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审慎分析,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建峰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周建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湘莲 | 杨 亮 | 赵康僆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