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8-1-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的《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6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国枫”、“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招股说明书中对问询函中要求披露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考虑到问询函中回复的完整性,不同问题存在重复内容的情况。因此招股书补充披露时,考虑招股书上下文联系及可读性,进行适当合并、节略,并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编号重新进行了编排。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 宋体(不加粗) |
对招股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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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1、关于核心技术先进性及检测报告 ...... 4
问题1.1 .................................................................................................................... 4
问题1.2 .................................................................................................................... 6
问题1.3 .................................................................................................................. 13
问题1.4 .................................................................................................................. 14
问题2、关于市场地位 ...... 16
问题2.1 .................................................................................................................. 16
问题2.2 .................................................................................................................. 17
问题2.3 .................................................................................................................. 19
问题2.4 .................................................................................................................. 25
问题3、关于公司产品及核心技术收入 ...... 28
问题3.1 .................................................................................................................. 28
问题3.2 .................................................................................................................. 31
问题3.3 .................................................................................................................. 42
问题4、关于进口替代 ...... 51
问题5、关于客户来料 ...... 63
问题6、关于客户 ...... 69
问题6.1 .................................................................................................................. 69
问题6.2 .................................................................................................................. 73
问题7、关于贸易业务 ...... 79
问题8、关于原材料采购 ...... 86
问题9、关于毛利率 ...... 91
问题9.1 .................................................................................................................. 91
问题9.2 .................................................................................................................. 96
问题9.3 ................................................................................................................ 101
问题10、关于成本核算方法 ...... 102
问题11、关于员工持股平台 ...... 106
问题12、关于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 108
8-1-2-3问题13、其他 ...... 109
问题13.1 .............................................................................................................. 109
问题13.2 .............................................................................................................. 110
问题13.3 .............................................................................................................. 114
问题13.4 .............................................................................................................. 114
问题14、关于本次问询函回复期间新增事项说明 ...... 124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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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关于核心技术先进性及检测报告发行人选取上海微谱出具的检测报告论证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通过对比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结果、公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检测结果以及公开资料,以此论证上海微谱检测结果的客观性。问题1.1(关于β晶型增韧成核剂)就公司产品“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相关指标——“β晶型含量%”,根据上海微谱的检测数值,公司产品β晶型增韧成核剂(“β晶型含量%”为94.71%)高于国际先进品牌(“β晶型含量%”为
90.91%)。根据发行人委托的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公司产品β晶型增韧成核剂“β晶型含量%”为89.29%,低于上海微谱检测报告中国际先进品牌的指标。请发行人说明:不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同款产品检测结果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选取上海微谱检测数值的原因。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不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同款产品检测结果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威凯检测得出的公司产品β晶型含量为89.29%,低于上海微谱检测得出的公司产品94.71%的水平,主要原因是检测时间跨度大,公司产品性能持续改进。威凯检测的时间为2017年4月,上海微谱的检测时间为2020年5月。期间,公司持续对β晶型增韧成核剂持续改进,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性能得到提升。
公司对β晶型增韧成核剂改进具体情况如下:
1、对β晶型增韧成核剂生产原料进行了改进,改用氢氧化物进行反应,合成产物只有产品和水,产品杂质小,纯度高;
2、通过控制原料细度、投料速度和反应速度,增加搅拌强度,产品的粒径更小,与聚丙烯材料接触更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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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司对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改进,β晶型增韧成核剂纯度更高,粒径更小,因此2020年检测的β晶型的含量较2017年有所提高。
2017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公司及外部第三方公司对β晶型增韧成核剂进行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检测机构 | β晶型含量% |
1 | 2017年4月 |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注1】 | 89.29% |
2 | 2019年1月 | 公司自主检测,相关实验数据发布在《化工学报》【注2】2019年第70卷《羧酸金属盐β晶型成核剂合成及应用研究》,作者:赵文林、何洁冰 | 92.23% |
3 | 2020年5月 | 上海微谱检测 | 94.71% |
注1: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科创板企业中国电研(688128.SH)的子公司,为国家认监委授权的体系和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CNAS)认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检查验货机构、能力验证机构注2:《化工学报》为国家级核心期刊,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化工学会和化学工业出版社共同主办、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我国化工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23年,是我国创刊较早的科技期刊之一;《化工学报》一直被国际六大检索系统中的美国《化学文摘》(CA)、《工程索引》(Ei Compendex),俄罗斯《文摘杂志》(AJ),日本《科技文献速报》(JICST)收录。《羧酸金属盐β晶型成核剂合成及应用研究》该篇文章已被美国《工程索引》收录
2019年1月检测结果显示,公司产品β晶型含量检测值为92.23%,高于国际先进品牌的90.91%。
综上所述,上海微谱关于公司产品β晶型含量的检测值具有合理性、客观性。
二、选取上海微谱检测数值的原因
公司选取上海微谱的检测数值,主要原因为考虑检测结果的时效性和确保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具体如下:
1、上海微谱的检测数据是最近的检测数据,具有更高的时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改进,公司部分产品的性能具有一定的提升。同时同行业的部分产品也在持续改进。上海微谱是基于公司产品及相关竞品的最近检测数据,具有更高的时效性。
2、上海微谱对不同产品的对比均基于相同的实验条件、检测方法
上海微谱对不同产品的性能对比,均基于相同的实验条件,检测方法具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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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合理性,不同产品的检测数据可直接对比。
综上所述,公司选择上海微谱的数值具有合理性。问题1.2
(关于增刚成核剂)就公司产品“增刚成核剂”的相关指标——“冲击强度”,根据上海微谱的检测数值,公司产品(“冲击强度”为3.20)高于国际先进品牌(该产品为美利肯HPN-20E,其“冲击强度”为2.60)。而根据美利肯公开宣传资料,其HPN-20E的“冲击强度”为3.20,高于上海微谱检测报告中国际先进品牌的指标。
请发行人说明:上海微谱检测结果与美利肯自身宣传资料结果差异较大的原因。
请发行人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上海微谱检测结果与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结果、公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检测结果以及公开资料具有较高的一致性”的认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否,请删除上海微谱检测报告相关数据。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上海微谱检测数据与美利肯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数值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增刚成核剂的冲击强度在不同实验条件下,检测数据具有一定的差异。
根据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检测报告,其对美利肯HPN-20E冲击强度检测值为2.20、2.00KJ/m
,低于美利肯HPN-20E宣传材料使用的冲击强度
3.20KJ/m2,接近上海微谱2.60 KJ/m2的检测结果。
因此,鉴于上海微谱对美利肯增刚成核剂的检验结果处于前述数值的区间内,该检测结果具有合理性。前述检测结果具体如下:
序号 | 时间 | 检测机构 | 冲击强度KJ/m2 |
1 | 2018年10月 | 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检验报告 | 2.20 |
2 | 2020年8月 | 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检验报告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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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检测机构 | 冲击强度KJ/m2 |
3 | -- | 美利肯宣传材料 | 3.20 |
4 | 2020年5月 | 上海微谱检测 | 2.60 |
二、上海微谱数据一致性的认定说明
(一)β晶型含量及冲击强度指标检测结果一致性说明
根据第三方检测数据,上海微谱关于公司产品的β晶型含量接近第三方检测值,上海微谱关于相关竞品冲击强度检测值处于第三方检测值的区间范围内。因此上海微谱的检测值具有合理性,β晶型含量及冲击强度指标检测结果与第三方检测值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二)除β晶型含量、冲击强度指标外其他指标检测结果一致性说明
根据第三方检测数据,上海微谱对于公司产品及相关竞品的检测值接近第三方的检测值,或者处于第三方检测值的区间范围内。
因此,上海微谱的检测值具有合理性,检测结果与第三方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关于上海微谱检测值与第三方检测值一致性的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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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微谱检测报告对公司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上海微谱对公司产品的检测结果与报告期内部分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产品的检测结果、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检测结果的对比如下:
产品 | 具体产品 | 核心指标 | 指标说明 |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值 | 其他第三方数据检测区间 | 数据来源 | 结论 |
透明成核剂 | 成核剂A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13.40 | 12.40-13.30 | 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等客户检测报告 | 一致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成核剂U | 冲击强度 KJ/m2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性越好 | 4.80 | 4.70-18.43 | 1、韩国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检测报告 2、公司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 一致 |
β晶型含量 % | β晶型含量越高,表示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成核性能越高 | 94.71 | 89.29-92.23 | 1、公司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2、公司自主检测,相关实验数据发布在《化工学报》2019年第70卷《羧酸金属盐β晶型成核剂》,作者:赵文林、何洁冰 | 基本一致 | ||
增刚成核剂 | 成核剂I | 弯曲模量 Mpa | 弯曲模量越大,材料的刚性越强 | 1,820 | 1,860 | 韩国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检测报告 | 一致 |
冲击强度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 | 3.60 | 2.81-4.17 | 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等客户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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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具体产品 | 核心指标 | 指标说明 |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值 | 其他第三方数据检测区间 | 数据来源 | 结论 |
KJ/m2 | 性越好 | 检测报告 | |||||
成核剂F | 弯曲模量 Mpa | 弯曲模量越大,材料的刚性越强 | 1,550 | -- | 其他检测未涉及该产品的前述指标 | -- | |
冲击强度 KJ/m2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性越好 | 3.20 | -- | 其他检测未涉及该产品的前述指标 | -- |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B | 平均粒径 μm | 粒径越小,合成水滑石在树脂材料中分散越明显 | 0.465 | 0.126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实验方法不一致无法直接比较[注1] |
比表面积 ㎡/g | 比表面积越大,合成水滑石与材料的接触越充分,提升产品在材料中的作用效率 | 33.63 | 42.43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实验方法不一致无法直接比较[注2] |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D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4.60 | 3.60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实验方法不一致无法直接比较[注3] |
热空气老化 | 衡量材料老化程度的指标。老化程度越严重,说明合成水滑石的热稳定效果越差 | 50min时PVC明显变黄,60min时变为深褐色 | 70min时未变黑,抗锌烧能力强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一致 |
注1、注2、注3:《塑料助剂》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会刊,属于行业权威期刊。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参考的公开文献《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洁冰。该论文为基于公司内部研究发表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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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论文的实验方法与微谱检测选用的实验方法不同,部分数据无法直接对比,粒径、比表面积测试结果不一致,原因是合成水滑石检测前需要充分打散。不同的合成水滑石表面处理有差异,充分打散所需要时间不同。上海微谱检测基于测试条件的一致性,不同合成水滑石用于打散的时间是一致的。《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论文则在检测前先将不同的合成水滑石充分打散。不同的实验方法基于的假设条件不一样,但总体而言,不同的实验方法均是合理客观的。基于不同实验方法的数据无法直接比较,基于相同实验方法的数据可直接比较。经过比较,该文献结论与微谱检测结论一致,具体说明如下:
基于该文献的实验方法,公司合成水滑石B产品平均粒径0.126μm,比表面积42.43㎡/g均优于国际先进品牌C的竞品D(竞品D平均粒径0.334μm,比表面积16.01㎡/g);公司的合成水滑石D产品雾度为3.60%,相比之下,国际先进品牌C的竞品E产品雾度为6.40%,公司合成水滑石D透明性更优异。因此,该文献结论与微谱检测结论一致。根据表中数据对比情况,本检测报告结果与其他报告对相关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因此,本检测报告对于公司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具有客观性。
2、上海微谱检测报告对选取的同行业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尽管市场上未有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开其对本检测报告选取的同行业产品的检测结果,不过较多公开文献或其他资料对本检测报告选取的同行业产品的性能参数进行了说明或分析。上海微谱检测报告对选取的同行业产品的检测结果与公开资料文献的对比如下:
产品 | 竞品 | 核心指标 | 指标说明 |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值 | 其他第三方数据检测区间 | 数据来源 | 结论 |
透明成核剂 | 竞品A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13.30 | 10.70-17.50 | 《聚丙烯成核剂》(化学工业出版社) 《聚合物成核剂》(中国石化出版社) | 一致 |
竞品B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19.50 | 13.40-30.00 | 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等客户检测结果 竞争对手公开宣传资料 | 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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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竞品 | 核心指标 | 指标说明 |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值 | 其他第三方数据检测区间 | 数据来源 | 结论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竞品N | 冲击强度 KJ/m2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性越好 | 3.70 | 无 | 未见公开资料 | -- |
β晶型含量 % | β晶型含量越高,表示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成核性能越高 | 90.91 | >90% | 《聚合物成核剂》(中国石化出版社) | 一致 | ||
增刚成核剂 | 竞品C | 弯曲模量 Mpa | 弯曲模量越大,材料的刚性越强 | 1,550 | 1,467-1,850 | 竞争对手公开宣传资料 | 一致 |
冲击强度 KJ/m2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性越好 | 2.60 | 2.00-3.20 | 竞争对手公开宣传资料 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检验报告 | 一致 |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竞品D | 平均粒径 μm | 粒径越小,合成水滑石在树脂材料中分散越明显 | 5.875 | 0.334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实验方法不一致无法直接比较[注1] |
比表面积 ㎡/g | 比表面积越大,合成水滑石与材料的接触越充分,提升产品在材料中的作用效率 | 10.30 | 16.01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实验方法不一致无法直接比较[注2] |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竞品E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9.70 | 6.40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实验方法不一致无法直接比较[注3] |
热空气老化 | 衡量材料老化程度的指标。老化程度越严重,说明合成水滑石的热稳定效 | 30min时PVC明显变黄,40min时变为深褐色 | 5min时突然变为黑色,抗锌烧能力差 | 《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何洁冰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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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竞品 | 核心指标 | 指标说明 |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值 | 其他第三方数据检测区间 | 数据来源 | 结论 |
果越差 |
注1、注2、注3:《塑料助剂》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会刊,属于行业权威期刊。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参考的公开文献《塑料助剂》2017年第2期《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作者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洁冰。该论文为基于公司内部研究发表的文献。由于该论文的实验方法与微谱检测选用的实验方法不同,部分数据无法直接对比,粒径、比表面积测试结果不一致,原因是合成水滑石检测前需要充分打散。不同的合成水滑石表面处理有差异,充分打散所需要时间不同。上海微谱检测基于测试条件的一致性,不同合成水滑石用于打散的时间是一致的。《水滑石对软质PVC的热稳定性及透明度的影响》论文则在检测前先将不同的合成水滑石充分打散。不同的实验方法基于的假设条件不一样,但总体而言,不同的实验方法均是合理客观的。基于不同实验方法的数据无法直接比较,基于相同实验方法的数据可直接比较。经过比较,该文献结论与微谱检测结论一致,具体说明如下:
基于该文献的实验方法,公司合成水滑石B产品平均粒径0.126μm,比表面积42.43㎡/g均优于国际先进品牌C的竞品D(竞品D平均粒径0.334μm,比表面积16.01㎡/g);公司的合成水滑石D产品雾度为3.60%,相比之下,国际先进品牌C的竞品E产品雾度为6.40%,公司合成水滑石D透明性更优异。因此,该文献结论与微谱检测结论一致。根据表中数据对比情况,上海微谱检测报告结果与其他报告对同行业相关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因此,上海微谱检测报告对于同行业相关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具有合理性、客观性。综上,上海微谱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与前述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结果、客户对各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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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3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上海微谱的检测报告收费基于检测项目及检测的难易程度进行收费。请发行人说明:本次检测的具体时间、所支付的总费用,是否专为本次发行上市进行检测。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关于上海微谱检收费情况说明
本次检测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涉及总共11个检测项目、14个样品,共计55项次检测(并非每个样品均检测11个项目)。本检测报告收费基于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的难易程度、检测成本等进行收费。每个检测项目单个样品的收费标准在250元至1,200元区间,收取的总费用合计为3.00万元,即平均每个检测项目单个样品收费545元,处于收费区间的中下水平(31.05%分位)。
本次检测中,收费相对较高的检测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检测项目 | 收费(元) | 检测具体情况 |
1 | 比表面积 | 1,200.00 | 需要用到高纯氮气作吸附气体,用高纯氦气作载气,用液氮作低温冷却剂,周期长 |
2 | 粒径分布 | 600.00 | 测试需要用到高端仪器激光粒度分布仪,该仪器价值较高,后期维护成本较高 |
3 | β晶型含量 | 600.00 | 1、测试仪器运行时需要用到高纯氮气保护,成本较高 2、样品测试时间较长,测试前需要多种标准样校准,每次校准约30分钟 |
4 | 雾度 | 600.00 | 测试前需要制作1mm厚度的树脂样片,技术难度较高 |
综上所述,本次检测的费用与检测项目的难度、成本等相匹配,且平均收费水平处于上海微谱收费区间的中下水平,因此公司不存在支付过高检测费用的情况,支付的检测费用水平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使用上海微谱检报告情况说明
2020年度,由于疫情关系,部分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原定于上半年的招投标时间有所延后。公司基于检测的时效性考虑,于2020年5月对公司产品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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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以为后续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招投标及客户交流做准备。
上海微谱检测报告在公司后续参加投标过程或拟参加招投标的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标的物 |
1 | 国内客户十一 | 民营能源化工企业 | 透明成核剂复合助剂 |
2 | 中国石化H公司 | 中国石化下属公司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复合助剂 |
3 | 国内客户十二 | 民营能源化工企业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4 | 国内客户七 | 中国石化合营公司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5 | 中国石油A公司 | 中国石油下属公司 | 增刚成核剂复合助剂 |
6 | 中国石化D公司 | 中国石化下属公司 | 增刚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7 | 中国石化K公司 | 中国石化下属公司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复合助剂 |
8 | 中国石化L公司 | 中国石化下属公司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9 | 国内客户十三 | 台塑集团下属公司 | 透明成核剂复合助剂 |
10 | 国内客户八 | 大型能源化工企业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综上所述,公司委托上海微谱进行检测主要出于后续招投标及客户交流考虑,具有商业合理性。问题1.4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多数核心技术的生产原理属行业共性技术,在具体的工艺和工序方面,公司具备独特性。
请发行人说明:相关技术是否为发行人独有。
回复:
【发行人说明】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精细化工领域。在该领域内,化学反应基本原理或物理混合原理属于公开的理论研究成果,因此属于行业共性技术。但是,如何将公开的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可工业化、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其是由具体的工艺和工序决定的。精细化工领域同行业科创板上市公司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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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技术概述 |
久日新材(688199.SH) | 公司部分商品化多年的产品(例如1173、184、907和DETX等)的生产技术是通用技术。公司在生产上述产品时总结了独门经验和新技术的研发 |
华特气体(688268.SH) | 特种气体合成基本化学原理属于行业共性技术;公司在气体纯化、气体混配、气瓶处理、分析检测等特种气体生产关键环节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 |
长阳科技 (688299.SH) | 公司的核心技术既有行业共性技术,也有公司独特技术,属于行业共性技术的包括反射膜多层共挤技术、反射膜生产工艺技术、高分子改性工艺技术等 |
资料来源:上述科创板公司IPO审核披露文件
因此,不同生产企业技术核心竞争力便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和工序方面,包括工艺路线、工艺流程、工艺步骤、工艺指标、操作要点、工艺控制等,并最终体现为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性能及生产效率等方面的优势。
目前,公司基于具体工艺和工序环节上,已经形成了八项的核心技术,均为公司独立自主研发完成,并享有清晰、独立的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公司授权专利 |
1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四氢苯酐的羧酸金属盐作为聚丙烯β晶型成核剂的应用》 《一种聚丙烯β晶型成核剂组合物及其应用》 |
2 | 增刚增韧成核剂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聚丙烯增刚增韧成核剂组合物》 |
3 | 高纯度颗粒状成核剂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颗粒状成核剂及其制备方法》; |
4 | 透明成核剂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包含微量芳醛、山梨醇二缩醛和山梨醇三缩醛的成核剂组合物》 《一种提高聚丙烯亮泽度、降低聚丙烯雾度的组合物及其用途》 《一种山梨醇缩醛聚丙烯透明成核剂的生产方法》 《聚丙烯透明成核剂的生产方法》 《一种包含山梨醇三缩醛和单缩醛的透明成核剂组合物》 |
5 | 增刚成核剂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聚丙烯增刚成核剂组合物》 |
6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用于聚合物中的水滑石及其制备方法》 |
7 | 通用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用于聚合物中的水滑石及其制备方法》 |
8 | 复合助剂生产技术 | 自主研发 | 《塑料添加剂加工设备》 |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所取得授权专利情况,公司的核心技术均为公司所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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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关于市场地位问题2.1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公司成核剂产品在国内外均有销售。2019年,公司成核剂总销量为2,908.07吨(销售的成核剂单剂及成核剂复合助剂数量之和),其中国内销售量(为公司销售的成核剂单剂数量,与销售的成核剂复合助剂中所含成核剂单剂数量之和)为1,028.13吨。2019年国内成核剂需求量6,800吨,公司在国内成核剂的市场份额为15.12%。
请发行人说明:(1)计算成核剂总销量与国内销售量时,分别釆用“销售的成核剂单剂及成核剂复合助剂数量之和”和“公司销售的成核剂单剂数量,与销售的成核剂复合助剂中所含成核剂单剂数量之和”的原因,二者口径是否一致;
(2)“2019年国内成核剂需求量”所釆用的计算口径。
请发行人釆用同一计算口径披露成核剂产品的市场份额。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2019年国内成核剂需求量”所釆用的计算口径
2019年国内成核剂需求量数据来源于卓创资讯的研究报告。根据该研究报告,其国内成核剂需求量口径为国内市场对于成核剂单剂的需求量。
二、计算成核剂总销量与国内销售量时,分别釆用“销售的成核剂单剂及成核剂复合助剂数量之和”和“公司销售的成核剂单剂数量,与销售的成核剂复合助剂中所含成核剂单剂数量之和”的原因,二者口径是否一致
(一)成核剂总销量与国内销售量的统计口径差异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分别通过销售成核剂单剂和销售成核剂复合助剂(即包含了成核剂单剂的复合助剂)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向客户提供公司的成核剂单剂产品。
公司“成核剂总销量”的数据为全面反映公司成核剂类产品的整体销售量,需要与销售出库数量、生产数量匹配。因此,其统计口径既需要包括成核剂单剂的国内外销售量,也需要包括成核剂复合助剂的国内外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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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的数据的统计口径为国内销售的成核剂单剂产品数量,以及公司国内销售的成核剂复合助剂产品中包含的成核剂单剂产品数量。在该统计口径下,“成核剂国内销售量”能够全面反映公司以不同形式(单剂或复合助剂形式)向国内客户提供的成核剂单剂数量。即,前述两项数据的统计口径差异为:
“成核剂国内销售量”=“成核剂总销量”—“国外销售的成核剂单剂和复合助剂数量”—“国内销售的成核剂复合助剂产品中的其他材料数量”。
(二)成核剂总销量与国内销售量的统计口径差异原因
两者统计口径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统计“成核剂国内销售量”的目的在于计算公司成核剂产品的2019年国内市场占有率,故需要与作为分母的2019年国内成核剂需求量的统计口径(为单剂数量口径)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成核剂总销量”与“成核剂国内销售量”之间存在统计口径差异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15.12%的2019年国内成核剂市场占有率,计算采用的分子分母口径均为单剂口径,因此该国内成核剂市场占有率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披露】
请发行人釆用同一计算口径披露成核剂产品的市场份额
公司基于前述单剂数量口径计算得出相应的成核剂产品市场份额。在该口径下,相关的成核剂产品市场份额数据如下: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国产成核剂的国内市场占有率① | 22.06% | 21.08% | 18.66% |
公司成核剂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② | 15.12% | 12.59% | 9.52% |
