比例为41.17%。报告期内图书销售码洋逐年增加,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同时,公司持有的版权数量亦自2017年开始大幅增加,与预付版税余额呈高度正相关,增长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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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预付版税余额与业务规模相匹配,变动趋势一致。
3、果麦文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版权余额及预付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预付版税余额 | 预付 比例 | 预付版税 余额 | 预付 比例 | 预付版税余额 | 预付 比例 | 预付版税余额 | 预付 比例 | |
果麦文化 | 13,308.71 | 47.18% | 10,838.22 | 29.56% | 8,953.44 | 31.10% | 2,571.44 | 11.41% |
读客文化 | 11,063.14 | 33.89% | 11,611.00 | 30.66% | 8,735.50 | 28.39% | 4,663.63 | 18.06% |
新经典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6,554.54 | 21.49% | 16,746.00 | 23.46%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天舟文化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世纪天鸿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注:1.预付比例=当期预付版税余额/收入,分母收入金额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书中披露的图书出版与发行业务、数字内容业务合计;2020年6月30日的预付比例中收入按照年化测算。
2.天舟文化及世纪天鸿未单独披露预付版税余额,无法其计算预付比例。
报告期内,果麦文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比例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预付比例与可比公司读客文化接近。可比公司中,新经典业务规模较大,其前期版权储备相对丰富,因此其预付比例相对低。
综上,预付版权余额变动情况及其与业务规模的匹配关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4、预付金额与发行人最终根据销售情况结转版税成本的匹配关系
公司预付版税金额与公司的版税战略储备、公司所处的发展期等因素相关,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对优质版权的储备增加,预付版税余额也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结转的版税成本均按照图书销售数量进行结转,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图书销量逐年增加,各期结转的版税成本亦相应增加。因此,预付版税金额与根据销售情况结转版税成本均与公司的规模相关,存在一定的匹配关系。
5、相关预付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预付金额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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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上海佛壬文化传播工作室(普通合伙) | 高级管理人员吴畏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控制人为李继宏,现已注销 | - | - | 30.00 | 30.00 |
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 | 曹国熊曾任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93.62 | - | 460.00 | - |
小亮人 | 董事长路金波曾担任董事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6.92 | - | 63.91 | - |
续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韩寒 | 报告期内曾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周巧蓉之子 | 944.29 | - | 3.24 | - |
上海佛壬文化传播工作室(普通合伙) | 高级管理人员吴畏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现已注销 | 87.46 | 30.00 | 108.33 | - |
北京小亮人 | 董事长路金波曾担任董事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60.00 | - | - | - |
除上述情况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预付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补充披露对持股作家的版权相关合同条款及定价机制与其他作家的差异,持股作家与发行人版权定价与其同其他单位定价的差异及其合理性、与发行人交易的公允性
1、持股作家的版权相关合同条款及定价机制与其他作家比较分析
持股作家 | 版权相关合同条款 | 定价机制 | 同类作家平均版税率 | 是否存在差异 | |
合同期限 | 结算依据 | ||||
韩寒 | 签约后5年 | 销售数 | 协商定价 | 10%-17% | 否 |
易中天 | 出版后5年 | 销售数 | 协商定价 | 8%-13% | 否 |
李继宏 | 出版后10年 | 销售数 | 协商定价 | 4%-7% | 否 |
张皓宸 | 出版后5年 | 销售数 | 协商定价 | 10%-17% | 否 |
黄山、张海鹏(冯唐) | 出版后5年 | 印数 | 协商定价 | 10%-17% | 否 |
告诉与上述作家或其实际控制主体的交易定价系综合考虑作者知名度、相关图书或该等作家的同类作品的历史销售情况、公司对相关图书未来市场销售情况的合理预计、相关版权的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并经合同双方平等协商谈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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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作家与发行人版权定价与其同其他单位定价的差异及其合理性、与发行人交易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张海鹏、张皓宸等存在与其他同行业公司交易的情况,因相关交易情况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未能获取相关信息,无法分析相关作者与其他单位定价的差异及其合理性。报告期内,果麦文化与上述作家合作的相关图书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持股作家/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韩寒 | 41.87% | 39.94% | 37.55% | 37.96% |
易中天 | 54.85% | 49.91% | 46.56% | 42.65% |
黄山、张海鹏(冯唐) | 6.70% | 19.23% | 23.22% | 23.97% |
李继宏 | 37.41% | 44.01% | 40.65% | 40.56% |
张皓宸 | 40.05% | 41.02% | 36.49% | 34.60% |
公司版权书毛利率 | 40.73% | 42.43% | 41.27% | 38.49% |
报告期内,果麦文化版权书的毛利率分别为38.49%、41.27%、42.43%和
40.73%,上述作家中,韩寒、李继宏、张皓宸的与公司合作的图书毛利率与公司版权书整体毛利率水平接近。易中天相关图书的毛利率高于公司版权书整体的毛利率,主要由于其大部分图书属于社科类图书中的历史类,该类图书的版税率整体相对略低,报告期内其图书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图书定价不断上涨所致。张海鹏相关图书的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其个别作品销售情况不佳,相关图书分摊的单位版权成本较高,导致其图书毛利率较低。
果麦文化图书策划与发行业务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应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新经典 | 50.46% | 51.75% | 52.67% |
读客文化 | 39.67% | 45.64% | 49.03% |
世纪天鸿 | 29.07% | 27.54% | 29.35% |
天舟文化 | 33.95% | 31.59% | 34.17% |
