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11日9: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万志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266.03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76%。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孙雪峰、王泽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万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施铁权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盖文国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谭宝印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张好宽先生为公司董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孟凡礼先生为公司董事。
1.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宋之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滕英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秦雪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与三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见2011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季振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徐永宁先生为公司监事。
以8266.0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周雪梅女士为公司监事。
以上三名监事的基本情况见2011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监事与2011年2月22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伟军先生、姜金堂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附后。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泽敏、孙雪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1日
1、张伟军先生,4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林源炼油厂聚丙烯车间技术员、副主任,公司聚丙烯一厂副厂长、厂长,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2、姜金堂先生,45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腈纶厂聚合车间技术员、技术组长,回收车间副主任、代理主任,本公司研究开发部副部长、化工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现任公司化工分公司经理、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