公司成核剂产品占国产成核剂的份额②/① | 68.54% | 59.73% | 51.01% |
经复核,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历次问询回复及其他申报材料中披露的成核剂产品市场份额数据均已统一采用前述计算口径得出。问题2.2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公司成核剂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是从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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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到15.12%,提升5.60%。同期成核剂国产化率由18.66%提升到22.06%,提升3.40%。公司市场份额提升速度高于成核剂国产化率提升的速度,以此论证对行业国产化率的提升的推动作用。2019年,公司成核剂产品占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份额为68.54%。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成核剂产品占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份额的变动情况,就公司对成核剂行业国产化率的推动作用进行论证。
回复:
【发行人说明】最近三年,成核剂行业的国产化率有所提升。国产成核剂的国内市场份额由
18.66%提升到22.06%,提升了3.40%。同期,公司成核剂的国内销售量占国内市场份额由9.52%提升到15.12%,提升5.60%。鉴于公司成核剂产品构成了国产成核剂在国内市场的主要销售份额,且公司成核剂的销售增速明显高于国产成核剂整体的销售增速,因此,在国内市场上,国产成核剂销售量的增加主要是来自于公司成核剂产品销量的增加。故,公司成核剂产品对于成核剂行业的国产化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在总量方面,公司构成了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的主要份额
最近三年,在前述“成核剂国内销售量”口径下,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分别为504.52吨、755.57吨、1,028.13吨。根据卓创资讯,同期国产成核剂的国内市场供应量分别为989.00吨、1,265.00吨、1,500吨。
根据上述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占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份额比重均超过50%,因此公司构成了国产成核剂供应的主要份额。
单位:吨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① | 1,028.13 | 755.57 | 504.52 |
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销售量② | 1,500.00 | 1,265.00 | 989.00 |
公司成核剂销售量占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份额比重①/② | 68.54% | 59.73% | 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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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增量方面,国产成核剂在国内市场销量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的增长
在增速方面,根据上表数据,最近三年,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复合增长率为42.75%,同期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供应量复合增长率为23.15%。即,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增长速度显著高于国产成核剂的国内销售增速。
在具体的增量方面,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在2018年度的增量、2019年度的增量分别占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同期销售增量的90.96%、115.98%。
单位:吨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较上一年度增量① | 272.56 | 251.05 |
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销售较上一年度增量② | 235.00 | 276.00 |
增量占比①/② | 115.98% | 90.96% |
因此,在增量方面,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的上升是带动国产成核剂在国内市场整体销量上升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构成了国产成核剂在国内市场销售量的主要份额,且国产成核剂在国内市场销量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的增长,因此公司成核剂产品对于成核剂行业的国产化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问题2.3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对于应用于普通聚氯乙烯热稳定剂的合成水滑石,目前国内生产企业众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在高端的应用领域,国内企业使用的仍然以进口合成水滑石为主。目前公司生产的合成水滑石已具备应用在高端领域的性能,成为了中国石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产品。根据《塑料助剂》统计,报告期内国内合成水滑石供应量分别是4.50万吨、5.18万吨、5.98万吨,结合公司合成水滑石国内销量,报告期内公司合成水滑石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3.57%、4.86%和6.33%。公司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请发行人披露:(1)结合国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国内市场合成水滑石销售情况及其市场占有率,客观披露发行人的市场地位;(2)公司合成水滑石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的应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产品种类、产品型号及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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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说明:(1)“成为了中国石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产品”的产品种类、产品型号,是否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2)国内合成水滑石供应量中,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占比情况;(3)公司合成水滑石国内销量中,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占比情况;(4)公司产品“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与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合成水滑石的对应关系;(5)将“通用合成水滑石”的销售收入计入核心技术收入是否合理。回复:
【发行人披露】
一、结合国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国内市场合成水滑石销售情况及其市场占有率,客观披露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第三方研究机构或行业协会并未公开披露合成水滑石国内市场的市场份额情况,且相对知名的合成水滑石企业仅公开过其已建成或拟建设的合成水滑石产能,但未披露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量。
鉴于产能通常决定了销量上限,在对比同行业公司的市场份额,分析公司的市场地位时,采用该口径相比销售量会更为谨慎。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市场竞争情况”之“(一)公司的市场地位”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合成水滑石技术,在合成水滑石市场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誉度。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会刊《塑料助剂》统计,最近三年国内合成水滑石供应量分别是4.50万吨、5.18万吨、5.98万吨,结合公司合成水滑石国内销量,最近三年公司合成水滑石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3.57%、4.86%和6.33%。公司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在产能方面,尽管公司产能处于内资企业的第一梯队,但相比跨国企业及其境内子公司,内资企业的合成水滑石产能规模均相对较小,市场份额较为分散。公司及国内外主要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公开的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吨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能规模【注1】 | 占2019年国内合成水滑石总产量的份额【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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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能规模【注1】 | 占2019年国内合成水滑石总产量的份额【注2】 |
1 | 协和化学 | 30,000 | - |
2 | 丹东松元化学有限公司 (协和化学在国内的子公司) | 10,000 | 16.72% |
3 | 呈和科技 | 5,000 | 8.36% |
4 | 邵阳天堂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 3,000 | 5.02% |
5 | 世京(衡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韩国世京集团在国内的子公司) | 3,000 | 5.02% |
6 | 山东万新威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2.51% |
7 |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67% |
注1:产能规模信息来源为各企业的公开宣传资料、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司官网等注2: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会刊《塑料助剂》统计,2019年国内合成水滑石总产量约为5.98万吨;协和化学为全球领先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产品供应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应产能规模较大,因此不宜和国内产量直接对比
二、公司合成水滑石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的应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产品种类、产品型号及收入占比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市场竞争情况”之“(二)产业竞争情况及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在高端的应用领域,包括能源化工企业的聚丙烯树脂生产领域以及高透明聚氯乙烯的生产领域,国内企业使用的仍然以进口合成水滑石为主,主要从日本的协和化学、堺化学等企业进口。目前公司生产的合成水滑石已具备应用在高端领域的性能,成为了中国石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产品,实现了该产品领域的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水滑石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的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其具体应用情况及占公司合成水滑石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种类 | 产品型号 | 应用领域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B及其复合助剂 | 能源化工企业的聚丙烯树脂生产领域 | 588.46 | 18.38% | 1,817.98 | 24.35% | 1,434.18 | 26.79% | 1,081.23 | 29.66%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D、F | 制备高透明聚氯乙烯领域 | 595.36 | 18.59% | 963.35 | 12.90% | 871.21 | 16.27% | 609.25 | 16.71% |
8-1-2-22
合计 | 1,183.82 | 36.97% | 2,781.33 | 37.25% | 2,305.39 | 43.07% | 1,690.48 | 46.37% |
【发行人说明】
一、“成为了中国石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产品”的产品种类、产品型号,是否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报告期内,“中国石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产品”为公司通用合成水滑石中的合成水滑石B产品。该产品型号面向的是高性能聚丙烯树脂生产领域。
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面向是高透明聚氯乙烯的制备领域,可应用于药品包装材料等领域的生产。
二、国内合成水滑石供应量中,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占比情况
根据主要竞争对手的宣传材料以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合成水滑石核心性能包括分散性、透明性以及热稳定性。公司根据产品应用领域是否对上述性能有较高要求,以及国内下游客户使用国际领先厂商产品的领域情况,确定了合成水滑石的高端应用领域。具体如下:
序号 | 领域 | 主要下游客户 | 对性能的要求 |
1 | 聚丙烯生产 | 国内大型能源化企业 | 对分散性、热稳定性要求高 |
2 | 高透明聚氯乙烯生产 | 聚氯乙烯制品企业 | 对透明性要求高 |
国内的供应占比数据方面,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第三方研究机构或行业协会并未公开披露合成水滑石国内供应量中,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占比情况。
在国内的具体供应方面,根据国内同行业主要公司披露的合成水滑石生产情况,其均不生产高透明合成水滑石,详见本回复之“问题3.3”之“进一步论证公司是唯一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厂商的适当性”。同时,根据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公告的招投标公告,并未见有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国内厂商的聚丙烯生产用合成水滑石产品被列为指定使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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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合成水滑石国内销量中,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占比情况报告期内,受下游客户需求结构影响,公司国内销售的合成水滑石产品收入结构以普通领域应用为主,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产品收入均较报告期初呈现增长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高端领域 | 1,044.41 | 34.54% | 2,411.62 | 33.99% | 1,854.23 | 37.83% | 1,218.09 | 38.54% |
普通领域 | 1,979.71 | 65.46% | 4,682.91 | 66.01% | 3,047.75 | 62.17% | 1,942.11 | 61.46% |
合计 | 3,024.12 | 100.00% | 7,094.53 | 100.00% | 4,901.98 | 100.00% | 3,160.20 | 100.00% |
具体而言,合成水滑石在普通领域的应用方向是作为聚氯乙烯的热稳定剂,替代传统的铅盐等含重金属添加剂。聚氯乙烯作为拥有广泛用途的树脂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且近年来快速发展。而高透明聚氯乙烯作为聚氯乙烯材料的细分领域,产量相对较少。同时,高耐环境老化改性聚丙烯处于发展的早期,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因此,由于普通领域的市场空间较高端领域广阔,市场开拓难度相对较低,故公司合成水滑石产品在报告期内的高端领域收入增速慢于普通领域。
四、公司产品“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与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合成水滑石的对应关系
公司“通用合成水滑石”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区分标准为产品实现材料透明程度的差异。相比“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与聚氯乙烯树脂相容性更加优异,适用于高透明聚氯乙烯中,透明度比“通用合成水滑石”提升30%~50%。
但是,在合成水滑石应用的高端领域,透明性只是其中一类,具备高热稳定性、高分散性的“通用合成水滑石”同样可应用于高端领域。
因此,“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与应用于普通领域和高端领域的合成水滑石的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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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大类 | 产品小类 | 领域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聚丙烯用合成水滑石AC-207 | 高端应用领域(聚丙烯) |
聚氯乙烯用合成水滑石 | 普通应用领域 |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高端应用领域(高透明聚氯乙烯) |
五、将“通用合成水滑石”的销售收入计入核心技术收入是否合理
(一)运用公司核心技术,“通用合成水滑石”产品克服了行业难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粒径粗而比表面积小,热稳定性、吸酸效果不佳,无法达到能源化工企业对于吸酸剂的性能要求是导致国产合成水滑石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性能缺陷。该缺陷直接导致了国产合成水滑石尚无法大规模取代传统硬脂酸钙,用作能源化工企业生产聚烯烃时的吸酸剂。
公司的核心技术之一“通用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采用独有的表面处理工艺,实现了在吸酸性能是传统吸酸材料硬脂酸钙的4-6倍,与国际先进合成水滑石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产品粒径更小,比表面积更是达国际先进水平的2倍以上。
基于该项技术,公司生产的“通用合成水滑石”产品与聚烯烃材料有更好的相容性,产出的聚烯烃材料不存在晶点等表面瑕疵问题,能够达到能源化工企业对吸酸剂的性能要求。
因此,公司“通用合成水滑石”产品是公司核心技术运用的直接成果,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二)“通用合成水滑石”产品的毛利率体现了产品的技术水平
报告期内,“通用合成水滑石”单剂产品的毛利率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单剂产品的毛利率相当,且毛利率水平均较为可观,同样表明了下游客户对于公司产品技术水平的认可。
毛利率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单剂 | 57.21% | 55.77% | 51.30% | 48.53% |
通用合成水滑石单剂 | 54.31% | 54.29% | 49.76% | 46.53% |
此外,公司的“通用合成水滑石”产品AC-207已是中国石化在使用进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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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水滑石以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
综上所述,公司“通用合成水滑石”产品是公司核心技术运用的直接成果,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产品技术含量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毛利率较高。因此,公司将“通用合成水滑石”的销售收入计入核心技术收入具有合理性。问题2.4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公司自主研发的四氢苯酐金属盐作为β晶型增韧成核剂是行业首创。
请发行人说明:“行业首创”的表述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需要有权机关认定,如无充分依据,请删除相关披露。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通过新化学物质登记、通过“TFS评估认可”、获得食品相关产品审批、通过美国FDA食品接触物质审批的相关情况,包括难易程度,境内外同行业公司获得上述登记、认可及审批的具体情况。
回复:
【发行人披露】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通过新化学物质登记、通过“TFS评估认可”、获得食品相关产品审批、通过美国FDA食品接触物质审批的相关情况,包括难易程度,境内外同行业公司获得上述登记、认可及审批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三)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5)相关认证的审批及同行业公司取得情况
该类认证需要申请者准备的产品、实验数据较多,审核时间较长,审核机构具有权威性,获得认证的同行业公司数量相对较少,且均为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因此,取得该类认证具有一定的难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行业认证 | 审核机构 | 同行业公司取得情况 |
1 | 新化学物质登记 | 国家生态环境部 |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ywgz/gtfwyhxpgl/hxphjgl/xhxwz/)公示信息——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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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认证 | 审核机构 | 同行业公司取得情况 |
企业未有取得新化学物质登记 | |||
2 | TFS评估认可 | 由全球知名能源化工公司(巴斯夫,拜尔,瓦克、赢创,汉高,朗盛等)联合建立的组织,审核内容包括可持续供应、组织治理、环境安全、劳工人权、商业诚信和反腐败等 | 其网站信息(https://tfs-initiative.com/)未公开获得评估的企业名单 |
3 | 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食品认证 | 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公示信息——同行业企业未取得相关认证 |
4 | 美国FDA食品接触物质审批 | 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根据美国FDA网站(www.accessdata.fda.com)公示信息——同行业中,仅美利肯和艾迪科分别有12个物质获得审批 |
【发行人说明】“行业首创”的表述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需要有权机关认定,如无充分依据,请删除相关披露
一、关于“行业首创”的表述
“行业首创”的认定表明,相比于国内外竞争对手,公司开发的四氢苯酐金属盐β晶型增韧成核剂为行业首家,具有创新性。类似的表述在科创型企业中较为常见,举例如下:
上市公司简称 | 招股说明书中类似表述 |
奕瑞科技(688301.SH) | 目前已经在线阵探测器及工业动态探测器上完成商用量产,属于国内首创,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
圣湘生物(688289.SH) | 国际首创的“一步法”快速基因诊断技术平台 |
福昕软件(688095.SH) | 公司首创互联PDF技术 |
金宏气体(688106.SH) | 公司自主首创多项检测工艺 |
二、关于“行业首创”认定依据的权威性、充分性
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为行业首创的依据为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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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第三条、第五条对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主管机构和登记条件进行了明确约定:
“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环境保护部制定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根据前述规定,环境保护部是进行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主管部门。在公司取得该证书之前,《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未收录该四氢苯酐金属盐,且无第三方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该四氢苯酐金属盐。因此,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作为公司认定四氢苯酐金属盐作为β晶型增韧成核剂技术属于“行业首创”的依据,具有权威性。
(二)关于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建于1958年,是隶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的全省科技信息服务机构,是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研究院(广东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下属机构,是科技部认定的广东省内唯一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单位。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进行操作,并做出结论(查新报告)。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查新报告》,公司的四氢苯酐金属盐作为β晶型增韧成核剂技术,国内未见相同的研究文献及成果的报道。
因此,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作为权威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进一步佐证了公司自主研发四氢苯酐金属盐作为β晶型增韧成核剂属于行业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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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四氢苯酐金属盐作为β晶型增韧成核剂技术属于“行业首创”的依据来自于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书,并得到了权威查新机构的确认,具有权威性、充分性。问题3、关于公司产品及核心技术收入问题3.1(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公司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指包括镁、铝、锌三种金属元素的合成水滑石,而“通用合成水滑石”指含有两种金属盐类的合成水滑石,通常包括镁、铝两种金属元素。市场对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专业名称为镁铝锌合成水滑石,对于“通用合成水滑石”专业名称为二元类合成水滑石或者镁铝合成水滑石。请发行人提供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品的销售合同。请发行人披露:(1)在招股说明书“公司主营产品”部分明确披露通用合成水滑石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所含有的金属元素情况;(2)“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与通用合成水滑石的区别。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通用合成水滑石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所含有的金属元素,说明两种类型合成水滑石在生产工艺及技术上的区别,生产“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技术难度的具体体现;(2)“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在国内市场需求情况,同行业竞争对手是否具备生产该种水滑石的能力;(3)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产品名称与发行人官网的披露是否存在差异。
回复:
请发行人提供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品的销售合同。
公司已提供报告期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产品销售合同。
【发行人披露】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主营业务概况”之“(二)公司主营产品”补充披露如下:
产品大类 | 产品系列 | 所含金属元素 | 功能说明 | 应用的重点产品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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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大类 | 产品系列 | 所含金属元素 | 功能说明 | 应用的重点产品方向 |
合成水 滑石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包括镁、铝两种金属元素 | 在聚氯乙烯树脂中可作为热稳定剂,提高聚氯乙烯加工稳定性。相比传统铅锌类热稳定剂,合成水滑石具有无毒无害,绿色环保的特性 在聚烯烃树脂生产中作为卤素吸收剂,可以消除掉树脂中的卤素及树脂中残留的催化剂,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凝胶体和腐蚀设备等情况,吸酸能力是传统吸酸剂硬脂酸钙的4-6倍 | 高耐环境老化改性聚丙烯、新型改性聚氯乙烯材料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包括镁、铝、锌三种金属元素 | 相比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与聚氯乙烯树脂相容性更加优异,适用于高透明聚氯乙烯中,具有行业领先的透明度,透明度比通用合成水滑石提升30%~50% | 新型改性聚氯乙烯材料 | |
阻燃合成水滑石 | 包括镁、铝两种金属元素 | 合成水滑石作为阻燃剂,具有无卤、无毒、不产生有毒和腐蚀性气体、阻燃和抑烟性能优良等突出优点 | 新型无卤阻燃材料 |
公司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包括镁、铝、锌三种金属元素,而通用合成水滑石只包括镁、铝两种金属元素。
相比之下,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由于在通用合成水滑石基础上加入锌元素,其晶粒尺寸更为细化,折射率与聚氯乙烯更为接近。基于上述的性能改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应用在聚氯乙烯中透明性更为优异,比通用合成水滑石提升30%至50%。
【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通用合成水滑石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所含有的金属元素,说明两种类型合成水滑石在生产工艺及技术上的区别,生产“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技术难度的具体体现
(一)通用合成水滑石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工艺区别
通用合成水滑石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在总体工艺流程上并没有明显差异,所涉及的主要流程均为:原材料精制-合成-结晶精化-分离-精细化处理-闪蒸干燥-包装。
但由于两者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金属种类不一样,在具体的“合成”工艺环节及产品“精细化处理”上存在差异,具体即表现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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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的技术难点与公司的工艺突破
1、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技术难点
(1)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用金属锌元素部分替代金属镁元素,由于镁、铝、锌各金属元素形成氢氧化物固体形态时的PH值不同,而锌元素、铝元素为两性化合物,PH值控制难度较大。PH控制不够精确,将影响产品中镁、铝、锌三种金属元素的比例,从而影响二价金属离子与三价金属离子的摩尔比;
(2)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晶化过程中,浆液变得浓稠,要使得产品尺寸达到细小且均匀的标准,对浆液的搅拌程度和晶化速度的控制有较高的要求。
2、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过程中具体工艺处理突破
(1)通过分段调节PH值的方法,精确控制合成过程中PH值变化,以控制镁、铝、锌氢氧化物沉淀的比例;
(2)通过精确控制反应浓度、合成速度和升温速度,对合成水滑石结构和形貌进行调控,使晶粒细小均匀,并引入分散剂,阻止晶粒的团聚。
二、“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在国内市场需求情况,同行业竞争对手是否具备生产该种水滑石的能力
(一)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在国内市场需求情况
截至本回复意见出具日,市场上未有关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需求量的权威数据。
但鉴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作为高透明聚氯乙烯生产用的热稳定剂,凭借其更为环保、安全的特定,正逐步替代传统的有机锡类热稳定剂,因此可根据聚氯乙烯用的有机锡类热稳定剂的市场需求量来推算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市场空间。
根据《塑料助剂》统计,2018年我国聚氯乙烯热稳定剂需求量约为60万吨,有机锡类热稳定剂占比为22.11%,即有机锡类热稳定剂需求量约为13.27万吨。公司的试验结果表明,为达到相同效果,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添加量约为有机锡类热稳定剂添加量的50%至75%。因此,可推测国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市场空间约为6.64万吨至9.9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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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行业生产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情况说明
1、国内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生产情况
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未具备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能力;具体分析详见“问题3.3”之“【发行人说明】”之“‘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的划分标准,结合国内市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需求及供应情况、公司的市场规模及占比等,进一步论证‘公司是唯一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厂商’的适当性”。
2、国外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生产情况
公司国外同行业竞争对手包括日本协和化学以及日本堺化学。该两家企业均有生产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品。
三、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产品名称与发行人官网的披露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官网上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名称为镁铝锌合成水滑石。镁铝锌合成水滑石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专业名称。
公司日常推广销售中为了让客户更加直观了解产品特性,也会使用“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产品名称。招股说明书中使用“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名称出于通俗易懂反映产品特性,便于投资者理解考虑。问题3.2
(复核助剂)根据首轮问询回复,NDO复合助剂是由多种单一助剂,根据客户的生产工艺特点及其性能需求,按一定配方比例混合,釆用特殊生产工艺生产的预混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其生产是通过物理混合完成,但其物理混合需要基于前期科学、合理的配方设计,并搭配过程中精细化的工艺控制,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而非简单的物理混合。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及NDO复合助剂的生产工艺相近。发行人将成核剂单剂、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单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和NDO复合助剂的销售收入均计算为核心技术收入。
请发行人披露:(1)按照成核剂(分为透明成核剂、增刚成核剂、β晶型增韧成核剂等)、合成水滑石(分为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阻燃合成水滑石等)和复合助剂的细分类别,成核剂和合成水滑石中进一步区分单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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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助剂,补充披露各项细分产品的收入构成情况;(2)结合NDO复核助剂产品的生产实质,补充披露“NDO复合助剂的生产是通过物理混合完成”“复合助剂产品的生产原理在加工工艺属于行业共性技术”等事项,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请发行人说明:(1)成核剂复合助剂及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中,自产成核剂和合成水滑石的含量;(2)将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销售收入分别计入成核剂、合成水滑石的销售收入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就公司复合助剂的生产实质、技术难度、生产过程中核心技术的体现,以及发行人将相关复核助剂的收入认定为核心技术收入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发行人披露】