平均 | 38.29% | 39.13% | 41.31% |
果麦文化 | 48.60% | 47.31% | 46.37% |
由上表可知,公司图书策划与发行业务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综上,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作家或其控制主体的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图书毛利率合理,公司图书策划与发行业务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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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主要预付版权合同,了解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相关版权策划的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大额预付形成原因等。复核预付账款账龄,分析期后结转率,复核版税在无形资产和预付款项间的划分是否准确;
2、了解并获取查阅已预付版税但无法出版作品的相关合同,包括相应解约合同,检查预付款项是否已收回;
3、查阅同行业公司关于版税成本的计提方法、结转时点和结转方法等会计政策,比较分析与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差异;
4、查阅同行业公司对于预付版税无法退回情况下的版税成本结转的相关会计处理,比较分析与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差异;
5、获取公司对冯唐8部作品的减值测试相关文件,对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的基本假设、预计销售、可收回现金流等关键指标的合理性和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6、查阅持股作家版权合同及其他作家相关合同,检查主要合同条款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分析预付账款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公司整体发展趋势一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作品出版上市后对预付账款进行结转,因此不存在长期未结转的预付款项。对尚未开始结转预付账款,已按账龄计提减值损失;期后结转比例低的预付款主要系未出版作品及出版时间较短所引起,经减值测试未出现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损失合理;
2、公司披露的因相关图书内容未获书号或未通过审查等原因,导致预付版税后图书无法印制出版或上线传播的情况与实际相符;对该类款项公司将收到的退款冲减预付账款,增加银行存款,该后续安排的相关会计处理准确;
3、在预付版税无法退回的情况下,公司按照销量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者按照印量结转存货成本,合同到期后尚未结转完的预付版税于当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同行业公司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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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印制后未销售完毕的印制版税公司将其留存在存货成本中,待图书实现销售或清理时结转营业成本,印制版税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同行业的普遍做法;
5、公司已考虑冯唐8部作品持续下滑情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减值测试,未出现进一步减值迹象,故未持续计提减值合理;期后销量预测高于此前年度销量系公司根据未来销售计划判断,该情况符合书籍正常的销量趋势;
6、公司根据授权期内版税金额的计量方式不同对预付版税在无形资产和预付款项间进行划分,其划分标准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公司预付版税金额的增长系由于版权储备的增加所引起,增长原因合理。预付金额与公司业务规模同步增长,预付金额与公司结转版税成本存在一定匹配关系,相关预付对象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披露准确;
8、对比公司与持股作家及其他作家版权合同重要条款及定价机制,持股作家与其他作者的重要合同条款和定价不存在差异,交易具由公允性。
二、【问题5】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以及2020年1至9月的业绩情况和审阅报告;(2)2020年1至9月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上年年末或同期相比的变动情况,如变动幅度较大的,请分析并披露变动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3)如2020年1至9月经营业绩下滑的,请在风险因素中进一步量化分析和披露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影响因素及其变动情况,是否具有持续影响,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4)2020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及变动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以及2020年1至9月的业绩情况和审阅报告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外,公司所面临的国家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内容和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核心业务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税收政策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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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将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公司2020年1-9月财务报告已经大华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273号《审阅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22,656.94 | 25,444.70 | -10.96% |
综合毛利率 | 46.54% | 48.05% | -1.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81.33 | 2,899.08 | -17.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4.68 | 2,360.08 | -9.97% |
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2,656.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6%;综合毛利率为46.54%,较上年同期下降1.51%;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1.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4.68万元,同比下降9.97%。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二)2020年1至9月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上年年末或同期相比的变动情况,如变动幅度较大的,请分析并披露变动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
公司2020年1-9月经审阅的主要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资产总计 | 45,506.16 | 44,673.29 | 1.86% |
负债总计 | 6,138.27 | 7,605.26 | -19.29%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39,367.89 | 37,068.03 | 6.20%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同比保持相对稳定;负债总额同比下降19.29%,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收入和采购规模同比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有所下降所致;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经营利润的增加所致。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化超过30%的主要科目及其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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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 | - | - | 购买理财产品 |
