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关联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对提案 1.00及提案2.00 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6号未名医药产业园一期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爱华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74,940,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4,672,2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7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6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899,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31,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6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784,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0%;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4%;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877%;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768%;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776,7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反对13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2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315%;反对1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330%;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宗亥、贺喜明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