一、补充披露各项细分产品的收入构成情况
(一)招股说明书已有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中,已根据产品性能类别披露了如下产品收入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核心技术对应产品的收入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透明成核剂 | 8,002.04 | 42.22% | 13,064.45 | 39.55% | 8,833.86 | 35.00% | 4,258.09 | 25.29% |
增刚成核剂 | 4,866.67 | 25.68% | 8,049.56 | 24.37% | 6,351.23 | 25.16% | 5,466.11 | 32.46%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363.75 | 1.92% | 97.79 | 0.30% | 183.46 | 0.73% | 121.32 | 0.72%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2,604.72 | 13.75% | 6,487.77 | 19.64% | 4,469.12 | 17.71% | 3,024.47 | 17.96% |
阻燃合成水滑石 | 1.68 | 0.01% | 16.41 | 0.05% | 12.82 | 0.05% | 11.86 | 0.07%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595.36 | 3.14% | 963.35 | 2.92% | 871.21 | 3.45% | 609.25 | 3.62% |
NDO复合助剂 | 2,516.61 | 13.28% | 4,351.48 | 13.17% | 4,519.67 | 17.91% | 3,348.24 | 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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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自主产品收入合计 | 18,950.84 | 100.00% | 33,030.80 | 100.00% | 25,241.36 | 100.00% | 16,839.34 | 100.00% |
(二)关于各项细分产品收入进一步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细分产品区分单剂、复合助剂后的收入构成中,各成核剂、合成水滑石的单剂收入仍是相应产品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重大事项提示补充披露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复合助剂核心生产技术的特点
公司复合助剂产品的生产是通过各种助剂物理混合完成,其物理混合需要基于前期科学、合理的配方设计,并搭配过程中精细化的工艺控制,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根据复合助剂产品是否包含公司两类自主单剂产品的情况,公司复合助剂产品可分为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和NDO复合助剂。报告期内,三类单剂产品的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5,930.46 | 27.94% | 7,727.42 | 19.80% | 4,759.12 | 15.66% | 2,866.18 | 14.06%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139.41 | 0.66% | 780.75 | 2.00% | 765.03 | 2.52% | 546.14 | 2.68% |
NDO复合助剂 | 2,516.61 | 11.86% | 4,351.48 | 11.15% | 4,519.67 | 14.87% | 3,348.24 | 16.42% |
小计 | 8,586.48 | 40.46% | 12,859.65 | 32.95% | 10,043.82 | 33.05% | 6,760.56 | 33.16% |
复合助剂产品的生产基本原理属于行业共性技术,在具体的生产环节上,不同生产企业在配方设计、工艺特点、加工能力等方面有所差异。复合助剂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配方设计及加工工艺、工序方面,包括工艺路线、工艺流程、工艺步骤、工艺指标、操作要点、工艺控制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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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体现为产品质量、产品性能及生产效率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公司复合助剂生产技术的独特性及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公司产品配方设计的先进性以及加工工艺控制的先进性,该先进性特点形成了公司的技术壁垒。
但鉴于复合助剂的生产原理属于行业共性技术,其生产过程是通过物理混合完成的。因此,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一旦有其他公司突破了具体生产控制工艺,掌握了配方设计能力,则公司该类产品的竞争优势或被削弱。
【发行人说明】
一、关于复合助剂中公司自产产品含量的说明
(一)自产产品含量影响因素说明
除需要满足客户对于复合助剂产品的特定性能需求外,影响公司复合助剂产品中自主产品添加量的因素包括具体自主产品的添加量特性、自主产品与其他助剂产品的配比。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自主产品的所需添加量
公司成核剂、合成水滑石中不同的产品,在添加到下游树脂材料中,实现特定性能提升时,所需要的添加量有较大差异,具体四大类产品的添加量情况如下:
产品 | 所需添加量 |
透明成核剂 | 1,800-2,200ppm |
增刚成核剂 | 500-1,000ppm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500-1,000ppm |
合成水滑石 | 150-300ppm |
注:ppm浓度为百万分比浓度,1ppm=0.001‰
2、公司自主产品与其他助剂产品的配比情况
公司自主产品(成核剂与合成水滑石)与其他助剂(抗氧剂、抗静电剂、分散剂等)的搭配比例对复合助剂的性能有较大的影响。公司需要根据下游客户的应用特点和需要使用的其他助剂具体型号,通过反复的配方实验,调整不同助剂间最佳的搭配比例,以更好地发挥不同助剂的协同作用,开发出不同性能的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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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剂产品。
随着需要搭配的其他助剂具体型号变化,公司自主产品需要搭配的配比情况也会有所差异,从而影响公司自主产品在复合助剂中的含量。
(二)主要型号复合助剂中自产产品的含量说明
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主要的成核剂复合助剂及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型号占公司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收入比例分别为71.83%、69.66%、
70.63%和66.29%。其自主产品的平均含量约为34%,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 产品分类 | 含有公司自主产品情况 | 自主产品含量 |
成核剂L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36% |
成核剂P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37% |
成核剂V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29% |
成核剂W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61% |
成核剂X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 | 含成核剂约21%,合成水滑石约5% |
成核剂Y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20% |
成核剂Z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37% |
成核剂C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47% |
成核剂E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 | 含成核剂约17%、合成水滑石约15% |
成核剂M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47% |
成核剂AA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成核剂 | 约46% |
合成水滑石E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合成水滑石 | 约9% |
合成水滑石G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合成水滑石 | 约10% |
公司主要的复合助剂型号中,成核剂复合助剂中成核剂含量约为17%-65%;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中合成水滑石含量约为10%。合成水滑石含量相对偏低,主要原因是合成水滑石在树脂材料中所需添加量较低。
二、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销售收入分类合理性说明
(一)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销售收入分类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产品的核心功能以及针对的客户核心诉求进行收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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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剂决定了相应复合助剂的核心功能
其中,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符合助剂产品作为公司成核剂单剂、合成水滑石单剂产品的进一步加工品,在加工过程中并不改变单剂本身的性能,因此两类复合助剂产品的核心功能仍由所使用的两类单剂决定。公司三大类产品的核心功能说明如下:
产品大类 | 产品系列 | 功能说明 |
成核剂 | 成核剂单剂 | 对下游树脂材料成核改性,改变树脂材料的结晶行为,以实现树脂增透、增刚、增韧等功能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
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 | 用作下游树脂材料的热稳定剂或者卤素吸收剂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
NDO复合助剂 | 抗老化、耐黄变、提高润滑度等功能 |
注:公司部分复合助剂中既含有成核剂也含有合成水滑石,该类型复合助剂按照发挥作用的主要成分进行收入分类。若发挥核心作用的是成核剂,合成水滑石起辅助作用,则划分为成核剂复合助剂;若发挥核心作用的是合成水滑石,成核剂起辅助作用,则划分为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2、客户的核心诉求是单剂的功能特性
此外,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客户采购前述两类复合助剂的核心诉求仍是利用单剂的功能特性。因此,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毛利率水平与成核剂单剂、合成水滑石单剂相近,而明显高于不含有单剂的NDO复合助剂。各产品的具体毛利率如下:
产品大类 | 产品系列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成核剂 | 成核剂单剂 | 51.73% | 52.30% | 58.58% | 63.27%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59.78% | 59.11% | 56.92% | 50.61% | |
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单剂 | 54.87% | 54.50% | 50.05% | 46.92%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41.33% | 37.53% | 34.87% | 29.19% | |
NDO复合助剂 | NDO复合助剂 | 27.75% | 28.50% | 22.78% | 23.82% |
自主产品合计 | 51.50% | 50.85% | 49.59% | 49.16% |
综上,公司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核心功能是由成核剂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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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合成水滑石单剂的功能决定,且复合助剂的客户会为此支付与单剂产品相近的毛利率,明显高于NDO复合助剂。即,相比NDO复合助剂,两类添加自主产品的复合助剂在功能、客户诉求(毛利率)方面明显接近于两类自主单剂产品。各产品的具体毛利率如下:
产品大类 | 产品系列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成核剂 | 成核剂单剂 | 51.73% | 52.30% | 58.58% | 63.27%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59.78% | 59.11% | 56.92% | 50.61% | |
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单剂 | 54.87% | 54.50% | 50.05% | 46.92%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41.33% | 37.53% | 34.87% | 29.19% | |
NDO复合助剂 | NDO复合助剂 | 27.75% | 28.50% | 22.78% | 23.82% |
自主产品合计 | 51.50% | 50.85% | 49.59% | 49.16% |
因此,公司将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收入列为成核剂收入、合成水滑石收入具有合理性。
(二)同行业公司收入分类情况
在精细化工领域,尤其是助剂类生产企业,将自产单剂类产品及基于自产单剂类产品的复合助剂产品在收入划分中归为同一类,是较为常见的做法。部分精细化工行业公司收入划分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收入分类情况 |
百傲化学 (603360.SH) | 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及其复配产品 |
国光股份 (002749.SZ) | 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为主的农药制剂和水溶性肥料 | 收入按照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等产品系列分类;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均包括公司自产的产品及其复配产品 |
万盛股份 (603010.SH) | 阻燃剂 | 收入按照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等产品系列分类。其中聚氨酯阻燃剂包括聚氨酯阻燃剂单剂产品及其复配产品 |
注:资料来源于上述公司招股说明书
上述精细化工同行业上市公司按照产品功能类型划分收入结构,且自产单剂产品与基于自产单剂产品的复合助剂产品收入划分归为同一类,与公司现有收入划分方法一致。因此,公司将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收入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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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核剂收入、合成水滑石收入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所述,公司将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的销售收入分别计入成核剂、合成水滑石的销售收入,是依据产品的核心功能以及针对的客户核心诉求不同进行的收入结构划分,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情况
(一)复合助剂的生产实质
尽管复合助剂的生产是通过物理混合完成,但其物理混合需要基于前期科学、合理的配方设计,并搭配过程中精细化的工艺控制,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而非简单的物理混合。
(二)复合助剂生产技术难度
复合助剂的生产技术门槛包括前期配方设计难点和生产过程控制难点。
1、前期配方设计难点
复合助剂配方设计不仅要求生产企业对各助剂功能协同作用有全面的了解,更是要求生产企业具备对下游客户生产工艺特点、难点的深刻理解,具体说明如下:
(1)复合助剂需要充分发挥不同助剂间的协同作用
不同助剂之间的协同作用有较大的差异,需要挑选合适的助剂产品进行搭配,才能充分发挥助剂间的协同作用。此外,即使是同一类助剂产品,不同助剂生产企业的产品也有功能指标等差异。
因此,复合助剂生产企业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助剂生产企业的助剂产品特点,对添加的助剂配方进行设计、反复评价试验确定最佳配方和工艺。这一过程对于生产企业的工艺水平和对原料的认知经验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复合助剂产品需要适应下游客户不同的生产工艺
复合助剂配方设计需要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由于不同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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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客户在聚合工艺和催化剂体系并不完全一致,树脂基料来源与终端应用不同,所需的复合助剂配方也会因此有所差异。因此,复合助剂前期配方设计过程中,需要对终端客户的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以及生产装置等有深入的认知,包括各项工艺控制指标、运行参数、操作顺序等。由于前述信息多涉及客户的商业机密,相应的认知更多会体现为复合助剂生产商工艺经验和配方种类的积累,并可由此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2、生产过程控制难点
复合助剂生产加工水平直接关乎复合助剂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效率,具体说明如下:
(1)复合助剂的品质体现在所含的组分的一致性、均匀性和颗粒硬度等
复合助剂的加工技术难点在于确保复合助剂颗粒所含的组分的一致性、均匀性和颗粒硬度,避免组分发生分解。
具体而言,若颗粒组分不均匀,则会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严重影响应用性能;若颗粒组分的硬度太大,则在基料中难以分散,容易堵塞设备,造成生产线运转中断,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严重影响产量和产品质量;若颗粒的硬度不够,则运输和投料过程中颗粒容易碎化产生细粉,进而造成粉尘污染。
(2)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同时兼顾复合助剂差异化和高效化的生产
根据下游客户不同的需求,复合助剂配方设计时涉及不同的助剂,而且不同的助剂适应的加工工艺不尽相同。复合助剂产品质量是否稳定一致,回收率高低等决定了复合助剂产线能否实现大规模、高效生产。而复合助剂生产装置能否实现快速转产,能否适应不同的加工工艺及方法,决定了复合助剂产线能否实现复合助剂差异化品种的生产。
综上所述,复合助剂生产需要基于前期科学、合理的配方设计,并搭配过程中精细化的工艺控制,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三)发行人复合助剂生产技术的先进性
发行人复合产品是基于自研的复合助剂生产技术设计、生产。发行人的复合助剂生产技术在配方设计和制造工艺控制方面具有自身独特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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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配方设计方面的先进性
凭借对客户生产工艺体系、高分子材料基料和各类助剂性能拥有全面、深刻的认知,以及灵活应用各类助剂的能力,发行人具有开发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复合助剂产品的能力。不同能源化工企业在工艺装置、技术路径、催化体系、树脂基料等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使用的助剂要求与标准也各不相同。发行人复合助剂客户覆盖大型能源化工集团的多家下属公司,同时也覆盖石油化工与煤炭化工两大高性能树脂生产体系。在长期服务于各类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过程中,发行人对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工技术难题有着丰富的实践解决经验,并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发行人在多年研发复合助剂(含发行人自主产品)的过程中,对各类型的助剂功能特性和协同作用有着丰富的认识和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复合助剂配方设计过程中,除发行人自产的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外,涉及其他各类型助剂种类如抗氧剂、光稳定剂、抗静电剂等。不同种类、不用型号的助剂功能侧重点差异较大。发行人经过多年的配方定制化开发实践,积累了对各类型助剂特点的认知经验,形成了众多助剂协同组合搭配方案,从而为量身解决客户各类高分子材料特殊性能需求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使用的复合助剂配方超过100项,覆盖高熔融指数聚丙烯生产配方、新型高刚性高韧性高结晶聚丙烯生产配方、高耐环境老化改性聚丙烯生产配方、β晶型聚丙烯生产配方、车用薄壁改性聚丙烯生产配方等高性能树脂生产的多种配方。
2、在工艺控制方面的先进性
发行人生产复合助剂产品时间较早,早于2011年便取得了相关实用新型专利。后续发行人不断对工艺进行改进,不断摸索、并积累了大量工艺经验,形成了有自主独特技术的复合助剂生产线。
(1)发行人的复合助剂产线能够满足不同配方产品的快速转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及销售超过100种复合助剂产品。发行人自主设计的复合助剂生产线确保了发行人快速生产多种型号复合助剂产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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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行人复合助剂生产线包括辊轮冷挤压造粒生产线和螺杆挤出生产线,可全面满足不同配方产品的生产要求。辊轮冷挤压造粒生产线适合组分熔点比较高的产品造粒,螺杆挤出生产线比较适合熔点比较低的组分产品造粒。
此外,发行人复合助剂生产线各单元独立设计,方便拆卸和清理,可实现不同型号的复合助剂快速转产,避免不同配方交叉污染。
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现有的复合助剂生产线实现了产品质量稳定,回收率高,产量大的效果。
(2)融合了工艺经验的自主设计产线可改善复合助剂产品的产出质量
发行人生产工艺的关键流程包括加料、混合、造粒、筛分等。
在加料与混合环节,发行人可通过优化产品配方中各种组分的加料方式、加料顺序、加料速度、加料时间,或优化混合方式、混合时间、混合速度、混合强度等,综合改进发行人产品性能质量。
在造粒与筛分环节,发行人自主设计了负压风送系统代替传统的皮带输送,使物料能均匀、快速冷却,解决了物料在输送过程中因冷却不匀结团的问题;在系统中增加了旋风分离器,解决了颗粒与细粉分离和粉尘污染,产品回收率高。
综上,发行人复合助剂产线可保证每个颗粒中各种助剂组分配比的准确性与均匀性,不会因密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以确保各助剂之间的协同效应可充分发挥,从而实现下游高性能树脂制造客户的加工质量稳定。
综上所述,基于发行人自研的复合助剂生产技术,发行人复合助剂的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并非仅是不同单剂产品的简单物理混合。发行人将相关的复合助剂收入认定为核心技术收入具有合理性。
二、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生产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复合助剂产品的关键难点与发行人的生产技术特点,行业内的技术发展情况和竞争情况;
2、实地查看发行人复合助剂生产线与产成品,查阅发行人专利技术文件、完工产品明细表与产品检测报告,了解发行人复合助剂生产的自动化水平、粉尘处理情况与产成品种类、性能,分析发行人产线的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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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阅复合助剂产品相关合同、技术协议、招投标文件,走访复合助剂产品客户,了解复合助剂产品特点、技术难点、客户需求重点与对发行人产品性能的评价。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的复合助剂产品生产涉及前期配方设计、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控制等有较高技术要求的环节,因此其复合助剂生产并非简单的物理混合;
2、复合助剂生产的技术门槛在于:定制化特点决定了配方设计不仅需要对各助剂功能协同作用有全面的了解,更需要具备对下游客户生产工艺特点、难点的深刻理解;同时,如何确保产成品所含组分的一致性、均匀性和颗粒硬度等质量要求,并实现助剂品种的差异化生产和高效化生产是复合助剂生产环节需要面临的工艺控制挑战;
3、发行人凭借已积累的大量工艺经验、配方设计技术和100余项复合助剂配方,形成了具有自主的复合助剂工艺技术和自主设计的产线,从而为量身解决客户各类高分子材料特殊性能需求,确保复合助剂产品生产的快速、灵活排产与产成品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奠定了基础;
4、复合助剂生产技术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发行人向客户提供高质量复合助剂产品的基础,形成了该类产品在配方方面的定制化开发能力优势,以及在产品生产方面的灵活排产、产出质量稳定优势,因此发行人将复合助剂收入认定为核心技术收入具有合理性。问题3.3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8的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中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公司是国内唯一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厂商,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下游客户包括日本艾迪科等全球知名的热稳定剂生产企业,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无相关产品。
请发行人说明:(1)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主要客户的销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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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占比等情况,前述产品报告期内收入规模持续较小的原因,其是否为单一客户或应用领域开发,结合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其未来的销售趋势;(2)结合前述产品收入规模较小的情形,适当删减招股说明书中有关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的技术及产品的描述,避免过多强调前述产品相关内容;(3)报告期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产量、销量情况;(4)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等情况,结合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其未来的销售趋势;(5)“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的划分标准,结合国内市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需求及供应情况、公司的市场规模及占比等,进一步论证“公司是唯一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厂商的适当性。请申报会计师对(1)(3)(4)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等情况,前述产品报告期内收入规模持续较小的原因,其是否为单一客户或应用领域开发,结合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其未来的销售趋势
(一)β晶型增韧成核剂销售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销售规模及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销售金额相对较小,但主要原因是该产品的客户较为分散,单一客户的采购金额较小。报告期各年度,β晶型成增韧成核剂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客户占比分别为82.08%、95.09%、61.14%和
76.79%,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中国石化H公司 | 40.81 | 11.22% | - | - | - | - | 29.07 | 23.96% |
国内客户十八 | 8.85 | 2.43% | 22.12 | 22.62% | 32.27 | 17.59% | 19.23 | 15.85% |
中国石化K公司 | 21.78 | 22.27% | 21.79 | 11.88% | 14.53 | 11.98% | ||
国内客户十七 | 6.44 | 1.77% | 13.68 | 13.99% | 12.16 | 6.6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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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国内客户十九 | - | - | 2.21 | 2.26% | 4.27 | 2.33% | 13.25 | 10.92% |
国内客户二十 | - | - | - | - | 83.76 | 45.66% | - | - |
国内客户二 | - | - | - | - | 20.17 | 11.00% | - | - |
国内客户二十一 | - | - | - | - | - | - | 23.50 | 19.37% |
国内客户四十四 | 10.27 | 2.82% | - | - | - | - | - | - |
国内客户四十五 | 24.96 | 6.86% | - | - | - | - | - | - |
国内客户四十六 | 25.72 | 7.07% | - | - | - | - | - | - |
国内客户九 | 177.59 | 48.82% | - | - | - | - | - | - |
其他客户 | 69.12 | 19.00% | 38.00 | 38.86% | 9.04 | 4.91% | 21.75 | 17.92% |
合计 | 363.75 | 100.00% | 97.79 | 100.00% | 183.46 | 100.00% | 121.3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客户相对分散,客户包括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以及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因此,公司的β晶型增韧成核剂并非为单一客户开发。目前,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可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家电以及口罩用熔喷布等。因此,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并非为单一应用领域开发。
2、报告期内β晶型增韧成核剂销售规模较小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β晶型增韧成核剂销售规模较小的主要原因是作为一款成核剂产品,β晶型增韧成核剂推出时间尚短,下游高分子材料生产规模和终端应用领域的使用需求尚未充分释放。具体说明如下:
成核剂作为一种赋予高分子材料性能的关键助剂,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其产品性能直接关系下游材料和终端应用的品质,因此其从推出到广泛应用需要下游高分子材料和终端应用领域的配合,耗时较长。
例如,虽然美利肯于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推出了早期的透明成核剂,但直到约1995年,美利肯推出Millad 3988透明成核剂,才标志着透明成核剂的应用逐步趋向成熟。国内透明成核剂应用相比国外则相对更晚,进入21世纪后国内透明成核剂应用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相比之下,β晶型增韧成核剂发展历史相对较短。最早将β晶型增韧成核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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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工业化的是新日本理化公司,其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推出了β晶型增韧成核剂。
因此,由于β晶型增韧成核剂发展时间较短,下游材料的产能建设和终端应用推广均还需要时间沉淀,所以最近三年公司该类产品的销售金额尚小,分别为
121.33万元、183.46万元和97.79万元。
但2020年1-6月,随着市场对于口罩用熔喷布需求的增加,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作为熔喷布的关键原料,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已至363.75万元。此外,截至2020年9月30日,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在手订单合计149.20万元。
3、β晶型增韧成核剂未来发展趋势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版)》,β晶型聚丙烯为国家鼓励、支持的重点新材料产品,而β晶型增韧成核剂为生产β晶型聚丙烯的关键原材料,发展潜力巨大。
凭借可显著改善聚丙烯材料的抗冲击强度能力、改善材料空间电荷的稳定性能力和化学结构稳定、分散性好、不着色、加工窗口宽的特点,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行业应用领域包括熔喷布、锂电池隔膜、汽车部件、新型塑料管材等需要高韧性聚丙烯材料的领域。
目前,公司的β晶型增韧成核剂已经应用在汽车、家电、口罩用熔喷布等领域。除此之外,目前行业研究重点集中在研究开发聚丙烯微孔膜、PPR管材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应用领域。
(1)聚丙烯微孔膜
β晶型较为疏松,表现出较高的韧性和延展性,不易脆裂的特点,可通过拉伸形成微孔结构,生产得到聚丙烯微孔膜。聚丙烯微孔膜在电池领域可用做隔膜,在医疗领域因其无毒、阻隔细菌但可透气,可用于人工肺膜、杀菌包装物等。除此以外聚丙烯微孔膜还可用于废水过滤、烟尘分离等领域,用途广泛。
(2)PPR管材(无规共聚聚丙烯管材)
PPR管材除具有质量轻、使用寿命长、安全卫生、耐磨损等优点外,还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能,室温下有机溶剂均不能溶解PPR管材。但PPR管材低温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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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性能等方面还达不到使用要求,这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在管道工程上的应用。添加β晶型增韧成核剂可明显改善PPR管材的低温抗冲击性能,使PPR管材可应用于冷热水用管道系统、药物生产输送系统、工业用水和化学物质输送,农业园林喷洒浇灌的给水管网、地板采暖用管材等领域。
综上所述,现阶段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销售规模较小,主要与整个行业内β晶型增韧成核剂发展时间相对较短有关。但凭借突出的材料性能,在国家大力鼓励β晶型聚丙烯的背景下,β晶型增韧成核剂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阻燃合成水滑石销售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合成水滑石销售规模及主要客户
阻燃合成水滑石为公司针对阻燃剂领域开发的合成水滑石产品,应用领域为阻燃剂单一领域,但公司的阻燃合成水滑石并非为单一客户开发。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合成水滑石主要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国内客户十四 | 1.68 | 100.00% | 13.36 | 81.46% | 9.84 | 76.76% | 10.09 | 85.04% |
国内客户二十二 | - | - | 2.92 | 17.80% | 1.42 | 11.09% | - | - |
国内客户二十三 | - | - | - | - | 0.60 | 4.69% | 1.20 | 10.09% |
其他客户 | - | - | 0.13 | 0.74% | 0.96 | 7.46% | 0.57 | 4.87% |
合计 | 1.68 | 100.00% | 16.41 | 100.00% | 12.82 | 100.00% | 11.86 | 100.00%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阻燃合成水滑石在手订单为0.08万元。报告期内,阻燃合成水滑石总体销售规模较小。
2、报告期内阻燃合成水滑石销售规模较小的原因及未来销售趋势说明
公司的阻燃合成水滑石为公司针对单一应用领域开发的产品,产品应用范围相对较小,因此阻燃合成水滑石销售规模较小。
目前,阻燃合成水滑石产品并非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公司预计短期内该类产品的收入不会出现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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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前述产品收入规模较小的情形,适当删减招股说明书中有关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的技术及产品的描述,避免过多强调前述产品相关内容公司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适当删减β晶型增韧成核剂与阻燃合成水滑石的相关内容。
三、报告期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产量、销量情况;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等情况,结合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其未来的销售趋势
(一)报告期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量、销量均保持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3.06%、24.9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产量 | 销量 | 产量 | 销量 | 产量 | 销量 | 产量 | 销量 |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405.02 | 253.62 | 469.08 | 407.91 | 420.61 | 377.18 | 264.93 | 261.19 |
(二)报告期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销售客户主要为聚氯乙烯热稳定剂生产企业,其中包括全球知名热稳定剂生产企业艾迪科。在收入方面,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品的客户较为分散,各年度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60.93%、
