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11、420011 证券简称:中浩A1、中浩B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当前停牌情况概述
本次申请延期复牌的停牌事项类别为重大事项 ,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但未提出停牌申请,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停牌情形。
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为股东正在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项。2015年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破产一案。2015年8月3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行重整。2015年9月21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18年6月8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2018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之后按相关规定每1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因存在上述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400011、420011证券简称:中浩A1、中浩B1)自2020年11月16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上述事项,目前进展为公司通过前期的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已经和相关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进行了有效沟通,相关中介机构已完成前期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已与股东、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了初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项仍在推进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公司存在股东筹划股权分置改革的重大事项,为配合相关工作的执行和推进,固定股东持股状态,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了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和延期恢复转让。
三、延期后预计复牌日期
延期复牌后,本公司股票预计将于2021年2月16日前复牌。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延期恢复转让申请表;
(二)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申
请;
(三)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恢复转让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