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金石亚药”或“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楼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姜二晨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姜二晨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二晨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股本比例 (%) |
姜二晨 | 集中竞价 | 2020/11/04 | 9.72 | 100 | 0.0001% |
集中竞价 | 2020/11/05 | 9.2 | 100 | 0.0001% | |
合计 | 200 | 0.0001% |
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增发的股份及公司
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姜二晨 | 合计持有股份 | 303,422 | 0.08% | 303,222 | 0.08%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3,422 | 0.08% | 303,222 | 0.0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所作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预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其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姜二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