74.92%、70.08%和52.31%。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主要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销售 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国内客户十五 | 117.26 | 19.70% | 135.52 | 14.07% | 69.22 | 7.95% | ||
国内客户二十四 | 80.71 | 13.56% | 122.09 | 12.67% | 174.37 | 20.01% | 63.59 | 10.44% |
国内客户二十五 | 64.51 | 10.84% | 101.78 | 10.56% | 96.29 | 11.05% | 97.95 | 16.08% |
国内客户二十六 | 48.94 | 8.22% | 59.94 | 6.22% | 38.37 | 4.40% | 7.74 | 1.27% |
国内客户二十七 | 18.41 | 3.09% | 71.37 | 7.41% | 58.61 | 6.73% | 42.62 | 7.00% |
国内客户二十八 | 12.83 | 2.16% | 48.50 | 5.03% | 29.96 | 3.44% | 21.07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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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销售 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国内客户二十九 | 10.48 | 1.76% | 39.30 | 4.08% | 41.02 | 4.71% | 12.74 | 2.09% |
国内客户三十 | 17.28 | 2.90% | 37.93 | 3.94% | 37.93 | 4.35% | 9.98 | 1.64% |
国内客户三十一 | 7.57 | 1.27% | 25.27 | 2.62% | 35.13 | 4.03% | - | - |
国内客户三十二 | - | - | 2.43 | 0.25% | 15.32 | 1.76% | 39.72 | 6.52% |
国外客户七 | - | - | - | - | 42.05 | 4.83% | 75.83 | 12.45% |
国内客户三十三 | 2.48 | 0.42% | 30.98 | 3.22% | 14.48 | 1.66% | - | - |
其他客户 | 241.9 | 36.10% | 288.24 | 29.92% | 218.49 | 25.08% | 238.02 | 39.07% |
合计 | 595.36 | 100.00% | 963.35 | 100.00% | 871.22 | 100.00% | 609.25 | 100.00% |
(三)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销售收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25.75%。截至本回复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2020年1-6月的收入金额为595.36万元,继续保持增长,且截至2020年9月30日,在手订单为319.97万元,因此产品销售情况良好。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代表着高透明聚氯乙烯热稳定剂的未来发展方向,目前正逐步替代传统的有机锡类热稳定剂。在持续技术改进及下游应用推广过程中,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销量有望持续增长,未来发展空间广阔。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市场空间具体情况详见“问题3.1”之“‘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在国内市场需求情况,同行业竞争对手是否具备生产该种水滑石的能力”。
四、“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的划分标准,结合国内市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需求及供应情况、公司的市场规模及占比等,进一步论证“公司是唯一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厂商”的适当性
(一)国内市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需求及供应情况
截至本回复意见出具日,市场上未有关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需求量的权威数据。
但鉴于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作为高透明聚氯乙烯生产用的热稳定剂,凭借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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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环保、安全的特定,正逐步替代传统的有机锡类热稳定剂,因此可根据聚氯乙烯用的有机锡类热稳定剂的市场需求量来推算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市场空间。
根据《塑料助剂》统计,2018年我国聚氯乙烯热稳定剂需求量约为60万吨,有机锡类热稳定剂占比为22.11%,即有机锡类热稳定剂需求量约为13.27万吨。公司的试验结果表明,为达到相同效果,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添加量约为有机锡类热稳定剂添加量的50%至75%。因此,可推测国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市场空间约为6.64万吨至9.95万吨。
(二)国内其他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生产情况
一般而言,客户、行业研究报告和专业电商网站是获取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信息的渠道。
公司通过检索阿里巴巴网站(1688.com)、易派客(mall.epec.com,中国石化旗下电子商务网站);查阅行业研究报告1、《合成水滑石在高分子材料中的应用》(《塑料助剂》2020年第1期);2、《中国水滑石市场全景调查与投资方向研究报告》(智研咨询);客户访谈等方式,搜集了国内合成水滑石主要生产企业的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能规模 | 主要产品种类 |
1 | 丹东松元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吨(根据其公开宣传材料)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2 | 邵阳天堂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 3,000吨(根据其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3 |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吨(根据其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4 | 靖江市康高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未公开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5 | 江西宏远化工有限公司 | 未公开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6 | 世京(衡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3,000吨(根据其公开宣传材料)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7 | 山东万新威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吨(根据其公司官网)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8 | 南通艾德旺化工有限公司 | 未公开 | 通用合成水滑石(镁铝合成水滑石 |
注:上述企业主要产品种类均来源于相关企业公开宣传材料及官网
在已披露产能数据的主要企业中,最小的合成水滑石产能为1,000吨。相应地,公司将“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的划分标准确定为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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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合成水滑石产能规模在1,000吨以上。
根据上述企业的公开信息,未见上述企业具备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镁铝锌合成水滑石)的生产能力。相比之下,2019年度,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产量已达到469.08吨,销量已达到407.91吨,且在2020年内仍处于增长趋势中。
因此,公司认为自身是“唯一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国内厂商”。
基于披露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中删除“唯一规模化生产和销售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的国内厂商”相关表述。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销售台账,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与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和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相关客户的合作情况、变动趋势;
2、查阅发行人的完工产品明细表,查阅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相关单据,核查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量的真实性;
3、走访并函证相关客户,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查阅与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和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相关客户营业收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或者订单、客户签收单、物流单据、海关出口报关或提单、发票等,核查销售真实性,分析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5、查阅发行人已执行的在手订单与相关客户的销售情况,将在手订单与客户合同、客户签收单进行核对检查,分析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与β晶型增韧成核剂、阻燃合成水滑石和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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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真实、交易金额准确;
2、发行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量、销量真实,数量准确;
3、发行人的产品β晶型增韧成核剂和阻燃合成水滑石客户多样化,并非为单一客户所开发,报告期内发行人前述产品的相关客户增减变化符合实际情况,发行人与报告期客户合作真实、合理。问题4、关于进口替代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公司实现了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领域的进口替代,产品包括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上述产品均为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6.17、68.18%及73.50%。在成核剂领域,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只楚化学、上海齐润也在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在合成水滑石领域,在高端应用领域,公司国内竞争对手尚未实现规模生产及销售。公司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市场份额和应用领域方面更具优势。发行人未披露实现进口替代产品的具体情况。
请发行人披露:针对同类产品,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是否同样实现了进口替代,如是,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在同品类产品实现进口替代的具体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实现进口替代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产品型号及收入占比;(2)发行人产品所替代的具体原进口产品,以及与原进口产品之间的技术性能指标对比情况;(3)公司产品实现进口替代前后,相关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情况;(4)结合β晶型增韧成核剂、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报告期内收入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相对于国内竞争对手在进口替代方面的比较优势,“公司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市场份额和应用领域方面更具优势”的具体体现。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发行人披露】
针对同类产品,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是否同样实现了进口替代,如是,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在同品类产品实现进口替代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市场竞争情况”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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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竞争情况及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4、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进口替代情况比较
(1)成核剂
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中,只楚化学以及上海齐润也在逐步实现进口替代。目前,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进口替代的产品以透明成核剂为主。国内竞争对手和公司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透明成核剂 | 增刚成核剂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呈和科技 | √ | √ | √ |
只楚化学 | √ | 无 | 无 |
上海齐润 | √ | √ | 无 |
注:根据竞争对手官网产品介绍,下游客户访谈,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中标公告等确认
在产能方面,国内其他竞争对手披露的产能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及国内主要成核剂生产企业公开的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吨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能规模 |
1 | 呈和科技 | 1,800 |
2 | 只楚化学 | 700【注】 |
3 | 上海齐润 | 未公开 |
注:资料来源于只楚化学公开披露信息
(2)合成水滑石
目前,国内同行业公司进口替代的产品集中于细分品种通用合成水滑石(美铝合成水滑石)。国内同行业公司和公司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情况如下:
公司 | 通用合成水滑石 (镁铝合成水滑石)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镁铝锌合成水滑石) |
呈和科技 | √ | √ |
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注2] | √ | 无 |
注1:根据竞争对手官网产品介绍,下游客户访谈,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中标公告等确认注2: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指在客户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合成水滑石产能规模在1,000吨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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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用合成水滑石的具体应用方面,目前国内其他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由于产品性能的原因,仍难以进入能源化工的供应体系中。而公司的合成水滑石是中国石化在使用进口合成水滑石外,目前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
在产能方面,内资企业的合成水滑石产能规模均相对较小,市场份额较为分散。主要内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公开的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吨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能规模【注1】 | 产能占2019年国内合成水滑石总产量的份额【注2】 |
1 | 呈和科技 | 5,000 | 8.36% |
2 | 邵阳天堂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 3,000 | 5.02% |
3 | 山东万新威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2.51% |
4 |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67% |
注1:产能规模信息来源为各企业的公开宣传资料、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司官网等注2: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会刊《塑料助剂》统计,2019年国内合成水滑石总产量约为5.98万吨
【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实现进口替代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实现进口替代的产品包括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产品。报告期内,该两类产品贡献的收入金额逐年增长,且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持续增长,分别为
66.17%、68.18%、73.50%和77.4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大类 | 产品 小类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公司主要产品型号 | 主要替代的进口产品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成核剂 | 透明成核剂 | 8,002.04 | 37.70% | 13,064.45 | 33.48% | 8,833.86 | 29.07% | 4,258.09 | 20.88% | NA-98 | 美利肯Millad 3988、美利肯Millad NX8000 |
增刚成核剂 | 4,866.67 | 22.93% | 8,049.56 | 20.63% | 6,351.23 | 20.90% | 5,466.11 | 26.81% | NAA-3、NAA-325、NAP-50、NAR-6 | 美利肯HPN-20E |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363.75 | 1.71% | 97.79 | 0.25% | 183.46 | 0.60% | 121.32 | 0.60% | NAB-82 | 新日本理化NU-100 | |
小计 | 13,232.47 | 62.34% | 21,211.80 | 54.36% | 15,368.55 | 50.57% | 9,845.52 | 48.2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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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大类 | 产品 小类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公司主要产品型号 | 主要替代的进口产品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合成水滑石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2,604.72 | 12.27% | 6,487.77 | 16.63% | 4,469.12 | 14.70% | 3,024.47 | 14.83% | AC-207、AC-106、AC-320 | 协和化学DHT-4A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595.36 | 2.80% | 963.35 | 2.47% | 871.21 | 2.87% | 609.25 | 2.99% | AZ-128、AZ-125 | 协和化学P93 | |
阻燃合成水滑石 | 1.68 | 0.01% | 16.41 | 0.04% | 12.82 | 0.04% | 11.86 | 0.06% | FR-910 | 协和化学DHT-4A | |
小计 | 3,201.76 | 15.08% | 7,467.53 | 19.14% | 5,353.15 | 17.61% | 3,645.58 | 17.88% | - | - | |
实现进口替代产品收入 | 16,434.23 | 77.42% | 28,679.32 | 73.50% | 20,721.69 | 68.18% | 13,491.09 | 66.17% | -- | -- | |
主营业务收入 | 21,227.21 | 100.00% | 39,017.98 | 100.00% | 30,392.68 | 100.00% | 20,388.43 | 100.00% | -- | -- |
二、公司产品与原进口产品之间的技术性能指标对比情况
(一)公司所替代的原进口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成核剂、合成水滑石替代的国际先进品牌相关竞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 | 相关竞品 | 生产企业 | 产品系列 |
透明成核剂 | 美利肯Millad 3988 | 美利肯 | 均为透明成核剂 |
透明成核剂 | 美利肯Millad NX8000 | 美利肯 | 均为透明成核剂 |
增刚成核剂 | 美利肯HPN-20E | 美利肯 | 均为增刚成核剂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新日本理化NU-100 | 新日本理化 | 均为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协和化学P93 | 协和化学 | 均为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协和化学DHT-4A | 协和化学 | 均为通用合成水滑石 |
新日本理化、美利肯、协和化学均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企业。上述竞品作为行业领先企业的主要产品,是其新近技术成果,得到了全球主流客户的认可,代表了进口产品的最先进水平。
(二)公司与原进口产品性能指标比较情况
通过自主研发,公司已经掌握了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的核心生产技术,公司的产品性能已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具备实现进口替代的实力。
相关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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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公司产品 | 相关竞品 | 核心指标 | 指标说明 | 公司产品检测值 | 相关竞品检测值 |
透明成核剂 | 成核剂A | 竞品A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13.40 | 13.30 |
透明成核剂 | 成核剂A | 竞品B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13.40 | 19.50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成核剂U | 竞品N | 冲击强度 KJ/m2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性越好 | 4.80 | 3.70 |
β晶型含量 % | β晶型含量越高,表示β晶型增韧成核剂的成核性能越高 | 94.71 | 90.91 | |||
增刚成核剂 | 成核剂I | 竞品C | 弯曲模量 Mpa | 弯曲模量越大,材料的刚性越强 | 1,820 | 1,550 |
冲击强度 KJ/m2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性越好 | 3.60 | 2.60 | |||
成核剂F | 竞品C | 弯曲模量 Mpa | 弯曲模量越大,材料的刚性越强 | 1,550 | 1,550 | |
冲击强度 KJ/m2 | 冲击强度越大,材料的韧性越好 | 3.20 | 2.60 |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B | 竞品D | 平均粒径 μ均 | 粒径越小,合成水滑石在树脂材料中分散越明显 | 0.465 | 5.875 |
比表面积 ㎡/g | 比表面积越大,合成水滑石与材料的接触越充分,提升产品在材料中的作用效率 | 33.63 | 10.30 |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合成水滑石D | 竞品E | 雾度 % | 雾度越小,表示材料透明度越好 | 4.60 | 9.70 |
热空气老化 | 衡量材料老化程度的指标。老化程度越严重,说明合成水滑石的热稳定效果越差 | 50min时PVC明显变黄,60min时变为深褐色 | 30min时PVC明显变黄,40min时变为深褐色 |
注:上述技术指标对比根据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进口替代前后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情况
总体而言,在公司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之前,国内市场主要被相应的进口替代产品占据。但随着公司进口替代产品的推出和市场占有率的上升,被替代的进口产品市场份额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一)成核剂领域
在具体的市场份额方面,尽管报告期内我国成核剂市场供应仍以进口成核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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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但随着公司进口替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9.52%提升到15.12%,进口成核剂的市场份额从81.34%下降到77.94%。
关于公司成核剂增长带动国产成核剂进口替代比例提升的说明,详见本回复之“问题2.2”之“【发行人说明】”相关内容。
最近三年,成核剂国内市场份额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① | 1,028.13 | 755.57 | 504.52 |
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销售量② | 1,500.00 | 1,265.00 | 989.00 |
国内成核剂需求量③ | 6,800.00 | 6,000.00 | 5,300.00 |
进口成核剂国内市场销售量③-② | 5,300.00 | 4,735.00 | 4,311.00 |
进口成核剂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③-②)/③ | 77.94% | 78.92% | 81.34% |
公司成核剂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①/③ | 15.12% | 12.59% | 9.52% |
注:数据来源为卓创资讯
公司成核剂产品的进口替代具体表现为,部分原本采用进口成核剂的国内生产企业逐渐转为采购公司的成核剂产品,或将公司的成核剂产品列为指定使用产品。
相关竞品 | 产品系列 | 进口替代前国内市场销售情况 | 进口替代后国内市场销售情况 |
竞品A | 透明成核剂 | 约1995年推出市场,公司产品进口替代前国内使用最广泛的透明成核剂,国内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的产品 | 经查询国内能源化工企业招投标公告,竞品A仍然为中国石化指定使用的产品,但市场份额有所下降,具体体现为: 1、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透明成核剂生产企业中标次数增加,竞品A被国产成核剂替代; 2、更多国产成核剂被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公司被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的透明成核剂为成核剂A等 |
竞品B | 透明成核剂 | 约2013年推出市场,晚于公司产品进口替代的时间 | 美利肯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透明成核剂市场竞争而推出的新产品,为国内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的产品,竞品B替代部分原竞品A的份额 目前,美利肯竞品A与竞品B为美利肯透明成核剂两大主流产品,为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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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成核剂市场最主要的进口产品 由于包括公司透明成核剂在内的国产成核剂供应量提升,国内客户可供选择的透明成核剂产品增加 | |||
竞品C | 增刚成核剂 | 约2012年推出市场,应用于聚丙烯生产领域,晚于公司成核剂进口替代时间 公司产品进口替代之前,美利肯其他型号增刚成核剂在国内广泛使用 | 经查询国内能源化工企业招投标公告,竞品C已逐步替代美利肯原有增刚成核剂型号; 国产成核剂市场份额在逐步提升,主要体现为: 1、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增刚成核剂生产企业中标次数增加; 2、更多国产增刚成核剂被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公司被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的增刚成核剂型号包括成核剂F、成核剂D、成核剂I、成核剂G等 |
竞品N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约20世纪90年代初期推出市场,为国内市场上主要的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市场份额逐步被国内β晶型增韧成核剂替代 经查询国内能源化工企业招投标公告,公司的β晶型增韧成核剂已被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具体型号为成核剂U等 |
(二)合成水滑石领域
在具体的市场份额方面,目前并无国内合成水滑石市场的进口产品数据统计,但最近三年,根据《塑料助剂》统计,公司合成水滑石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3.57%、4.86%和6.33%。
公司合成水滑石产品的进口替代具体表现为,公司的合成水滑石产品成为中国石化在使用进口合成水滑石之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或部分原本采用进口合成水滑石的国内生产企业逐渐转为采购公司的合成水滑石产品。
相关竞品 | 产品系列 | 进口替代前国内市场销售情况 | 进口替代后国内市场销售情况 |
竞品D | 通用合成水滑石 | 20世纪80年代后期推出市场,国内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的合成水滑石,为应用在聚丙烯领域国内使用最广泛的合成水滑石 | 经查询国内能源化工企业招投标公告,竞品D市场份额下降,具体体现为: 1、国内能源化工企业除指定竞品D外,增加指定公司的合成水滑石产品合成水滑石B;公司的合成水滑石是中国石化在使用进口合成水滑石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 2、公司中标次数增加,公司合成水滑石已经批量销售给能源化工企业 |
竞品E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约20世纪80年代后期推出市场,公司产品进口替代前,国内未有类 | 市场份额逐步被公司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替代 目前公司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已经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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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品(镁铝锌合成水滑石)规模供应 | 模供应国内的热稳定剂生产企业,包括世界知名的热稳定剂生产企业艾迪科 |
(三)关于上述中标次数的说明
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是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实现进口替代的主要客户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在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的中标次数增加,并有多个型号的产品被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指定使用。上述最终体现在公司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在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中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主要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报告期内增加的主要 大型能源化工客户 |
透明成核剂 | 2,938.53 | 3,465.75 | 1,897.11 | 290.77 | 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 中国石化燕山分公司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中海壳牌 陕西延长 福建联合石化(中国石化合营公司) 浙江亚兰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民营能源化工企业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增刚成核剂 | 3,258.86 | 5,046.90 | 3,674.68 | 3,066.78 |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独山子分公司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延长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48.00 | 24.12 | 41.96 | 44.00 | 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合成水滑石 | 173.62 | 901.91 | 922.93 | 651.07 | 中海壳牌 浙江亚兰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 | 6,419.01 | 9,438.68 | 6,536.68 | 4,052.61 | -- |
报告期内,公司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海壳牌、陕西延长等。公司的成核剂及合成水滑石产品已在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中实现进口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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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市场份额和应用领域方面更具优势的说明
(一)关于成核剂
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中,只楚化学以及上海齐润也在逐步实现进口替代。相比国内竞争对手,公司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应用领域和市场份额上更具优势。
1、产品种类比较
目前公司具备透明成核剂、增刚成核剂、β晶型增韧成核剂三种类别成核剂的生产,相比国内竞争对手,成核剂产品种类更为丰富。
公司名称 | 透明成核剂 | 增刚成核剂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呈和科技 | √ | √ | √ |
只楚化学 | √ | 无 | 无 |
上海齐润 | √ | √ | 无 |
注:根据竞争对手官网产品介绍,下游客户访谈,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中标公告等确认
其中,β晶型增韧成核剂是国家鼓励、支持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是β晶型聚丙烯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β晶型增韧成核剂销售收入分别是121.32万元、183.46万元、97.79万元和363.75万元,销售规模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是我国β晶型聚丙烯的产能尚小,β晶型成核剂的市场需求尚未充分释放。
但鉴于β晶型聚丙烯的应用领域涵盖医疗器械、汽车部件、锂电池材料、家居家电用品、建筑材料等,其未来发展前景可观。
2、应用领域比较
成核剂应用领域与成核剂产品种类密切相关。上述各成核剂种类终端应用重点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大类 | 产品系列 | 功能 | 终端应用重点领域 |
成核剂 | 透明成核剂 | 增强光学性能(透明性、光泽度) | 食品接触材料、医疗器械、婴幼儿用品、家居家电用品等 |
增刚成核剂 | 增强力学性能(刚性) | 汽车部件、家居家电用品等 |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增强力学性能(韧性,提升抗冲击能力) | 医疗器械、汽车部件、锂电池材料、家居家电用品、建筑材料等 |
相比国内竞争对手,公司由于成核剂种类配备更为齐全,因此可更全面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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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下游客户对于改善聚丙烯材料刚性、韧性的需求,进而可满足更多的终端应用领域的需求。
3、市场份额比较
公司构成了国内成核剂供应量的主要份额。最近三年,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合计分别为504.52吨、755.57吨、1,028.13吨。根据卓创资讯,同期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销售量分别为989.00吨、1,265.00吨、1,500吨。最近三年,公司成核剂销售量占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份额比重均超过50%,因此公司构成了国产成核剂供应的主要份额。
单位:吨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① | 1,028.13 | 755.57 | 504.52 |
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销售量② | 1,500.00 | 1,265.00 | 989.00 |
公司成核剂销售量占国产成核剂国内市场份额比重①/② | 68.54% | 59.73% | 51.01% |
在产能方面,国内其他竞争对手披露的产能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及国内主要成核剂生产企业公开的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能规模 |
