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望科技”)在银行所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筑望科技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6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债权融资计划等直接融资工具。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品种、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0年1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