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六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的承诺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赞宇科技”)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商发展”)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与正商发展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作为认购方,正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前后各六个月不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赞宇科技股份的情况;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赞宇科技股份的计划;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承诺函中股份锁定期的约定;
四、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承诺,若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或减持计划的情况,本公司由此所得所有收益归赞宇科技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