1 | 呈和科技 | 1,800吨 |
2 | 只楚化学 | 700吨[注] |
3 | 上海齐润 | 未公开 |
注:资料来源于只楚化学公开披露信息
综上所述,相比国内竞争对手,公司成核剂产品的种类更为丰富,相应可满足更多终端领域产品的性能需求。凭借产品性能优势,公司已占据了国产成核剂的主要市场份额,是国产成核剂进口替代的主要推动者。
(二)关于合成水滑石
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也在逐步实现进口替代。相比国内竞争对手,公司的合成水滑石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应用领域和市场份额上更具优势。
1、产品种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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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同行业公司进口替代的产品集中于细分品种通用合成水滑石(美铝合成水滑石)。国内同行业公司和公司在进口替代的产品种类情况如下:
公司 | 通用合成水滑石 (镁铝合成水滑石)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镁铝锌合成水滑石) |
呈和科技 | √ | √ |
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注2] | √ | 无 |
注1:根据竞争对手官网产品介绍,下游客户访谈,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中标公告等确认注2:国内其他上规模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指在客户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合成水滑石产能规模在1,000吨以上的企业
相比国内同行业公司,公司除具备通用合成水滑石的生产能力外,还可生产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相比于通用合成水滑石,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与聚氯乙烯树脂相容性更加优异,适用于高透明聚氯乙烯中,具有行业领先的透明度,透明度比通用合成水滑石提升30%~50%。
报告期内,公司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销售收入分别为609.25万元、871.21万元、963.35万元和595.36万元,收入规模尚小,但随着行业环保大趋势和下游客户的认可正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
2、应用领域比较
公司的通用合成水滑石可应用于聚丙烯及聚氯乙烯领域。聚丙烯的生产企业主要为能源化工企业。目前国内其他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由于产品性能的原因,仍难以进入能源化工的供应体系中。凭借优异的性能,目前公司的通用合成水滑石是中国石化在使用进口合成水滑石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
公司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可应用于高透明聚氯乙烯制品之中。公司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产品由于透明性优异,达到国际领先品牌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相比国内其他合成水滑石产品更加适合高透明聚氯乙烯制品的生产。
3、市场份额比较
在产能方面,内资企业的合成水滑石产能规模均相对较小,市场份额较为分散,但公司现有合成水滑石产能处于内资企业第一梯队。公司及国内外主要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公开的产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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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能规模【注1】 | 产能占2019年国内合成水滑石总产量的份额【注2】 |
1 | 呈和科技 | 5,000 | 8.36% |
2 | 邵阳天堂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 3,000 | 5.02% |
3 | 世京(衡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 5.02% |
4 | 山东万新威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2.51% |
5 |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67% |
注1:产能规模信息来源为各企业的公开宣传资料、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司官网等注2: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会刊《塑料助剂》统计,2019年国内合成水滑石总产量约为5.98万吨;协和化学为全球领先的合成水滑石生产企业,产品供应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应产能规模较大,因此不宜和国内产量直接对比
综上所述,相比国内竞争对手,公司合成水滑石产品的种类更为丰富,具备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能力,可满足高透明聚氯乙烯产品的性能需求。同时,公司的通用合成水滑石已进入中国石化的生产体系,正逐步实现对进口合成水滑石的国产替代。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了解发行人市场地位,相关技术的应用情况、先进性;
2、查询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招投标、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等资料,了解发行人的进口替代能力和替代情况;
3、查阅相关行业报告和市场研究资料,了解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4、查阅主要竞争对手公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宣传资料、官方网站、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进口替代产品、产能及进口替代实现情况;
5、核查发行人进口替代的产品所产生收入的构成、占比等,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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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的成核剂和合成水滑石产品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品牌的水平,具备对进口产品实施替代的能力;
2、相比国内竞争对手,发行人不仅产品种类更为丰富,相应能够更全面地满足终端应用领域需求,而且产能相对较大,因此发行人具备产品种类、应用领域和产能方面的进口替代优势;
3、凭借进口替代产品的性能优势和相比国内竞争对手的进口替代优势,发行人的成核剂和合成水滑石产品已成功实现了对进口产品的替代,已逐步应用于国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报告期内相关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逐年提升,进口替代收入已构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问题5、关于客户来料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10的回复,公司的成核剂复合助剂存在个别客户来料的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客户来料的具体客户情况、来料规模、金额,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加工内容;(2)客户来料的具体核算方法、收入规模、毛利、毛利率、会计处理情况等。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内客户来料的具体客户情况、来料规模、金额,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加工内容;
(一)客户来料的基本情况
1、与中海壳牌的合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海壳牌的业务合作中存在客户来料生产的情况。
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加工业务内容为:中海壳牌根据其所需要的复合助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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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及数量,向公司采购相应数量的单剂产品,并向公司无偿提供其他所需的原材料;公司根据中海壳牌要求,将单剂与客户提供的其他材料加工成复合助剂产品后,将复合助剂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与中海壳牌分别签署复合助剂产品购销合同、单剂产品购销合同。其中,复合助剂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了公司需交付的产品性能与数量要求,并约定了复合助剂销售价格不含客户提供的材料成本。尽管中海壳牌既向公司采购了单剂产品,又向公司采购了复合助剂产品加工服务,但由于公司仅需向中海壳牌交付加工后的复合助剂,从业务实质上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复合助剂产品购销合同、单剂产品购销合同应认定为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2、与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正源”)的合作情况2020年1-6月,公司与巨正源的业务合作中存在客户来料生产的情况。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加工业务内容为:巨正源根据其所需要的复合助剂产品类型及数量,向公司采购相应数量的单剂产品,并向公司无偿提供其他所需的原材料;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单剂与客户提供的其他材料加工成复合助剂产品后,将复合助剂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地点。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与巨正源签署了单剂采购合同与补充协议。其中,补充协议约定了公司需将单剂与客户提供的其他材料加工为复合助剂后交付,并按复合助剂重量结算相应的加工费。尽管巨正源既向公司采购了单剂产品,又向公司采购了复合助剂产品加工服务,但由于公司仅需向巨正源交付加工后的复合助剂,从业务实质上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复合助剂产品购销合同、单剂产品购销合同应认定为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客户来料的规模
报告期内,根据双方约定,客户无需向公司告知提供来料的具体金额,公司仅需根据客户订单复核客户来料的数量。客户来料的具体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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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类型 | 项目 | 2020年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客户提供原材料 | 期初原材料 | 140.28 | 205.92 | 136.92 | 152.98 |
本期收到原材料 | 630.77 | 1,315.90 | 731.00 | 406.13 | |
生产领用原材料 | 672.37 | 1,381.55 | 662.00 | 422.19 | |
期末原材料 | 98.68 | 140.28 | 205.92 | 136.92 | |
公司自产的单剂材料 | 生产领用原材料 | 125.49 | 191.12 | 149.46 | 118.85 |
二、客户来料的具体核算方法、收入规模、毛利、毛利率、会计处理情况等;
(一)客户来料相关产品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海壳牌、巨正源的合作存在客户来料情况,相关产品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中海壳牌 | 1,116.71 | 1,878.26 | 1,416.62 | 1,036.46 |
巨正源 | 18.58 | - | - | - |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中海壳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存在客户来料相关的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公司与中海壳牌客户来料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69.97%、62.76%、61.87%和59.20%,毛利率有所下滑的主要原因是①中海壳牌的需求量较大,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的价格略有下降;②部分产品的原材料如芳香醛价格上涨,成本有所上升;③报告期内销售给中海壳牌不同成核剂的毛利率有所差异,相关产品的结构有所变化。
2020年1-6月,公司与巨正源客户来料相关产品的收入为18.58万元,收入规模较小,毛利率为63.55%,与公司自主产品毛利率相近。
(二)客户来料的核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1、客户来料核算方法及会计处理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收到客户来料时不确认为存货,成本核算时
8-1-2-66
不核算客户来料部分的材料成本,确认收入时也仅确认耗用的单剂产品收入和加工收入,不确认客户来料的材料成本。具体如下:
(1)存货与生产环节
公司收到客户发来的原材料时,不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即不在财务系统中确认为存货,仅在材料的备查簿中对原材料的数量进行进销存登记。领料生产环节,公司对领用的客户来料不确认为原材料成本。产品完工时,公司将生产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按完工产品产量比例结合标准分配系数分摊至该部分产品。
除了客户提供的原材料之外,其他发生的成本按公司自主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2)销售环节
在销售环节,公司将完工的复合助剂产品运送至客户处,并根据取得的客户签收单等凭证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单剂产品销售金额及加工费用。同时按照复合助剂耗用的单剂产品成本、加工的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金额,结转销售成本。
2、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1)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第七条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三)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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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准则第九条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九条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
综上,如企业与客户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两份合同并构成一揽子交易,或两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时,应合并为同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并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旧收入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
“第四条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五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不能够区分的,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综上,如企业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不能够区分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并在满足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至客户等条件时确认收入。
3、公司客户来料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分析
由前所述,公司向客户销售的单剂产品已被加工包含在相应复合助剂产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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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仅向客户交付加工后的复合助剂,不会单独交付单剂产品,两类产品已不可明确区分。
从业务实质上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单剂产品购销合同与复合助剂产品购销合同应认定为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七条和第九条关于合并多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两份合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且应认定为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应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第十五条关于销售商品与劳务不可区分时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仅向客户交付加工后的复合助剂,不会单独交付单剂产品,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已不可明确区分,应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在此类业务中,只有公司向客户交付复合助剂时,客户才取得两项合同约定的相应产品的控制权,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至客户。
因此,公司在交付复合助剂产品时才相应确认两项合同约定的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结论
综上所述,在存在客户来料的业务中,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单剂和复合助剂销售合同构成一揽子交易,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已不可明确区分。在公司交付且客户取得复合助剂的控制权时,公司才相应确认两份合同约定的收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销售台账,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与客户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客户来料情况;
2、走访并函证主要客户,了解与客户的合作方式,并复核至相关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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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阅客户营业收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客户签收单、物流单据、发票等,核查销售真实性,分析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4、了解公司客户来料相关的生产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检查公司成本计算过程,评价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真实、交易金额准确;目前发行人已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业务规模逐年增长,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2、在存在客户来料的业务中,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单剂和复合助剂销售合同构成一揽子交易,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已不可明确区分。在公司交付且客户取得复合助剂的控制权时,公司才相应确认两份合同约定的收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问题6、关于客户问题6.1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12的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不同产品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成核剂复合助剂、NDO复合助剂的价格差异较大。
请发行人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成核剂复合助剂、NDO复合助剂的价格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成核剂复合助剂、NDO复合助剂的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复合助剂产品的定制化属性较强,不同下游客
8-1-2-70
户对复合助剂产品的具体需求有所不同,因此,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型号存在差异,导致整体均价存在差异。
不同型号产品之间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1)不同型号产品的功能特性不同,相应的原材料配方也有所区别,需要分别定价;(2)公司与不同客户之间通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确定价格,定价一客一议,互相独立。
一、成核剂复合助剂
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成核剂复合助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期间 | 终端客户 | 贸易商客户 |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
2020年 1-6月 | 成核剂C | 国内客户二 | 8.97 | 成核剂AH | 国内客户三十九 | 6.79 |
成核剂M | 国内客户二 | 8.97 | 成核剂W | 国外客户三 | 4.29 | |
成核剂Z | 国内客户一 | 6.39 | —— | —— | —— | |
成核剂AF | 国内客户二 | 5.22 | —— | —— | —— | |
成核剂AG | 国内客户一 | 7.52 | —— | —— | —— | |
其他 | —— | 5.50 | —— | —— | —— | |
合计 | —— | 6.69 | 合计 | —— | 5.35 | |
2019年 | 成核剂C | 国内客户二 | 8.98 | 成核剂AD | 国内客户三十七 | 5.58 |
成核剂E | 国内客户一 | 10.62 | 成核剂W | 国外客户三 | 4.20 | |
成核剂AB | 国内客户三十四 | 12.92 | 其他 | —— | 5.04 | |
成核剂Z | 国内客户一 | 6.47 | —— | —— | —— | |
成核剂Y | 国内客户一 | 2.59 | —— | —— | —— | |
其他 | —— | 5.40 | —— | —— | —— | |
合计 | —— | 6.42 | 合计 | —— | 4.85 | |
2018年 | 成核剂C | 国内客户二 | 9.05 | 成核剂AD | 国内客户三十七 | 5.64 |
成核剂L | 国内客户一 | 4.67 | 成核剂W | 国外客户三 | 4.04 | |
成核剂V | 国内客户三十五 | 5.48 | 成核剂AE | 国外客户八 | 5.50 | |
成核剂P | 国外客户六 | 4.5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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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终端客户 | 贸易商客户 |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
成核剂X | 国内客户三十六 | 3.31 | —— | —— | —— | |
其他 | —— | 4.18 | —— | —— | —— | |
合计 | —— | 5.21 | 合计 | —— | 5.03 | |
2017年 | 成核剂L | 国内客户一 | 4.73 | 成核剂W | 国外客户三 | 4.12 |
成核剂P | 国外客户六 | 4.69 | 成核剂X | 国内客户二十 | 2.89 | |
成核剂V | 国内客户三十五 | 5.73 | 成核剂AE | 国外客户八 | 6.54 | |
成核剂AC | 国内客户一 | 9.79 | —— | —— | —— | |
成核剂Y | 国内客户一 | 2.68 | —— | —— | —— | |
其他 | —— | 3.92 | —— | —— | —— | |
合计 | —— | 4.55 | 合计 | —— | 3.73 |
注:上表按收入占比,从大到小列示各期间向终端客户、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主要型号,主要型号收入占比保持在60%以上综上,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成核剂复合助剂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具体型号有所不同,与公司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NDO复合助剂
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NDO复合助剂情况如下:
期间 | 终端客户 | 贸易商客户 |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
2020年 1-6月 | NDO复合助剂A | 国内客户四 | 3.63 | NDO复合助剂F | 国内客户四十七 | 1.74 |
NDO复合助剂B | 国内客户一 | 11.32 | 其他 | —— | 2.49 | |
NDO复合助剂E | 国内客户八 | 5.70 | —— | —— | —— | |
NDO复合助剂V | 国内客户三十五 | 5.92 | —— | —— | —— | |
NDO复合助剂L | 国内客户一 | 3.30 | —— | —— | —— | |
其他 | —— | 3.94 | —— | —— | —— | |
合计 | —— | 4.96 | 合计 | —— |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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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终端客户 | 贸易商客户 |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型号【注】 | 客户 | 单价 | |
2019年 | NDO复合助剂A | 国内客户四 | 3.64 | NDO复合助剂F | 国内客户三十九 | 2.22 |
NDO复合助剂B | 国内客户一 | 11.33 | —— | —— | —— | |
NDO复合助剂C | 国内客户一 | 5.82 | —— | —— | —— | |
NDO复合助剂D | 国内客户三 | 3.24 | —— | —— | —— | |
NDO复合助剂E | 国内客户八 | 5.70 | —— | —— | —— | |
其他 | —— | 3.25 | —— | —— | —— | |
合计 | —— | 4.14 | 合计 | —— | 2.22 | |
2018年 | NDO复合助剂A | 国内客户四 | 3.31 | NDO复合助剂F | 国内客户二十 | 2.18 |
NDO复合助剂C | 国内客户一 | 5.73 | —— | —— | —— | |
NDO复合助剂K | 国内客户一 | 7.48 | —— | —— | —— | |
NDO复合助剂G | 国内客户三十八 | 1.56 | —— | —— | —— | |
NDO复合助剂I | 国内客户一 | 6.79 | —— | —— | —— | |
其他 | —— | 4.03 | —— | —— | —— | |
合计 | —— | 4.17 | 合计 | —— | 2.18 | |
2017年 | NDO复合助剂K | 国内客户一 | 7.49 | NDO复合助剂F | 国内客户二十 | 1.84 |
NDO复合助剂T | 国内客户四 | 3.32 | NDO复合助剂U | 国内客户二十 | 2.49 | |
NDO复合助剂M | 国内客户六 | 5.47 | —— | —— | —— | |
NDO复合助剂C | 国内客户一 | 5.57 | —— | —— | —— | |
NDO复合助剂O | 国内客户一 | 3.73 | —— | —— | —— | |
其他 | —— | 2.70 | —— | —— | —— | |
合计 | —— | 4.19 | 合计 | —— | 1.93 |
注:上表按收入占比,从大到小列示各期间向终端客户、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主要型号,主要型号收入占比保持在60%以上
综上,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NDO复合助剂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具体型号有所不同,与公司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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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一)查阅发行人的销售台账,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成核剂复合助剂与NDO复合助剂的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分析终端客户与贸易商客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二)查阅与主要客户收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或者订单、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物流单据、海关出口报关或提单、发票等,核查销售真实性,分析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三)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以及国内外销售收款明细账,检查客户销售收款对应的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原始资料,确认销售回款的真实性;
(四)对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以及函证程序,了解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交易模式、交易数据等,查阅主要客户与发行人签订的业务合同,了解交易条款的认定,核查交易真实性、收入确认准确性;
(五)查阅发行人参与招投标项目台账与主要客户招投标文件及中标情况,将中标文件与客户合同订单进行核对检查,分析招投标对应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六)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主要客户的股东情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情况,确认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公司向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成核剂复合助剂、NDO复合助剂由于客户需求不同,产品型号存在较大差异,销售均价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问题6.2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的销售单价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向Chemsync Company Limited的销售价格逐期快速下降;另外,公司与Maroon Group LLC于2013年开始合作,于2018年形成规模化销售,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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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8年向Maroon Group LLC的销售单价较2017年存在较大下降。
请发行人披露: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的销售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向Chemsync Company Limited的销售价格逐期快速下降的原因。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与Maroon Group LLC合作的背景,合作开始较长时间后才形成规模销售的原因,是否与2018年公司向其的销售单价大幅下降存在较大的关联性。
回复:
【发行人披露】
一、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的销售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主要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销售单价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具体销售产品结构有所不同。此外,就同型号产品而言,公司向不同贸易商客户售价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的销售定价策略为结合销售数量,一客一议。对于采购数量较大的客户,公司通常会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综上,公司向主要贸易商客户销售单价存在差异,具有商业合理性。
1、产品类型的对比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成核剂单剂整体价格相对较高,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单剂的产品价格相对较低。由于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型有所不同,整体单价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型和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客户 | 产品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
国外客户一 | 成核剂单剂 | 100.00% | 7.29 | 100.00% | 7.32 | 100.00% | 6.86 | 100.00% | 7.63 |
小计 | 100.00% | 7.29 | 100.00% | 7.32 | 100.00% | 6.86 | 100.00% | 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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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 产品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
国外客户三 | 成核剂单剂 | 18.44% | 6.33 | 78.29% | 7.38 | 66.12% | 7.07 | 57.19% | 8.07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81.56% | 4.29 | 21.71% | 4.20 | 33.88% | 4.04 | 42.81% | 4.12 | |
小计 | 100.00% | 4.56 | 100.00% | 6.34 | 100.00% | 5.64 | 100.00% | 5.72 | |
国外客户四 | 成核剂单剂 | - | - | 100.00% | 7.63 | 100.00% | 7.57 | 100.00% | 9.68 |
小计 | - | - | 100.00% | 7.63 | 100.00% | 7.57 | 100.00% | 9.68 | |
国内客户四十 | 成核剂单剂 | - | - | 100.00% | 6.89 | 100.00% | 6.95 | 95.88% | 7.41 |
合成水滑石单剂 | - | - | - | - | - | - | 4.12% | 2.73 | |
小计 | - | - | 100.00% | 6.89 | 100.00% | 6.95 | 100.00% | 6.92 | |
国内客户二十 | 成核剂单剂 | - | - | - | - | 39.09% | 16.42 | 25.05% | 9.54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 | - | - | - | - | - | 39.44% | 2.89 | |
NDO复合助剂 | - | - | - | - | 60.91% | 2.18 | 35.51% | 1.93 | |
小计 | - | - | - | - | 100.00% | 3.29 | 100.00% | 2.89 | |
国外客户八 | 成核剂单剂 | 86.92% | 8.61 | 21.93% | 8.07 | 41.79% | 8.61 | 43.26% | 10.48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 | - | - | - | 20.21% | 5.50 | 31.37% | 6.54 | |
合成水滑石单剂 | 13.08% | 1.82 | 78.07% | 1.78 | 38.00% | 1.72 | 25.37% | 1.76 | |
小计 | 100.00% | 5.79 | 100.00% | 2.15 | 100.00% | 3.27 | 100.00% | 4.29 | |
国内客户三十九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100.00% | 6.79 | - | - | - | - | - | - |
NDO复合助剂 | - | - | 100.00% | 2.22 | - | - | - | - | |
小计 | 100.00% | 6.79 | 100.00% | 2.22 | - | - | - | - | |
国内客户三十七 | 成核剂单剂 | 100.00% | 6.97 | 48.86% | 7.61 | - | - | - | -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 | - | 51.14% | 5.58 | 100.00% | 5.64 | - | - | |
小计 | 100.00% | 6.97 | 100.00% | 6.41 | 100.00% | 5.64 | - | - | |
国内客户四十七 | NDO复合助剂 | 100.00% | 1.74 | - | - | - | - | - | - |
小计 | 100.00% | 1.74 | - | - | - | - | - | - | |
国内客户四十八 | 成核剂单剂 | 100.00% | 6.90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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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 产品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收入 占比 | 单价 | ||
小计 | 100.00% | 6.90 | - | - | - | - | - | - |
从上表可见,以成核剂单剂为主的客户单价相对较高,以复合助剂或合成水滑石单剂为主的客户单价相对较低。
2、具体产品型号的对比说明
报告期内,除上述产品类型构成的影响外,就同类产品而言,公司向主要贸易商客户售价存在差异,主要与具体产品型号和采购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1)成核剂单剂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成核剂单剂产品为成核剂A和成核剂B,单价差异主要与该两个牌号的定价相关。
此外,公司2018年度向国内客户二十销售成核剂单剂为价格较高的成核剂U型号产品,当年向其销售单价16.42万元/吨,同一型号产品整体均价为17.66万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NA-98和NA-98G产品向不同贸易商客户销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① 成核剂A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成核剂A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采购量、定价策略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国外客户一售价较低,主要原因是其采购量较大,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确定较低的价格。
