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的联席保荐机构,原指派李英爽女士和吴广斌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广发证券《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函》,鉴于李英爽女士已调离广发证券,广发证券现委派黄璐叶丹女士接替李英爽女士负责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广发证券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黄璐叶丹女士和吴广斌先生。
特此公告。
附黄璐叶丹女士简历:
黄璐叶丹女士,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多家公司IPO、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优先股发行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