应收票据 | 35.86 | - | - |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 | 5,747.46 | 3,493.53 | 64.52% |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客户回款进度有所延缓 |
应收款项融资 | 209.20 | - | - |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
其他应收款 | 242.03 | 669.51 | -63.85% | 收回(蛙圃)意向金 |
其他流动资产 | 1,076.87 | 449.58 | 139.53% | IPO中介机构服务费及预缴所得税增加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 | - | - | 新增《浮生六记》声音盒子项目投资 |
无形资产 | 344.53 | 510.20 | -32.47% | 本期无形资产摊销 |
长期待摊费用 | 146.54 | 244.21 | -39.99% | 二零四零经营地址搬迁,剩余装修费计入当期损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3.08 | 242.67 | 53.74% | 计提减值导致暂时性差异增加 |
短期借款 | 200.98 | - | - | 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 |
预收款项 | - | 906.96 | -100.00% | 2020年适用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
合同负债 | 1,037.93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03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6.56 | 617.79 | -76.28% | 根据新冠疫情相关政策可以享受社保减免,疫情影响员工绩效奖金有所下降 |
其他综合收益 | -67.15 | -21.93 | 206.20% | 小亮人公允价值的变动引起 |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656.94 | 25,444.70 | -10.96% |
营业成本 | 12,112.03 | 13,218.88 | -8.37% |
营业利润 | 2,653.25 | 3,296.25 | -19.51% |
利润总额 | 2,680.00 | 3,297.66 | -18.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81.33 | 2,899.08 | -17.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24.68 | 2,360.08 | -9.97% |
2020年1-9月,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部分客户的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出现了同比下滑。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7.86%,主要影响因素如下: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1.51%,期间费用同比下降19.70%,其他收益由于本期收到上市补贴增长479.06%,投资收益由于本期无电影投资收益下降99.92%,资产减值损失由于昊宇轩委托代销商品单项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等原因上升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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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影投资收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以及其他收益等因素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97%。合并利润表变化超过30%的主要科目及其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18.77 | 34.37 | -45.38%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减少 |
财务费用 | -145.99 | -48.26 | 202.50% | 本期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
其他收益 | 264.51 | 45.68 | 479.06% | 本期收到上市补贴 |
投资收益 | 0.48 | 585.51 | -99.92% | 本期无电影投资收益 |
信用减值损失 | -4.05 | -25.95 | -84.41% | 其他应收款收回坏账准备计提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869.99 | -453.98 | 91.64% | 对昊宇轩委托代销商品单项计提跌价准备以及因存货库龄变化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2.72 | 26.11 | -89.57% | 本期营业外支出发生较少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01.22 | -3,214.03 | -8.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17 | 3,066.29 | -103.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1 | 100.00 | -124.41% |
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94%,主要系经营业绩受新冠疫情影响同比略有下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3.23%,主要系当期公司未进行电影投资,而上年同期公司回收电影《飞驰人生》投资款产生现金流入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24.41%,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孙公司二零四零股东投资款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化超过30%的主要科目及其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74 | 收到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多缴退税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3.61 | 307.17 | 200.69% | 收回合作项目(蛙圃)意向金所致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560.48 | 3,385.51 | -83.44% | 2020年无电影投资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68 | 270.96 | -78.71% | 上年同期购买的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较多,同时2019年北京果麦及二零四零装修支出增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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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80.00 | 51.00 | 1037.25% | 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 | 本期对《浮生六记》声音剧进行投资所致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 | -100.00% | 上年同期孙公司二零四零收到股东投资款所致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98 | 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所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6 |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增加所致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32 | 本期支付的上市费用所致 |