(2)国外客户三、国外客户四和国内客户四十采购量和价格均较为接近,其中,国内客户四十与公司合作初期建立了较低的价格基础,因此价格相对较低。
(3)2020年1-6月,受到市场影响,公司向国内客户三十七售价较低;
(4)报告期内,公司为新开发客户国内客户四十八,以较低价格向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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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核剂A产品。
(5)国内客户二十、国外客户八采购量较小,价格相对较高。
综上,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成核剂A价格的差异与公司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商业合理性。
② 成核剂B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外客户三销售成核剂B产品的价格较高,主要因为国外客户三采购少量产品用于下游客户开发和试用,在采购量较少的情况下,售价较高。相比之下,其他客户之间单价差异较小。
(2)成核剂复合助剂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客户销售成核剂复合助剂的具体型号有所不同,因此单价存在差异。单个型号产品在不同期间之间价格保持相对稳定。(3)合成水滑石单剂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外客户八和国内客户四十销售同型号AC-207合成水滑石单剂。
其中,公司向国外客户八销售合成水滑石B单价在1.72万元/吨至1.78万元/吨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相比之下,公司仅在2017年度向国内客户四十销售合成水滑石B,单价为2.73万元/吨,价格较高,主要是采购量差异所致。
(4)NDO复合助剂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客户销售NDO复合助剂的具体型号均以NDO复合助剂F为主,该型号产品售价在1.84万元/吨至2.49万元/吨之间,在不同期间和不同客户之间价格差异较小。
综上,公司向前五大贸易商销售整体单价存在差异,与公司业务情况、定价策略相符,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公司向Chemsync Company Limited的销售价格逐期下降的原因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主要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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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Chemsync Company Limited的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Chemsync Company Limited销售的产品包括单价较高的成核剂单剂和成核剂复合助剂,以及单价较低的合成水滑石单剂。报告期内,公司向其整体销售价格有所波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分别较上期单价变动-23.78%、-34.25%和169.30%,主要原因是客户需求有所变化导致各期产品收入结构变化,销售单价较低的合成水滑石单剂的收入占比高则单价低。除产品结构外,2018年度销售单价下降的另一原因是,Chemsync CompanyLimited向公司采购的成核剂单剂有所增加,因此成核剂价格有所下调。【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与Maroon Group LLC合作的背景,合作开始较长时间后才形成规模销售的原因,是否与2018年公司向其的销售单价大幅下降存在较大的关联性
(一)合作背景
由于我国企业在国外地区客户、销售资源相对缺乏,通过贸易商开拓国外市场是行业内较为常见的销售模式。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利安隆、久日新材等均存在向国外贸易商客户销售的情况。
Maroon Group LLC成立于1977年,是美国的一家专注于北美地区化学品贸易的企业。根据利安隆公开披露资料,Maroon Group LLC也是其重要客户之一。公司为打开北美市场,从2013年开始与Maroon Group LLC建立业务联系。
(二)客户开发过程
2013年起,公司陆续向Maroon Group LLC销售少量的不同型号成核剂产品,包括NA-2、NA-98、NAR-6、NAB-82、NA-92等,供其用于开拓下游业务。
成核剂是下游客户生产所用原材料中的关键少数,客户对于引入新的供应商和原材料较为谨慎。2018年度,经过较长时间的试用和沟通,Maroon Group LLC下游客户利安德巴塞尔逐渐认可公司生产的NA-98产品质量,确定向MaroonGroup LLC加大采购规模。因此,Maroon Group LLC于2018年度向公司批量采购NA-98型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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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价格说明
公司与Maroon Group LLC根据商务谈判确定价格。根据公司定价策略,在客户采购量较大时,公司一般提供相对优惠的价格。因此,在确定2018年采购数量将有较大提升的情况下,公司给予了Maroon Group LLC较往年更为优惠的价格。
综上,公司经过多年实现对Maroon Group LLC的规模销售,主要是因为客户对引入新的供应商和原材料较为谨慎。随着客户采购量增加,公司根据定价策略向其提供较为优惠的价格,具备商业合理性。问题7、关于贸易业务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13的回复,公司贸易业务中的自主销售业务乙二醇的收入2019年显著较大,聚丙烯2017年、2018年的收入金额较大,但毛利率为负;另外,芥酸酰胺、抗氧剂不同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请发行人说明:(1)乙二醇、聚丙烯的主要客户、金额、毛利率情况,聚丙烯2017年、2018年的毛利率为负的原因;(2)芥酸酰胺、抗氧剂不同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3)芥酸酰胺、二氧化硅、抗氧剂的毛利率相对于乙二醇、聚丙烯较高的原因,与同期市场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乙二醇、聚丙烯的主要客户、金额、毛利率情况,聚丙烯2017年、2018年的毛利率为负的原因
(一)贸易业务的人工及相关业务费用成本分配方法,及对贸易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的营业成本包括材料采购成本、负责贸易业务人员的人工成本,以及相关业务费用。其中,人工成本和相关业务费用(以下简称“其他成本”)按收入金额在不同交易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报告期内,其他成本分别为35.80万元、37.00万元、39.35万元和17.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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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贸易业务成本比例均低于1.20%,对贸易业务整体利润影响较小,且其成本性质属于相对固定的成本。因此,公司在进行贸易业务决策时,通常从材料采购成本出发,考虑单笔业务的收入和材料采购成本相比是否具备经济可行性。公司贸易业务销售的乙二醇、聚丙烯属于大宗贸易化工商品,具有收入金额较高但毛利率较低的特点。在分摊其他成本前,此类商品贸易销售毛利率一般在0%至2%之间。在根据收入金额分摊其他成本后,由于需分摊较多的其他成本,此类商品在部分交易中相应存在毛利率为负的情况。
(二)乙二醇的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仅在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生乙二醇自主销售业务。2020年1-6月,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当期销售乙二醇收入的金额占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比重较高,乙二醇产品分摊了较多的其他成本。在分摊其他成本前,该类产品的毛利率为0.33%,相应交易的收入足以覆盖材料采购成本,具备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销售乙二醇的具体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
上海国合新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1,778.08 | 1,772.17 | 0.33% | 14.03 | -0.46% | - | - | - | - | - |
吴江东方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331.42 | 2,300.88 | 1.31% | 15.32 | 0.65% |
宁波国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237.17 | 1,222.94 | 1.15% | 8.13 | 0.49% |
上海国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 - | 824.78 | 815.86 | 1.08% | 5.42 | 0.71% |
小计 | 1,778.08 | 1,772.17 | 0.33% | 14.03 | -0.46% | 4,393.36 | 4,339.68 | 1.22% | 28.87 | 0.56% |
乙二醇销售整体 | 1,778.08 | 1,772.17 | 0.33% | 14.03 | -0.46% | 4,393.36 | 4,339.68 | 1.22% | 28.87 | 0.56% |
占比 | 100.00% | ——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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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丙烯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于2017-2019年发生聚丙烯自主销售业务。其中,2017年度、2018年度毛利率为负,同样是分摊其他成本所致。在分摊其他成本前,公司向客户销售聚丙烯的毛利率一般在0.2%至2%之间,相应交易的收入足以覆盖材料采购成本,具备商业合理性。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
广州市德润化工有限公司 | 314.20 | 311.25 | 0.94% | 2.07 | 0.28% | 324.55 | 321.11 | 1.06% | 2.33 | 0.34% | - | - | - | - | - |
佛山市顺德区颂亿贸易有限公司 | 15.95 | 15.86 | 0.56% | 0.10 | -0.09% | - | - | - | - | - | - | - | - | - | - |
广州骏一电子有限公司 | 23.92 | 23.79 | 0.55% | 0.16 | -0.10% | - | - | - | - | - | - | - | - | - | - |
佛山绿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432.92 | 430.63 | 0.53% | 3.11 | -0.19% | 420.29 | 418.71 | 0.38% | 4.24 | -0.63% |
广州市虹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74.61 | 174.14 | 0.27% | 1.25 | -0.45% | 286.60 | 282.94 | 1.28% | 2.89 | 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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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材料采购成本 | 分摊其他成本前毛利率 | 分摊其他成本 | 毛利率 | |
江门市品高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35.26 | 133.79 | 1.09% | 0.97 | 0.37% | - | - | - | - | - |
东莞市震晨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20.57 | 119.88 | 0.58% | 0.87 | -0.14% | - | - | - | - | - |
广州市综意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03.25 | 102.25 | 0.97% | 0.74 | 0.25% | - | - | - | - | -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95.18 | 92.45 | 2.87% | 0.68 | 2.15% | 559.47 | 554.98 | 0.80% | 5.64 | -0.20% |
东莞市恒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219.44 | 216.39 | 1.39% | 2.21 | 0.38% |
广州市永鑫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196.15 | 194.74 | 0.72% | 1.98 | -0.29% |
小计 | 354.07 | 350.90 | 0.90% | 2.33 | 0.24% | 1,386.34 | 1,374.25 | 0.87% | 9.95 | 0.15% | 1,681.95 | 1,667.76 | 0.84% | 16.96 | -0.16% |
聚丙烯销售整体 | 354.07 | 350.90 | 0.90% | 2.33 | 0.24% | 1,919.17 | 1,906.52 | 0.66% | 13.78 | -0.06% | 2,061.27 | 2,044.76 | 0.80% | 20.79 | -0.21% |
占比 | 100.00% | —— | 72.24% | —— | 81.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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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乙二醇、聚丙烯自主贸易业务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是其他成本分摊的影响。相关业务本身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芥酸酰胺、抗氧剂不同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芥酸酰胺、抗氧剂向不同客户销售的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的销售定价策略为结合销售数量,一客一议,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有所差异。
(一)芥酸酰胺自主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芥酸酰胺销售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
中国石化J公司 | - | - | 41.38 | 33.56% | 181.03 | 28.40% | - | - | 无 |
国内客户四十一 | 76.04 | 17.29% | 133.25 | 13.84% | 88.44 | 15.24% | 72.34 | 11.20% | 无 |
国内客户二十五 | 1.39 | 13.90% | 127.77 | 2.55% | 117.93 | 3.70% | 283.20 | 2.57% | 无 |
国内客户四十二 | 31.14 | 24.24% | 73.09 | 21.28% | 82.46 | 22.33% | 83.76 | 17.99% | 无 |
国内客户四十三 | 50.27 | 14.63% | 69.87 | 13.85% | 90.58 | 14.51% | 75.33 | 11.33% | 无 |
小计 | 158.84 | 17.78% | 445.36 | 13.66% | 560.44 | 17.99% | 514.63 | 7.58% | —— |
芥酸酰胺 销售整体 | 201.74 | 17.27% | 589.50 | 13.26% | 807.82 | 17.63% | 659.34 | 7.85% | —— |
占比 | 78.73% | 75.55% | 69.38% | 78.05% |
公司向中国石化J公司、国内客户四十二销售的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①客户对芥酸酰胺的质量要求较高,而公司产品主要通过进口采购,质量较好,客户愿意为之付出较高费用;②客户规模相对较大,在采购量不大的情况下,对采购价格敏感度较低。
此外,公司向国内客户二十五销售的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该客户在早期采购量较大,建立了较低的价格基础。在公司与不同客户之间独立定价、一客一议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销售芥酸酰胺的单价和毛利率保持在相对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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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抗氧剂自主销售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抗氧剂自主销售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
国内客户十六 | - | - | 51.65 | 9.68% | - | - | - | - | 无 |
国内客户五 | - | - | 32.37 | 15.20% | 30.22 | 14.70% | 17.56 | 17.54% | 无 |
中国石化J公司 | - | - | 16.64 | 27.70% | 227.15 | 20.74% | - | - | 无 |
国内客户三十九 | - | - | - | - | 1,318.82 | 10.17% | - | - | 无 |
国内客户二十 | - | - | - | - | - | - | 310.78 | 2.28% | 无 |
小计 | - | - | 100.66 | 14.43% | 1,576.19 | 11.78% | 328.34 | 3.10% | —— |
抗氧剂自主销售合计 | 12.27 | 22.68% | 114.32 | 12.20% | 1,965.12 | 12.32% | 389.41 | 3.74% | —— |
占比 | - | 88.05% | 80.21% | 84.32% |
公司向中国石化J公司的抗氧剂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客户规模较大,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在公司提供抗氧剂质量较好且客户采购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对单价敏感度较低,双方通过商务谈判确定较高的价格。2017年度,公司向国内客户二十销售抗氧剂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2017年为了开拓对该客户的销售业务,采取了较低的销售价格作为客户开发策略。
三、芥酸酰胺、二氧化硅、抗氧剂的毛利率相对于乙二醇、聚丙烯较高的原因,与同期市场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销售的产品芥酸酰胺、二氧化硅、抗氧剂的毛利率相对于乙二醇、聚丙烯较高,主要原因是①乙二醇、聚丙烯属于大宗商品,存在公开市场报价,价格透明度较高,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确定价格时定价空间较小;②芥酸酰胺、二氧化硅和抗氧剂是公司自主产品的原材料,公司在细分领域发展多年,对原材料来源的价格、质量把控程度更高,与乙二醇、聚丙烯相比成本优势更为明显,盈利空间更大。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自主销售芥酸酰胺、二氧化硅和抗氧剂的毛利率相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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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醇、聚丙烯较高,但是相应的毛利金额分别为69.71万元、411.14万元、137.37万元和68.48万元,占公司毛利的比例分别为0.80%、3.11%、0.79%和0.69%,金额较小、占比较低。综上,公司销售芥酸酰胺、二氧化硅、抗氧剂的毛利率相对于乙二醇、聚丙烯较高,具有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自主贸易业务均是与第三方之间进行,定价遵循市场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类产品的市场情况。此外,上述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对应毛利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一)查阅发行人销售台账,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各期贸易业务的具体内容、发行人与主要贸易商客户的合作情况、贸易业务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分析发行人贸易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贸易业务产品品类是否稳定;
(二)查阅发行人采购台账,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大宗贸易化工产品的采购情况,分析贸易业务产品品类是否稳定;
(三)查阅发行人的贸易业务合同,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了解自主销售贸易业务和代理采购贸易业务的业务背景、商业实质和风险报酬约定,检查收入确认相关的单据,结合会计准则及相关,分析发行人相应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四)了解发行人各业务的成本的核算方法,并执行穿行测试,分析自主产品与贸易业务成本是否存在混同的情况;
(五)查询天眼查等公开信息,取得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报告,走访主要客户,了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销售业务中,乙二醇、聚丙烯部分客户、聚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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烯2017年及2018年毛利率为负数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芥酸酰胺、抗氧剂不同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商业实质;
(三)报告期内,芥酸酰胺、二氧化硅、抗氧剂的毛利率相对于乙二醇、聚丙烯较高的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同期市场情况匹配。问题8、关于原材料采购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14的回复,芳香醛是占发行人釆购金额第一大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的釆购单价存在差异;另外,2017年公司向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釆购芳香羧酸的单价明显较低。
请发行人说明:(1)对比分析芳香醛不同供应商釆购单价差异的原因;公司2019年向RYOYO的釆购数量较大且釆购单价低于国内供应商的原因;相关釆购价格是否可持续;(2)2017年公司向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釆购芳香羧酸的单价明显较低的原因。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对比分析芳香醛不同供应商釆购单价差异的原因;公司2019年向RYOYO的釆购数量较大且釆购单价低于国内供应商的原因;相关釆购价格是否可持续;
(一)芳香醛供应情况与采购单价差异原因及2019年RYOYO采购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芳香醛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差异主要体现在2018年和2019年。2018年,公司向RYOYO的采购单价较高;2019年,公司向国内供应商的采购均价较高。
公司芳香醛的供应商及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供应商 | 供应商情况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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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供应商情况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国内供应商 | 244.00 | 447.60 | 558.77 | 409.90 | |
上海昂吉 | 主营特戊酸、特戊酰氯、芳香醛等精细化工中间体,主营产品与芳香醛生产的部分主要原材料相同,工艺相近 | 10.00 | 145.00 | 232.77 | 210.00 |
上海齐润 | 主营成核剂、芳香醛和抗氧剂,系公司竞争对手之一 | - | 96.00 | 324.00 | 199.90 |
上海雍得 | 主营材料助剂加工销售和大宗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系公司2019年新拓展的芳香醛供应商 | 224.00 | 196.60 | - | - |
弘玖贸易 | 主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贸易 | 10.00 | 10.00 | - | - |
上海欣鑫 | 主营各类材料助剂、硬脂酸盐等的生产销售 | - | - | 2.00 | - |
国外供应商 | 256.00 | 672.00 | 163.00 | - | |
RYOYO | 日本三菱瓦斯化学下属的子公司;日本三菱瓦斯化学是全球主要的芳香醛供应商之一 | 256.00 | 672.00 | 147.00 | - |
DOKES | 主营材料助剂生产销售业务 | - | - | 16.00 | - |
合计 | 500.00 | 1,119.60 | 721.77 | 409.90 |
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芳香醛价格主要受到产品质量、采购规模、供应商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等方面影响。
1、2017年
2017年,公司国内不同供应商芳香醛的价格较为相近。
2、2018年
2018年,国内不同供应商的芳香醛采购价格较为相近,不同供应商的芳香醛采购价格差异主要是受产品质量和市场供求情况的因素影响。
产品质量方面,公司向RYOYO采购的芳香醛为其母公司日本三菱瓦斯化学生产,产品质量较好,价格比国内供应商高。
市场供求情况方面,由于国内市场受到国内环保管控的影响,部分厂家被停产、限产,市场供给减少,2018年下半年开始供应价格有所提高。公司主要是2018年第四季度向RYOYO采购,采购均价较高。
3、2019年
2019年,不同供应商的芳香醛采购价格差异主要是受市场供求情况、供应商生产成本、产品质量和采购规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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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供求情况和供应商生产成本方面,由于持续受到环保管控的影响,供应商的原材料成本和生产时的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市场供给进一步减少,国内市场价格在2019年下半年有所提高。公司主要是上半年向上海昂吉采购,因此上海昂吉的价格略低于其他国内供应商。而公司于2019年11月才开始向上海雍得和弘玖贸易采购,采购均价较高。
公司的国外供应商RYOYO是日本三菱瓦斯化学下属的销售子公司。日本三菱瓦斯化学是全球主要的芳香醛供应商之一,其生产基地位于日本,未受到国内环保管控的影响。日本三菱瓦斯化学的生产工艺成熟,原材料供应及生产成本较为稳定,供给价格也保持稳定。
产品质量方面,上海雍得为公司重点拓展的新供应商,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公司生产工艺要求,有利于公司控制产品质量,因此采购价格相对较高。
采购规模方面,2019年公司主要向RYOYO采购芳香醛,采购量较大,因此相应采购价格较低。
4、2020年1-6月
2020年1-6月,国内供应商之间的采购价格趋于一致,整体市场价格延续2019年底的行情。
2020年1-6月,公司向RYOYO的采购量较为稳定,由于原材料供应稳定、生产工艺成熟及未受到国内环保管控的影响,国外供应商RYOYO的价格较2019年继续保持稳定趋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在国内环保管控趋严的背景下,国内芳香醛价格有所提高,国内供应商基于自身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情况和与公司合作情况等因素考虑,对销售给公司的芳香醛进行市场化定价,不同供应商的芳香醛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国外主要供应商RYOYO的母公司日本三菱瓦斯化学的生产工艺成熟,原材料供应及生产成本较为稳定,且未受到国内环保管控的影响,芳香醛的供给价格保持稳定。
(二)RYOYO的釆购价格是否可持续
1、公司与RYOYO的采购价格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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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YO的母公司日本三菱瓦斯化学是全球主要的芳香醛供应商之一,生产基地位于日本,生产工艺成熟,原材料供应及生产成本较为稳定,具备维持稳定生产成本与合理毛利率的能力。2019年在国内其他供应商因受到国内环保管控影响而持续涨价时,RYOYO未受到国内环保管控的影响,仍能给公司供应较大规模的芳香醛,价格也保持稳定,体现其生产的稳定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与RYOYO继续保持稳定合作,2020年9月的采购均价仍保持稳定。公司目前是RYOYO的芳香醛产品在大陆的主要客户之一,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采购规模的增长,公司相应的议价能力也会有所提升,有利于维持采购价格稳定。
综上所述,公司与RYOYO的采购价格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
2、芳香醛价格上涨对公司利润影响有限
尽管公司与RYOYO的采购价格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但假如未来RYOYO的生产情况或市场供求等因素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未来向RYOYO的采购价格仍可能会受到影响。
参照2019年度的采购均价和采购数量,按公司每年1,200吨芳香醛采购量,单价4.81万元/吨测算芳香醛价格上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敏感性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价格上涨10.00% | 价格上涨30.00% | 价格上涨50.00% |
采购均价变动对营业成本影响金额 | 577.44 | 1,732.32 | 2,887.20 |
占2019年度营业成本比例 | 2.64% | 7.91% | 13.19% |
根据敏感性测算,芳香醛对公司的成本影响较为有限。同时公司未来会继续寻求新的国内外供应商进行合作,优化供应商结构,将芳香醛采购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原材料价格上涨或未能及时供应的风险”提示了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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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RYOYO具备维持稳定生产成本与合理毛利率的能力,自2018年开始合作以来,公司向RYOYO的采购价格保持稳定,采购规模也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张及议价能力提升,公司与RYOYO的采购价格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尽管如此,公司未来采购价格仍可能受到RYOYO的生产情况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但芳香醛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成本影响较为有限。
二、2017年公司向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釆购芳香羧酸的单价明显较低的原因
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龙腾宇”)与公司相关采购价格为根据市场情况谈判确定。廊坊龙腾宇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主营业务情况 | 股权结构 | 成立 时间 | 是否为关联方 |
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和销售芳香羧酸系列产品 | ①于立新(持股比例61.90%); ②于相敏(持股比例38.10%) | 2005年4月 | 否 |
2017年5月起,由于受到国内环保管控的影响,芳香羧酸的市场行情有所变动,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价格均有所上涨。2017年公司向廊坊龙腾宇的采购主要发生在涨价之前,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在涨价之后,故向廊坊龙腾宇的采购均价低于其他供应商。
2017年5月和6月,公司向廊坊龙腾宇的采购单价较1-4月有所上涨,且采购单价与其他供应商相近。由于受到河北地区规划变动与环保管控的影响,廊坊龙腾宇于2017年5月起陆续减产、停产,公司于2017年7月起已不再向其采购芳香羧酸。
综上,2017年公司向廊坊龙腾宇采购芳香羧酸主要发生在涨价之前,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在涨价之后,故向廊坊龙腾宇的采购均价低于其他供应商具有合理性。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采购人员,了解公司采购模式、供应商变化原因和不同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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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香醛与芳香羧酸的价格差异原因;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明细表,分析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及主要材料的采购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
3、走访并函证芳香醛及芳香羧酸的主要供应商,了解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与供应商的定价方式,并复核至相关采购合同;
4、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确认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在国内环保管控趋严的背景下,国内芳香醛价格有所提高。国内供应商基于自身生产成本、市场行情变动和与公司合作情况等因素考虑,对销售给公司的芳香醛进行市场化定价,不同供应商的芳香醛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
2、RYOYO具备维持稳定生产成本与合理毛利率的能力,自2018年开始合作以来,公司向RYOYO的采购价格保持稳定,采购规模也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张及议价能力提升,公司与RYOYO的采购价格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尽管如此,公司未来采购价格仍可能受到RYOYO的生产情况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但芳香醛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成本影响较为有限。
3、2017年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廊坊龙腾宇采购芳香羧酸主要发生在涨价之前,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在涨价之后,故向廊坊龙腾宇的采购均价低于其他供应商具有合理性。问题9、关于毛利率问题9.1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公司自主产品的内外销毛利率差异较大;另外,合成水滑石毛利率逐年快速上升的原因是单价上升及成本下降。
请发行人说明:(1)量化分析内外销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2)合成水滑石成本逐期下降而销售单价能够逐期上升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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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内外销毛利率差异的具体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和NDO复合助剂均基本在国内市场销售,且内外销毛利率较为接近。公司自主产品内外销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是成核剂单剂、成核剂复合助剂和合成水滑石单剂毛利率存在差异。同类产品内外销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与具体产品结构、当地市场竞争情况、客户采购数量等因素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核剂单剂
成核剂单剂在国内外市场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是产品结构差异和定价策略所致。报告期内,NA-98和NA-98G国外客户以PALMAROLE和HMC两家大客户为主,公司向该两家客户销售NA-98和NA-98G数量占国外市场销量比例分别为95.04%、79.63%、85.27%和95.26%。在单个客户采购量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大客户商务谈判确定较低价格,毛利率相对较低。
NA-98G是NA-98的升级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NA-98G在国外市场销售占比较高,抵消了部分上述国内外毛利率差异的影响,因此,NA-98和NA-98G整体毛利率在国内外市场较为接近。
此外,除NA-98系列外的其他成核剂单剂产品毛利率在国内外市场较为接近,且均相对较高,在该等产品占比较高的情况下,拉高了成核剂单剂产品在国内市场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二)成核剂复合助剂
公司成核剂复合助剂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在国内市场,成核剂复合助剂客户以中国石化、延长石油、中国石油、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为主,报告期内销量占国内市场比例分别为70.01%、64.64%、73.28%和
79.74%。公司通常通过招投标与该等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确定产品售价。
相比之下,成核剂复合助剂在国外市场销量较小,客户主要包括韩华道达尔、GME CHEMICALS(S) PTE LTD等。其中,韩华道达尔通过招投标定价,G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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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ICALS(S) PTE LTD通过商务谈判定价。与国内相比,国外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定制化需求相对较低,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成核剂复合助剂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客户对成核剂复合助剂的具体需求重合度较低,具体产品型号构成存在差异。
(三)合成水滑石单剂
报告期内,合成水滑石单剂在国内与国外市场毛利率较为接近。其中,2017年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韩国市场就AC-207产品投标时,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对投标价格进行了调整,价格相对较低。2017年度,剔除AC-207后,国内外合成水滑石单剂毛利率较为接近。综上,公司内外销毛利率存在差异,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异常情形。
