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0-099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
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
11日9:15至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滨河大厦D座6层大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铠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参会方式
股东参会方式 |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 | |
网络投票 | 股东 | 6 | 19,996,852 | 8.4803% |
中小股东 | 4 | 26,305 | 0.0112% | |
现场参会 | 股东 | 9 | 45,406,370 | 19.2560% |
中小股东 | 4 | 6,409,618 | 2.7182% | |
合计 | 股东 | 15 | 65,403,222 | 27.7363% |
中小股东 | 8 | 6,435,923 | 2.729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83,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1%;反对20,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15,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4%;反对20,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林欢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