(4)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比例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44 | 1.58 | -127.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2.88 | 36.04 | 546.2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4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85.51 | -1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76 | 1.42 | 1931.3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63 | 9.64 | 228.0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64 | 95.19 | -60.4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98 | ||
合计 | 256.64 | 539.00 | -52.38% |
2020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25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38%,主要原因系2020年无电影投资相关收益,同时本期收到上市补助所致。
综上所述,2020年1-9月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力保障及自身加大线上等渠道的营销推广力度,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总体较小,相关影响因素不具有持续性。
(三)如2020年1至9月经营业绩下滑的,请在风险因素中进一步量化分析和披露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影响因素及其变动情况,是否具有持续影响,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2020年1-9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第20页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1-9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22,656.94 | 25,444.70 | -10.96% |
营业成本 | 12,112.03 | 13,218.88 | -8.37% |
销售费用 | 2,036.08 | 2,802.59 | -27.35% |
管理费用 | 4,548.48 | 5,189.66 | -12.35% |
研发费用 | 826.84 | 1,104.05 | -25.11% |
财务费用 | -145.99 | -48.26 | 202.50% |
投资收益 | 0.48 | 585.51 | -99.92% |
资产减值损失 | -869.99 | -453.98 | 91.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81.33 | 2,899.08 | -17.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4.68 | 2,360.08 | -9.97% |
2020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受疫情影响导致图书销售收入下降所致。图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2.24%,其中,图书线上销售渠道收入同比下降5.42%,其收入占比70%以上,线下渠道销售同比下降25.99%。此外,公司2020年1-9月未有电影投资收益,以及对昊宇轩的委托代销商品余额按照单项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力保障及自身加大线上等渠道的营销推广力度,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总体较小,相关影响因素不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0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率 | |||
1-9月 | 1-12月(预) | 1-9月 | 1-12月 | 1-9月 | 1-12月(预) | |
营业收入 | 22,656.94 | 33,456.73至35,031.70 | 25,444.70 | 38,428.36 | -10.96% | -12.94%至 -8.84% |
综合毛利率 | 46.54% | 46.99%至47.03% | 48.05% | 48.28% | 1.51% | 1.30%至1.2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81.33 | 4,368.02至4,669.01 | 2,899.08 | 5,921.58 | -17.86% | -26.24%至-21.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4.68 | 4,111.38至 4,412.37 | 2,360.08 | 5,119.63 | -9.97% | -19.69%至 -13.81% |
公司预计2020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3,456.73~35,031.7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12.94%~-8.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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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9.0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26.24%~-21.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1.38~4,412.3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19.69%~-13.81%。前述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情况,未经审计,且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对下游部分客户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对实体门店销售的影响较大,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2020年业绩将较上年度有一定程度的下滑,但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经营指标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1、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1-9月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下游销售的具体影响;
3、对公司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与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其变动原因;
4、获取公司对2020年度与业绩预计相关的财务或业务资料,了解全年业绩情况,并对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水平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0年1-9月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力保障及自身加大线上等渠道的营销推广力度,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总体较小,相关影响因素不具有持续性。
2、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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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华核字[2020]008517号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说明的签字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宏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赛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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