二、合成水滑石成本逐期下降而销售单价能够逐期上升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一)合成水滑石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水滑石的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毛利率 | 54.28% | 52.73% | 47.88% | 44.27% |
毛利率较上年变动 | +1.55% | + 4.84% | +3.62% | - |
平均单价(元/吨) | 17,183.93 | 18,045.53 | 18,413.35 | 18,553.00 |
平均单价变动率 | -4.77% | -2.00% | -0.75% | - |
平均单位成本(元/吨) | 7,855.82 | 8,530.39 | 9,596.39 | 10,340.07 |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 | -7.91% | -11.11% | -7.19% | - |
报告期内,合成水滑石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呈现下降趋势,由于成本下降幅度相对更大,毛利率有所下降。
其中,部分产品型号在单位成本下降的情况下,报告期内销售单价有所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1、合成水滑石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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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入占比 | 55.41% | 49.09% | 46.56% | 42.99% |
单价(元/吨) | 14,116.08 | 14,295.05 | 14,238.33 | 13,954.47 |
单价变动幅度 | -1.25% | +0.40% | +2.03% | - |
单位成本(元/吨) | 6,769.61 | 7,103.72 | 7,474.11 | 7,699.07 |
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 -4.70% | -4.96% | -2.92% | - |
合成水滑石A是公司合成水滑石单剂主要产品之一。报告期内,合成水滑石A单价保持相对稳定,2018年度同比提高2.03%,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率有所下降,在含税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收入单价略有上涨。
2、合成水滑石B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入占比 | 14.03% | 14.11% | 13.18% | 17.02% |
单价(元/吨) | 25,794.58 | 29,198.17 | 24,876.26 | 24,945.52 |
单价变动幅度 | -11.66% | +17.37% | -0.28% | - |
单位成本(元/吨) | 9,184.83 | 8,531.17 | 9,796.36 | 12,072.61 |
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 7.66% | -12.91% | -18.85% | - |
合成水滑石B是公司合成水滑石单剂主要产品之一。2019年度单价较高,以及2020年1-6月的单价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均是2019年某新增客户存在较为急迫且大量的合成水滑石B产品采购需求,公司当年向其销售价格较高。剔除公司向该客户的销售情况后,2019年度合成水滑石单价为2.66万元/吨,2020年1-6月为2.58万元/吨,与报告期内其他期间相比较为接近。
3、合成水滑石F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入占比 | 3.90% | 4.81% | 10.72% | 14.49% |
单价(元/吨) | 22,903.30 | 23,795.31 | 23,041.97 | 23,302.98 |
单价变动幅度 | -3.75% | +3.27% | -1.12% | - |
单位成本(元/吨) | 11,948.93 | 11,953.38 | 12,100.79 | 12,32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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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 -0.04% | -1.22% | -1.86% | - |
报告期内,合成水滑石F 单价保持相对稳定,2019年度同比略有提高,主要是原因是2018年该型号第一大客户艾迪科精细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价格较低,2019年度,该客户更多向公司采购合成水滑石D产品,因此合成水滑石F产品整体单价略有提高。
4、合成水滑石G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入占比 | 3.97% | 4.77% | 7.18% | 5.45% |
单价(元/吨) | 56,208.16 | 56,205.69 | 52,660.11 | 40,126.91 |
单价变动幅度 | 0.00% | 6.73% | 31.23% | - |
单位成本(元/吨) | 33,134.61 | 33,141.03 | 33,939.96 | 33,276.52 |
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 -0.02% | -2.35% | 1.99% | - |
合成水滑石G是公司向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其他客户销售该产品的情况。报告期内,合成水滑石G售价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部分采取低价策略、降低产品质量的竞争对手无法持续进行价格战竞争,从2018年起招投标价格有所提高。
(二)成本下降但单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
1、公司在合成水滑石领域拥有先进核心技术,客户需求较为刚性,有助于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1)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公司生产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具备高透、热稳定性好、无毒的特点,能够取代传统有毒的热稳定剂,避免传统有毒的热稳定剂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拓宽了高透明聚氯乙烯的适用范围。同时,公司生产的高透明合成水滑石透明度为行业内最高,拥有较强竞争力。
(2)通用合成水滑石
通用合成水滑石方面,公司采用独有的表面处理工艺,对合成水滑石结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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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貌进行调控,实现了在性能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产品粒径更小、相容性更好的特点,产出的聚烯烃材料不存在晶点等表面瑕疵问题,达到能源化工企业对吸酸剂的性能要求,公司的合成水滑石产品是中国石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
2、公司合成水滑石生产成本下降属于内部优化结果,对产品质量不产生不利影响,客户敏感度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合成水滑石新产线投入,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以及生产工艺和配方有所改进等原因,合成水滑石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有所下降。上述成本下降属于公司生产设备、工艺、配方优化的结果,对产品质量不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该等成本下降原因并非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等公开情况,在客户不知悉公司单位材料成本变化的情况下,不存在借此与公司商务谈判降低售价的情形。
综上,公司合成水滑石产品成本下降但单价保持相对稳定具有合理性。问题9.2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及申报材料,公司前十大客户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请发行人:结合产品结构、定价策略、市场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具体分析相同产品向不同客户销售毛利率、同一客户不同期间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回复:
【发行人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产品细分型号较多,覆盖超过160种产品。在产品结构、定价策略、市场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下,公司向毛利前十大客户销售的价格和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影响如下:
1、产品结构:①就产品类型而言,公司自主产品包括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和NDO复合助剂。其中,与成核剂、合成水滑石相比,NDO复合助剂毛利率通常相对较低;②就产品型号而言,不同产品型号毛利率各异。因此,产品结构不同将导致不同客户间毛利率存在差异,或者同一客户不同期间毛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
2、定价策略: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与客户确定价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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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根据客户的采购数量、合作紧密性等因素定价,一客一议,存在同一产品向不同客户销售价格和毛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
3、原材料价格影响:报告期内,材料成本是公司自主产品的主要成本,原材料成本变动对毛利率有一定影响,原材料价格变化主要对同一客户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变化产生影响。
4、市场情况:公司与客户确定价格时,根据市场情况可能对价格有所调整,从而存在同一产品向不同客户或在不同期间售价和毛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
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定价策略、市场情况、原材料成本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一、产品结构的影响
(一)产品类型的影响
1、产品类型差异对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差异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前十大客户中,国内客户四和国内客户八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其销售产品以毛利率较低的NDO复合助剂为主。
2、产品类型变化对同一客户不同期间毛利率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是产品类型结构变化所致。主要包括:
(1)2018年度,国内客户四在单个产品毛利率同比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毛利率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的NDO复合助剂销量占比有所下降。
(2)2018年度和2019年度,国内客户三毛利率有所下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向其销售的毛利率较低的NDO复合助剂销量占比有所提高。2020年1-6月,随着NDO复合助剂销量减少,毛利率有所回升。
(3)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内客户三十五销售产品以成核剂复合助剂为主,成核剂复合助剂毛利率保持稳定,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是因为毛利率较低的NDO复合助剂销量占比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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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型号的影响
1、产品型号差异对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差异的影响
对于部分客户,尽管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类型与其他客户相同,但由于具体型号有所不同,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包括:
(1)2020年1-6月,公司向国内客户九销售毛利率为95.69%,原因是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为成核剂单剂成核剂U,该型号产品是公司核心技术对应的β晶型增韧成核剂产品之一,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在93%-97%之间,处于较高水平;
(2)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国内客户三十四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74.96%和78.69%,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其销售的为报告期内新开发销售的成核剂复合助剂型号成核剂AB,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在72%-79%之间,处于较高水平。
2、产品型号变化对同一客户不同期间毛利率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整体毛利率有所变化主要是产品型号构成变化所致,主要包括国内客户一、国内客户四十九、国外客户五、国内客户三十四和国外客户六。
二、定价策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同一产品向不同客户销售毛利率差异的情况,主要原因是①公司自主产品质量良好,产品性能达到先进水平,定价空间相对较大;②公司与不同客户之间通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确定价格,定价一客一议,互相独立。
因此,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数量、合作紧密性等因素,存在同一产品向不同客户销售价格和毛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主要产品向上述客户销售存在毛利率差异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成核剂A
1、公司向国外客户一售价较低,主要原因是其采购量较大,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确定较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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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外客户三、国外客户四和国内客户四十采购量较为接近,价格也较为接近,其中,国内客户四十与公司合作初期建立了较低的价格基础,因此价格相对较低。
3、公司向国内客户三销售成核剂A的价格是通过招投标确定,价格与国外客户一较为接近。
4、此外,报告期内国内客户一、国内客户六采购成核剂A数量较小,因此单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
(二)成核剂B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成核剂B的价格差异主要与销量相关。公司向国外客户一、国外客户二的销量较大,因此单价和毛利率相对较低。相比之下,国内客户四十九、国外客户三采购量较小,因此单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
(三)成核剂D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主要客户销售成核剂D的价格均是通过招投标确定。相比之下,公司向国内客户三的销量较大,且其需求相对稳定,因此单价相对较低。国内客户二、国内客户七采购量较小,单价相对较高。
(四)成核剂F
报告期内,除国内客户四外,公司向不同主要客户销售成核剂F的毛利率在
57.34%-64.38%之间,相对接近。国内客户四由于采购量相对较小,且需求量相对不稳定,因此单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
(五)合成水滑石B
报告期内,除国内客户六外,公司向上述主要客户销售合成水滑石B均是通过招投标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不同客户之间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单个客户具体的招投标情况,对价格有所调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相同产品向不同客户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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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情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具体地区或期间的市场情况对价格有所调整,从而存在同一产品向不同客户或在不同期间售价和毛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与其他客户相比,公司向国外客户六销售合成水滑石B的单价和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国外客户六通过招投标确定供应商,公司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对投标价格有所调整,价格和毛利率相对较低;
(二)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内客户三销售主要产品成核剂D和成核剂A的毛利率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向国内客户三销售价格每两年确定一次,随着市场变化,价格和毛利率在2018年度和2020年1-6月有所下降。
(三)2018年度,国外部分地区透明成核剂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因此,公司顺应市场情况,对价格有所调整,当年向国外客户一、国外客户四销成核剂A的价格有所下降。
四、原材料成本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变化主要对同一客户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变化产生影响,报告期内,材料成本是公司自主产品的主要成本,原材料成本变动对毛利率有一定影响,主要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毛利前十大客户中,大部分客户以采购公司成核剂产品为主,包括国内客户二、国外客户一、国内客户三、国外客户二、国内客户四十九、国外客户四和国内客户四十等,该等客户毛利率基本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芳香醛价格上涨,包括成核剂A、成核剂B、成核剂C在内的透明成核剂产品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
(二)报告期内,国内客户五、国内客户六以采购公司生产的合成水滑石产品为主,该等客户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新生产线投产和配方、工艺优化等原因,合成水滑石产品的成本有所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自主产品毛利率在不同客户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在不同期间之间存在一定变动,主要与产品结构、定价策略、市场情况和原材料成本相关,差异原因和变化趋势与公司业务情况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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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3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一)抽查公司报告期内对其主要国内外客户收入相关的订单、出库单、客户对账单、提单、报关单、发票、回款单据等支持性证据,复核其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抽查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入库凭证、发票、付款单据等相关单据,检查会计记录;
(二)检查材料出库单,检查生产成本中费用的归集及分配情况,并核对产品入库成本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是否存在差异,复核成本结转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对重要国内外客户的各期销售情况、对重要供应商的各期采购情况实施函证程序和现场走访程序;
(四)对公司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国内外客户销售产品功能、性能及竞争优势、产品所在领域的市场竞争情况;
(五)分析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单价变动的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原辅料采购价格的波动情况分析各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的合理性;
(六)结合同行业毛利率水平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及产品成本的波动,分析毛利率波动是否合理。
(七)获取发行人国内外客户的竞标书,核查其业务的真实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一)发行人国内外客户的毛利率差异符合发行人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拥有合成水滑石先进核心技术,客户需求相对刚性,且成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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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属于内部优化结果,对产品质量不存在不利影响,因此,合成水滑石成本下降但单价保持相对稳定与发行人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同一产品向不同客户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同一客户在不同期间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与产品结构、定价策略、市场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相关,毛利率差异和变动与发行人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问题10、关于成本核算方法根据首轮问询问题回复,公司自主产品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时,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按照实际完工产品的产量及相应产品的工序复杂程度对应系数计算的比率,在完工产品之间分配。请发行人说明:(1)相应产品的工序复杂程度对应系数的确定标准、依据,按照实际完工产品的产量及对应系数计算的比率的具体方法;(2)举例说明上述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分配过程;(3)前述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企业的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结合前述情形,修改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相应产品的工序复杂程度对应系数的确定标准、依据,按照实际完工产品的产量及对应系数计算的比率的具体方法
由于不同品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存在差异,相同产量实际耗用的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并不相同。为确保费用分摊的合理性,针对不同性质的费用,公司根据每类产品工序复杂程度赋予对应分配系数(简称“标准分配系数”),并结合实际产量,最终确定分配比例。具体方法如下:
①针对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费用,按当月各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标准分配系数作为各自的权重进行分配,即按(某类产品当月产量*相应标准分配系数)占(∑某类产品当月产量*相应标准分配系数)的比例分配。
此类费用的标准分配系数为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生产工序、作业时间、作业人员数量、化学反应或者物理反应时间、设备功率等因素确定,生产工艺越复杂、耗用时间越长,则标准分配系数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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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此类费用主要产品类别对应的标准分配系数如下:
项目 | 标准分配系数 |
透明成核剂单剂 | 2.00 |
增刚成核剂单剂 | 1.50 |
合成水滑石单剂 | 1.00 |
各类复合助剂 | 0.50 |
②针对折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费用,由于此类费用消耗与产量直接相关,各类产品标准化分配系数均为1,即按各品类产品的当月产量占当月总产量的比例分配。
二、举例说明上述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分配过程
以2019年11月为例,公司当月总产量为1,080.60吨,当月人工费用为59.26万元,制造费用中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费用合计65.22万元,折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费用合计66.69万元。该月的部分产品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①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费用
单位:吨、万元
产品 | 产量 | 标准分配系数 | 当月合计 | 分摊至具体产品 | ||||
∑各类产品产量*标准分配系数 | 人工 费用 | 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费用 | 分配率 | 人工 费用 | 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费用 | |||
A | B | C | D | E | F=A*B/C | G=D*F | H=E*F | |
透明成核剂单剂a | 111.24 | 2.00 | 971.66 | 59.26 | 65.22 | 0.23 | 13.57 | 14.93 |
增刚成核剂b | 34.41 | 1.50 | 0.05 | 3.15 | 3.46 | |||
合成水滑石c | 306.56 | 1.00 | 0.32 | 18.70 | 20.58 | |||
复合助剂d | 56.00 | 0.50 | 0.03 | 1.71 | 1.88 |
②折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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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万元
产品 | 产量 | 当月合计 | 分摊至具体产品 | ||
当月产量 | 折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 分配率 | 折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 ||
I | J | K | L=I/J | M=K*L | |
透明成核剂单剂a | 111.24 | 1,080.60 | 66.69 | 0.10 | 6.87 |
增刚成核剂b | 34.41 | 0.03 | 2.12 | ||
合成水滑石c | 306.56 | 0.28 | 18.92 | ||
复合助剂d | 56.00 | 0.05 | 3.46 |
三、前述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企业的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一)前述分配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七条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由于不同品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存在差异,相同产量实际耗用的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并不相同。为确保费用分摊的合理性,针对不同性质的费用,公司综合考虑生产工序、作业时间、作业人员数量、化学反应或者物理反应时间、设备功率等因素赋予不同产品标准分配系数,并结合实际产量,最终确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比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的生产人员会同时交叉负责不同生产线的作业,不会仅负责的某个产品的生产,因此人工费用不能直接归集到单个成本对象,而参照制造费用的方法进行分配。综上,公司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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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述分配方法符合行业惯例
在材料制造的上市公司中,人工费用或制造费用与公司采用相似分配方法的部分上市公司如下:
公司 |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描述 |
永冠新材(603681.SH) | 若生产员工同时服务于两个或以上成本中心,按产品产量及权重系数在受益的成本中心之间进行分配;财务按成本中心费用发生进行归集,由两个或以上成本中心共同负担承担的制造费用,按产品产量及权重系数在受益的成本中心之间进行分配 |
华光新材(688379.SH) |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摊方法:以各类完工产品标准工费单耗乘以当月产量得到的工费定额作为分配比例在完工产品中进行分配 |
深圳新星(603978.SH) |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动力费以当期生产的各产成品的完工产量乘以对应的工时分配系数折算以后的理论工时占比在各产成品之间分配 |
南微医学(688029.SH) | 直接人工包括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财务人员月末按照工资表统计生产人员薪酬总额,并在生产成本中归集。支架类产品,直接人工依据各产品产量和工艺复杂程度确定的系数进行分配;制造费用依据各产品直接人工确定的系数进行分配 |
铁科轨道(688569.SH) | 主要产品的成本核算、归集和分配的具体核算流程:汇集各个车间当月发生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并以当月各个车间的生产量作为基数进行分配(产出产量*分摊权数) |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
综上所述,上述上市公司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与公司类似,公司的分配方法符合行业惯例。
四、结合前述情形,修改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原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按照实际完工产品的产量及相应产品的工序复杂程度对应系数计算的比率,在完工产品之间分配。”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一)成本核算、归集和分配”修改披露为:
“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按照实际完工产品的产量及相应产品的工序复杂程度对应系数计算的比率,在完工产品之间分配。
由于不同品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存在差异,相同产量实际耗用的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并不相同。为确保费用分摊的合理性,针对不同性质的费用,公司根据每类产品工序复杂程度赋予对应分配系数(简称“标准分配系数”),并结合实际产量,最终确定分配比例。具体方法如下:
①针对人工、水和燃料动力等费用,按当月各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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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系数作为各自的权重进行分配,即按(某类产品当月产量*相应标准分配系数)占(∑某类产品当月产量*相应标准分配系数)的比例分配。此类费用的标准分配系数为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生产工序、作业时间、作业人员数量、化学反应或者物理反应时间、设备功率等因素确定,生产工艺越复杂、耗用时间越长,则标准分配系数越大。
②针对折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费用,由于此类费用消耗与产量直接相关,各类产品标准化分配系数均为1,即按各品类产品的当月产量占当月总产量的比例分配。”问题11、关于员工持股平台
根据首轮问询问题18的回复,2015年12月,众呈投资以6.17元/股对呈和有限增资,参照同期呈和有限原股东赵文林、科汇投资对呈和有限的增资价格及呈和有限2015年11月末的净资产6.09元/股,众呈投资对呈和有限的增资价格公允。
请发行人说明:众呈投资对呈和有限的增资价格与同期非关联独立第三方的增资价格或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模拟测算确认股份支付的相关影响。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众呈投资对呈和有限的增资价格与同期非关联独立第三方的增资价格或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模拟测算确认股份支付的相关影响
2015年12月,众呈投资以6.17元/股对呈和有限增资。同期及前后一年内,呈和有限除股东赵文林、科汇投资对呈和有限进行增资外,不存在其他增资或股权转让事项。
2010年至2018年期间,呈和有限及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股权变动事项 | 股权变动具体情况 | 出资或股权转让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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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年12月,呈和有限第三次增资 | 2010年12月,呈和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0万元增至1,000.00万元。赵文林、科汇投资分别认缴增资款150.00万元 | 1.00元/股 |
2 | 2015年12月,呈和有限第四次增资 | 2015年12月,呈和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增至1,140.00万元。赵文林、科汇投资分别认缴增资款100.00万元、40.00万元 | 1.00元/股 |
3 | 2015年12月,呈和有限第五次增资 | 2015年12月,呈和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0.00万元增至1,200.00万元。众呈投资认缴增资款60.00万元。 | 6.17元/股(呈和有限2015年11月末的净资产6.09元/股) |
4 | 2016年4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呈和有限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净资产折股 |
5 | 2018年5月,公司股权转让 | 2018年1月,赵文林向珠海拓弘转让52.50万股,向创钰铭汇转让145万股;科汇投资向拓弘股份转让47.50万股;2018年3月,科汇投资向创钰铭晨转让130万股。 | 9.10元/股 |
综上,鉴于众呈投资2015年12月增资同期及前后一年内,呈和有限及公司不存在涉及非关联独立第三方的股权交易事项,且当次增资参照同期呈和有限原股东赵文林、科汇投资对呈和有限的增资价格及呈和有限2015年11月末的净资产6.09元/股,因此,众呈投资对呈和有限的6.17元/股的增资价格公允。
此外,呈和有限已于2016年4月进行了股改,众呈投资2015年12月的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报告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及报告期各年度的盈利金额变动。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2015年12月增资的资料,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众呈投资入股的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2、查阅呈和有限及公司的历次工商登记资料,了解呈和有限及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鉴于众呈投资2015年12月增资同期及前后一年内,呈和有限及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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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涉及非关联独立第三方的股权交易事项,且当次增资参照同期呈和有限原股东赵文林、科汇投资对呈和有限的增资价格及呈和有限2015年11月末的净资产6.09元/股,因此,众呈投资对呈和有限的6.17元/股的增资价格公允;
2、呈和有限已于2016年4月进行了股改,众呈投资2015年12月的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发行人报告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及报告期各年度的盈利金额变动。问题12、关于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按照测算,2029年国内成核剂市场容量将达到约23,000吨,公司本次新增产能约覆盖届时市场容量的27%,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合计约覆盖届时市场容量的35%。
请发行人结合募投项目的建设期等情况,说明选取2029年国内市场容量进行对比计算公司产品市场容量的合理性。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选取2029年容量进行对比测算的合理性说明
在国内高分子材料助剂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目的在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内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以满足公司未来5-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业务发展需求。
因此,从与长期发展的角度考虑,公司在首轮问询回复中选取2029年国内市场容量进行对比计算公司成核剂产品市场容量。
二、按项目预计投产时间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同样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20个月。截至本问询回复签署日,公司已启动“科呈新材料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前期工作,预计最快于2022年下半年正式投产。
根据卓创资讯,预计2021年国内市场对透明成核剂和增刚成核剂的需求量分别为3,600吨和5,000吨,最近三年市场增长率分别为12.82%和13.59%。根据上述数据测算,预计2023年国内成核剂市场容量将达到约13,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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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司“成核剂国内销售量”占当年成核剂单剂总销量(“成核剂总销量”—“国内外销售的成核剂复合助剂产品中的其他材料数量”)比例为
