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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关于购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12.8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21.25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三位非关联自然人合计持有的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芯源”)10.310%的股权,和购买非关联法人持有的鼎泰芯源2.57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鼎泰芯源12.88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12.8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9月11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非关联法人珠海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现就本次进展的事项披露如下: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转让方:珠海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持有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5.15%的股权,同意将持有的2.575%股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2.57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643.75万元的价格购买甲方的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2020年11月13日以现金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给甲方。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均已获得其权力机关的授权、批准。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原享有的相应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其他条款:

(一)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甲乙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由任何一方均可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条件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鼎泰芯源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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