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
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
二、上市公司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根据中科信息确认,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重组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项目中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 |||||
杜柯 | 余姣 | 肖琦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