62.64%。假设该比例保持不变,“科呈新材料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新增6,400吨成核剂产能中将有约4,009吨在国内市场销售。
根据上述数据,预计2023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成核剂产能占国内市场需求量比例约30.84%,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
综上,结合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预计投产时间和预计市场规模等因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科呈新材料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问题13、其他问题13.1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2008年以技术进行出资的出资瑕疵事项。
回复:
【发行人披露】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十、2008年专有技术出资瑕疵事项”中补充披露如下:
二十、2008年专有技术出资瑕疵事项
(一)出资瑕疵情况
2008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万元增加至7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0万元由赵文林、科汇投资以货币方式按持股比例认缴出资,新增注册资本490万由赵文林、科汇投资以非货币方式按持股比例认缴出资;2008年10月,赵文林、科汇投资以其所拥有的“成核剂、预混/无尘颗粒及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三项专有技术出资490万元。
2002年呈和有限成立,该等专有技术经过赵文林多年研发后,逐步具备技术雏形,并最终于科汇投资入股后的2008年成形。期间,赵文林为呈和有限的董事长、总工程师,工作职责包括开展生产技术研发。限于历史原因,公司股东难以证实该等出资是否属于呈和有限的职务发明。因此,专有技术存在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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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是否为呈和有限职务发明的瑕疵。
(二)采取的补救措施
针对前述瑕疵,为确保公司实收资本的明晰性和准确性,股东赵文林、科汇投资已于2015年12月,以货币资金490万元对原以专有技术出资的部分进行了出资补正。即,2008年以专有技术出资共计490万元计入呈和有限资本公积金,赵文林、科汇投资于2015年12月7日各以货币方式出资245万元,共计490万元。该次补正完成后,公司的实收资本均为货币资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相关股东不存在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相关股东不存在因该次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股东赵文林、科汇投资已于2015年12月以货币资金490万元置换了前述专有技术出资。该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实收股本均为货币资金,股东出资完整、清晰,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问题13.2
请发行人律师就超量生产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公司是否存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2、向发行人调取并查阅了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环保投入的相关合同和缴费凭证、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3、查阅广州壹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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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技术报告》以及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聚合物添加剂11,8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查阅广州市生态环保局核发的《关于及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穗云环管影[2020]267号)及《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5、查阅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查询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信息的函>的复函》;
6、查阅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对呈和塑料现场检查的记录;
7、检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s: http://gdee.gd.gov.cn/)的公示信息;
8、对发行人总经理及环保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访谈确认;
9、对发行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广州市生态环保局白云分局执法大队监察人员的访谈确认;
1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文林就环保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超量生产情况
发行人于2017年6月购置新厂房与土地、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在发行人新生产建设项目投产前,呈和塑料为发行人主要的生产主体,发行人未能及时申请办理呈和塑料生产项目扩建即产能增加环评批复,导致呈和塑料生产的产品种类和产能超过原有环评批复。
依据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11月17日作出的《关于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府环保建字[2005]245号)及2007年8月25日作出的《关于对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云府环保验字[2007]177号),呈和塑料年产塑料添加剂为100吨。经发行人律师查验,呈和塑料2017及2018年度塑料添加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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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年产量且未重新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属于超量生产行为。
根据发行人律师查验,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4月15日对呈和科技及呈和塑料进行了环保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记录》记载的检查情况和结果为:(1)该公司主要生产塑料添加剂;(2)主要设备中除投入生产的设备外,新增设备目前封存未见生产;(3)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后排放,过滤环节包括压滤沉淀;(4)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水许可证,本次现场检查的处理及整改意见为:拟新增工艺及设备尽快提交环评完善手续。
(二)超量生产整改情况
呈和塑料根据现场检查要求申办了扩产扩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申请并已于2020年7月6日取得广州市生态环保局核发的《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穗云环管影[2020]267号),同意呈和塑料于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强路2号,建设5条成核剂生产线、1条合成水滑石生产线、6条复合助剂生产线。根据《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建设项目性质为扩建,扩建后生产多种成核剂共计5200吨/年,其中成核剂1400吨/年,合成水滑石1000吨/年,复合助剂2800吨/年,至此,呈和塑料该超量生产行为已完成整改。
(三)超量生产相关法律风险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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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执法[2019]42号):“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处罚。(1)违法行为(如“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的”。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1解答规定如下:(1)重大违法行为是指发行人受到……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②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经发行人律师对广州市生态环保局白云分局执法大队监察人员的访谈确认,呈和塑料目前经营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其超量生产的违法行为已主动消除,该行为属于免于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环保主管机关追溯处罚的风险。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于2020年3月27日出具的《关于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查询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呈和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信息的函>的复函》,证明发行人及包括呈和塑料在内的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没有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文林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发行人子公司呈和塑料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超量生产而产生的环保相关事宜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赔偿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费用、罚金及相关经济赔偿,在发行人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罚金的情况下,其将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综上所述,呈和塑料超量生产行为违反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但鉴于其已主动消除超量生产的行为,且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并根据对主管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呈和塑料不存在被环保主管机构追溯处罚的风险。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相关瑕疵可能导致的损失出具了补偿承诺,前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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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3.3
请发行人说明:2018年其他业务收入是偶发性的技术服务收入的具体内容。回复:
【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在2018年和2019年存在偶发性的技术服务收入,具体为协助其他企业进行REACH注册的服务收入和技术咨询及产品质量检验服务收入。
报告期内,相关偶发性技术服务收入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协助REACH注册收入 | - | - | 32.67 | 100.00% | 13.32 | 30.75% | - | - |
技术咨询、质量检验服务 | - | - | - | - | 30.00 | 69.25% | - | - |
合计 | - | - | 32.67 | 100.00% | 43.32 | 100.00% | - | - |
公司分别于2018年、2019年取得13.32万元和32.67万元的协助其他企业进行REACH注册的服务收入。由于公司已取得6项欧盟REACH注册,对REACH注册环节及所需的材料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资料积累,因此公司具备协助其他企业完成REACH注册的能力。
公司曾于2018年取得30.00万元的技术咨询和产品质量检验服务收入。凭借公司在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和复合助剂产品方面积累的技术和生产经验,以及研发质检部门完善的试验、检测设备,公司具备为客户提供产品技术咨询和质量检测服务的能力。问题13.4
请发行人:(1)对“重大事项提示”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就“β晶型增韧成核剂、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较低”作重大事项提示,删除“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技术和产品研发风险”、“安全生产相关风险”;(2)合并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与“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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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影响”的内容;合并“自主产品成本按性质分析”与“自主产品单位成本分析”两部分内容;(3)删减概览部分“技术先进性”的相关内容,如有必要可釆用索引形式。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对“重大事项提示”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就“β晶型增韧成核剂、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较低”作重大事项提示,删除“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技术和产品研发风险”、“安全生产相关风险”公司已删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技术和产品研发风险”、“安全生产相关风险”相关内容,并对“重大事项提示”按重要性进行了排序。
“β晶型增韧成核剂、高透明合成水滑石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较低”,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如下:
二、β晶型增韧成核剂、高透明合成水滑石处于应用推广阶段,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八项核心技术中,透明成核剂生产技术、增刚成核剂生产技术、通用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和复合助剂生产技术对应的产品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而β晶型增韧成核剂生产技术和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的产品尚处于应用推广阶段,收入在报告期内占比较小。
β晶型增韧成核剂生产技术和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对应产品的具体收入构成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类别 | 核心技术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复合助剂生产技术 | 363.75 | 1.92% | 97.79 | 0.25% | 183.46 | 0.60% | 121.32 | 0.60%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 | 595.36 | 3.14% | 963.35 | 2.47% | 871.21 | 2.87% | 609.25 | 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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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类别 | 核心技术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产技术 | |||||||||
主营业务收入 | 21,227.21 | 100.00% | 39,017.98 | 100.00% | 30,392.68 | 100.00% | 20,388.43 | 100.00% |
二、合并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与“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的内容;合并“自主产品成本按性质分析”与“自主产品单位成本分析”两部分内容
(一)关于新冠疫情
公司已根据要求,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
(二)公司已合并“自主产品成本按性质分析”与“自主产品单位成本分析”两部分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中合并披露如下:
3、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析
公司自主产品业务和贸易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自主产品成本
①自主产品成本整体情况
单位:万元,吨,元/吨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材料成本 | 7,944.70 | 86.43% | 13,905.53 | 85.66% | 10,932.80 | 85.92% | 7,293.56 | 85.19% |
人工成本 | 338.45 | 3.68% | 660.35 | 4.07% | 469.81 | 3.69% | 372.35 | 4.35% |
制造费用 | 908.59 | 9.88% | 1,667.33 | 10.27% | 1,322.07 | 10.39% | 895.49 | 10.46% |
合计 | 9,191.74 | 100.00% | 16,233.20 | 100.00% | 12,724.69 | 100.00% | 8,561.40 | 100.00% |
材料成本增长率 | 13.99% | 27.19% | 49.90% | - | ||||
人工成本增长率 | 6.06% | 40.56% | 26.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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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制造费用增长率 | 12.28% | 26.12% | 47.64% | - | ||||
合计增长率 | 13.51% | 27.57% | 48.63% | - | ||||
自主产品销量 | 4,166.33 | 8,135.39 | 6,396.51 | 4,333.78 | ||||
销量增长率 | 1.54% | 27.18% | 47.60% | - | ||||
单位材料成本 | 19,068.82 | 17,092.58 | 17,091.82 | 16,829.55 | ||||
单位人工成本 | 812.35 | 811.70 | 734.49 | 859.20 | ||||
单位制造费用 | 2,180.79 | 2,049.47 | 2,066.86 | 2,066.31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业务量逐渐增加,各项自主产品营业成本均呈现增长趋势。材料成本是公司自主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占比保持在85%以上,材料成本增长率与自主产品销量增长率相近,自主产品单位材料成本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人工成本方面,报告期内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19年度增长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民营科技园新厂及相应产线陆续投入使用,公司业务量持续增加,提高生产人员薪酬水平幅度较大,并新聘更多生产人员。制造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民营科技园新厂及相应生产设备在2018年和2019年陆续转入固定资产,相应折旧成本有所增加。整体而言,自主产品单位制造费用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制造费用由折旧费、水电费、燃料动力费、包装物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折旧费 | 270.34 | 29.75% | 463.15 | 27.78% | 291.75 | 22.07% | 106.75 | 11.92% |
水电费 | 191.40 | 21.07% | 395.00 | 23.69% | 307.88 | 23.29% | 230.91 | 25.79% |
燃料动力费 | 173.81 | 19.13% | 313.54 | 18.80% | 295.66 | 22.36% | 208.97 | 23.34% |
8-1-2-118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包装物 | 145.67 | 16.03% | 297.37 | 17.84% | 243.98 | 18.45% | 153.70 | 17.16% |
其他 | 127.37 | 14.02% | 198.25 | 11.89% | 182.81 | 13.83% | 195.17 | 21.80% |
合计 | 908.59 | 100.00% | 1,667.33 | 100.00% | 1,322.07 | 100.00% | 895.49 | 100.00%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各项制造费用呈现增长趋势,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一致。其中,折旧费增幅相对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广州民营科技园新厂房和相应的机器设备,折旧成本有所增加。
②各类自主产品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成本均以材料成本为主,基本随销量增长而呈现增长趋势,营业成本变动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一致。公司各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A、成核剂单剂
报告期内,成核剂单剂各项成本均随销量增加而呈现增长趋势,其中,材料成本占比呈现提高趋势,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芳香醛单价在报告期内上升速度较快。
单位:万元,吨
产品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成核剂单剂 | 材料成本 | 3,044.05 | 86.37% | 5,559.70 | 86.44% | 3,706.58 | 84.35% | 2,125.77 | 82.11% |
人工成本 | 137.91 | 3.91% | 256.45 | 3.99% | 187.13 | 4.26% | 142.25 | 5.49% | |
制造费用 | 342.50 | 9.72% | 615.86 | 9.57% | 500.79 | 11.40% | 320.97 | 12.40% | |
小计 | 3,524.46 | 100.00% | 6,432.01 | 100.00% | 4,394.49 | 100.00% | 2,588.98 | 100.00% | |
销量 | 833.64 | 1,682.68 | 1,430.68 | 883.52 | |||||
销量增长率 | 0.25% | 17.61% | 61.93% | - |
报告期内,材料成本是公司成核剂单剂产品的主要成本,单位材料成本呈现增长趋势,单位人工成本和单位制造费用相对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8-1-2-119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单位材料成本 | 36,515.16 | 86.37% | 33,040.82 | 86.44% | 25,907.80 | 84.35% | 24,060.25 | 82.11% |
单位人工成本 | 1,654.31 | 3.91% | 1,524.05 | 3.99% | 1,307.96 | 4.26% | 1,609.98 | 5.49% |
单位制造费用 | 4,108.49 | 9.72% | 3,659.98 | 9.57% | 3,500.33 | 11.40% | 3,632.84 | 12.40% |
合计 | 42,277.96 | 100.00% | 38,224.84 | 100.00% | 30,716.10 | 100.00% | 29,303.06 | 100.00% |
其中,单位材料成本主要随原材料单价的增长而有所增加: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原材料耗用量(吨)(a) | 1,320.95 | 2,948.64 | 2,214.31 | 1,555.44 |
产量(吨)(b) | 1,057.62 | 2,287.12 | 1,735.65 | 1,135.78 |
单位原材料耗用重量(吨)(c=a/b) | 1.25 | 1.29 | 1.28 | 1.37 |
原材料采购金额(万元)(d) | 3,699.31 | 7,459.91 | 5,058.69 | 2,813.12 |
原材料采购重量(吨)(e) | 1,468.42 | 3,089.23 | 2,544.66 | 1,854.71 |
原材料采购单价(元/吨)(f=d/e) | 25,192.39 | 24,148.12 | 19,879.63 | 15,167.44 |
报告期内,成核剂单剂单位原材料耗用量总体较为稳定,单位材料成本提高速度较快,主要是芳香醛采购价格上涨,原材料采购单价有所提高。
B、合成水滑石单剂
报告期内,合成水滑石单剂材料成本占比和单位材料成本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新产线的投入、生产工艺和配方改进等原因,单位原材料耗用量下降所致。
单位:万元,吨
产品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合成水滑石单剂 | 材料成本 | 931.24 | 67.39% | 2,122.51 | 69.77% | 1,615.58 | 70.50% | 1,162.85 | 70.69% |
人工成本 | 122.93 | 8.90% | 266.15 | 8.75% | 179.80 | 7.85% | 146.45 | 8.90% | |
制造费用 | 327.76 | 23.72% | 653.63 | 21.48% | 496.21 | 21.65% | 335.77 | 20.41% | |
小计 | 1,381.93 | 100.00% | 3,042.30 | 100.00% | 2,291.59 | 100.00% | 1,645.07 | 100.00% |
8-1-2-120
销量 | 1,837.13 | 3,947.72 | 2,725.34 | 1,816.78 |
销量增长率 | 0.03% | 44.85% | 50.01% | - |
报告期内,材料成本是公司合成水滑石单剂产品的主要成本,单位成本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单位材料成本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单位材料成本 | 5,068.99 | 67.39% | 5,376.55 | 69.77% | 5,927.99 | 70.50% | 6,400.61 | 70.69% |
单位人工成本 | 669.14 | 8.90% | 674.19 | 8.75% | 659.73 | 7.85% | 806.10 | 8.90% |
单位制造费用 | 1,784.09 | 23.72% | 1,655.72 | 21.48% | 1,820.73 | 21.65% | 1,848.16 | 20.41% |
合计 | 7,522.22 | 100.00% | 7,706.47 | 100.00% | 8,408.46 | 100.00% | 9,054.87 | 100.00% |
其中,单位材料成本主要随单位原材料耗用重量的减少而有所下降: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原材料耗用量(吨)(a) | 3,657.55 | 7,574.57 | 6,518.98 | 4,298.89 |
产量(吨)(b) | 1,895.75 | 3,929.44 | 3,205.75 | 1,842.32 |
单位原材料耗用重量(吨)(c=a/b) | 1.93 | 1.93 | 2.03 | 2.33 |
原材料采购金额(万元)(d) | 977.17 | 2,226.69 | 2,017.85 | 1,266.27 |
原材料采购重量(吨)(e) | 3,631.03 | 7,998.09 | 6,795.73 | 4,706.33 |
原材料采购单价(元/吨)(f=d/e) | 2,691.17 | 2,784.03 | 2,969.29 | 2,690.57 |
2018年度,公司合成水滑石新生产线于年中投入使用,在生产工艺和原材料使用效率上有所提高,同时,部分合成水滑石产品配方有所优化,因此,单位原材料耗用重量减少较多。2019年度,主要因为全年均使用新生产线进行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单位原材料耗用重量略有减少。
C、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和NDO复合助剂
报告期内,成核剂复合助剂、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和NDO复合助剂成本均以材料成本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a)成核剂复合助剂
8-1-2-121
单位:万元,吨
产品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成核剂复合助剂 | 材料成本 | 2,163.75 | 90.71% | 2,820.25 | 89.25% | 1,810.12 | 88.29% | 1,226.81 | 88.26% |
人工成本 | 56.01 | 2.35% | 93.79 | 2.97% | 62.72 | 3.06% | 46.72 | 3.36% | |
制造费用 | 165.53 | 6.94% | 245.97 | 7.78% | 177.47 | 8.66% | 116.43 | 8.38% | |
小计 | 2,385.28 | 100.00% | 3,160.01 | 100.00% | 2,050.31 | 100.00% | 1,389.96 | 100.00% | |
销量 | 896.26 | 1,225.39 | 918.23 | 648.61 | |||||
销量增长率 | 57.90% | 33.45% | 41.57% | - |
(b)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单位:万元,吨
产品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合成水滑石复合助剂 | 材料成本 | 76.65 | 93.72% | 449.90 | 92.25% | 463.61 | 93.04% | 355.53 | 91.94% |
人工成本 | 1.41 | 1.73% | 9.21 | 1.89% | 8.34 | 1.67% | 8.47 | 2.19% | |
制造费用 | 3.73 | 4.56% | 28.60 | 5.86% | 26.33 | 5.28% | 22.69 | 5.87% | |
小计 | 81.79 | 100.00% | 487.72 | 100.00% | 498.28 | 100.00% | 386.70 | 100.00% | |
销量 | 26.10 | 190.44 | 181.87 | 148.16 | |||||
销量增长率 | -64.51% | 4.71% | 22.75% | - |
(c)NDO复合助剂
8-1-2-122
单位:万元,吨
产品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NDO复合助剂 | 材料成本 | 1,729.00 | 95.09% | 2,953.12 | 94.92% | 3,336.91 | 95.61% | 2,422.59 | 94.98% |
人工成本 | 20.19 | 1.11% | 34.75 | 1.12% | 31.83 | 0.91% | 28.47 | 1.12% | |
制造费用 | 69.07 | 3.80% | 123.27 | 3.96% | 121.27 | 3.47% | 99.64 | 3.91% | |
小计 | 1,818.27 | 100.00% | 3,111.13 | 100.00% | 3,490.01 | 100.00% | 2,550.69 | 100.00% | |
销量 | 573.20 | 1,089.16 | 1,140.39 | 836.71 | |||||
销量增长率 | -27.81% | -4.49% | 36.29% | - |
与单剂产品不同,三类复合助剂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相近,具体包括抗氧剂、硬脂酸钙、二氧化硅等。报告期内,材料成本是公司复合助剂产品的主要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单位材料成本 | 26,541.23 | 92.63% | 24,843.65 | 89.11% | 25,042.02 | 90.69% | 24,517.78 | 90.88% |
单位人工成本 | 518.94 | 1.81% | 763.00 | 2.74% | 607.05 | 2.20% | 639.55 | 2.37% |
单位制造费用 | 1,593.58 | 5.56% | 2,272.14 | 8.15% | 1,963.86 | 7.11% | 1,819.98 | 6.75% |
合计 | 28,653.75 | 100.00% | 27,878.79 | 100.00% | 27,612.89 | 100.00% | 26,977.31 | 100.00% |
报告期内,单位材料成本相对稳定,主要是因为单位原材料耗用重量和原材料采购单价在报告期内均保持相对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原材料耗用量(吨)(a)【注】 | 1,289.65 | 2,733.46 | 2,394.28 | 1,833.96 |
产量(吨)(b) | 1,246.65 | 2,682.20 | 2,333.18 | 1,768.87 |
单位原材料耗用重量(吨)(c=a/b) | 1.03 | 1.02 | 1.03 | 1.04 |
原材料采购金额(万元)(d) | 2,972.58 | 4,994.66 | 5,596.96 | 4,056.29 |
原材料采购重量(吨)(e) | 1,147.47 | 2,101.56 | 2,232.69 | 1,708.28 |
原材料采购单价(元/吨)(f=d/e) | 25,905.57 | 23,766.44 | 25,068.31 | 23,744.89 |
注:复合助剂原材料耗用量包括原材料耗用量和领用单剂产品重量
8-1-2-123
三、删减概览部分“技术先进性”的相关内容,如有必要可釆用索引形式公司已对概览部分“技术先进性”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删减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一)技术先进性
公司以向客户提供高性能的高分子助剂材料为目标进行深入研发,在成核剂、合成水滑石和复合助剂产品领域形成了8大类核心技术,拥有29项境内外发行专利。
基于公司核心技术生产的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性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在确保自身品质安全无毒、绿色环保的前提下,显著提高树脂产品的光学、力学性能,并提升树脂产品的稳定性。公司8项核心技术及其特点如下:
技术名称 | 对应专利 | 特点 |
β晶型增韧成核剂生产技术 | 《四氢苯酐的羧酸金属盐作为聚丙烯β晶型成核剂的应用》 《一种聚丙烯β晶型成核剂组合物及其应用》 | 四氢苯酐金属盐作为β晶型增韧成核剂是行业首创,可以高效诱导β晶型聚丙烯的生成 |
增刚增韧成核剂生产技术 | 《聚丙烯增刚增韧成核剂组合物》 | 实现了在材料韧性基本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材料刚性提升在25%以上 |
高纯度颗粒状成核剂生产技术 | 《一种颗粒状成核剂及其制备方法》 | 仅使用微量粘接剂实现颗粒状物质的转化,能保持原有成核剂的高纯度状态,安全、环保 |
透明成核剂生产技术 | 《一种包含微量芳醛、山梨醇二缩醛和山梨醇三缩醛的成核剂组合物》 《一种提高聚丙烯亮泽度、降低聚丙烯雾度的组合物及其用途》 《一种山梨醇缩醛聚丙烯透明成核剂的生产方法》 《聚丙烯透明成核剂的生产方法》 《一种包含山梨醇三缩醛和单缩醛的透明成核剂组合物》 | 以环保材料代替有毒溶剂,能够满足婴幼儿用品、医疗用品、食品包装等食药品接触材料的生产需求,打破了国际垄断 |
增刚成核剂生产技术 | 《聚丙烯增刚成核剂组合物》 | 添加公司增刚成核剂的材料具备与钢材相似的机械性能但更加轻盈,可满足“以塑代钢”需求 |
高透明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 | 《一种用于聚合物中的水滑石及其制备方法》 | 安全无毒、高透明及稳定性强的特点,可将PVC材料的用途拓宽至护目镜、血浆袋、输液管、药品泡罩等医疗器械、医疗用品 |
通用合成水滑石生产技术 | 《一种用于聚合物中的水滑石及其制备方法》 | 吸酸能力是硬脂酸钙的4-6倍,且产品粒径更小,比表面积达国际先进水平的2倍以上 |
复合助剂生产技术 | 《塑料添加剂加工设备》 | 已为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重要能源化工企业提供超过100种满足不 |
8-1-2-124
技术名称 | 对应专利 | 特点 |
同高性能树脂材料开发生产需要的复合助剂产品 |
公司的技术先进性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相关内容。问题14、关于本次问询函回复期间新增事项说明
在本次问询函回复期间,公司主要新增事项及说明具体如下:
一、关于与美利肯的专利诉讼纠纷情况说明。
【发行人披露】
竞争对手美利肯已就公司销售的两款产品,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对美利肯诉讼予以立案,但公司尚未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转送的任何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通知书或相应的起诉文件,相关案件尚未开庭,仍处于早期阶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一起专利诉讼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专利诉讼纠纷情况
2020年7月29日,美利肯将公司作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美利肯认为公司制造、销售的型号为NA4008的成核剂和型号为1015的复合助剂侵犯了其第ZL201180068470.6号专利,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前述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公司承担其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
目前,该案件已经立案。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转送的任何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通知书或相应的起诉文件。
2、上述诉讼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仍处于早期阶段,案件审理结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上述诉讼中败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
8-1-2-125
况造成不利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产品被认定为侵权的风险较低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相关产品是否侵犯美利肯公司第ZL201180068470.6号专利出具了《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侵犯美利肯公司第ZL201180068470.6号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相关产品未落入美利肯公司第ZL201180068470.6号专利的权利要求1-48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该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
本次诉讼涉及的为公司的具体产品,因此相关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在其他产品的应用,也不会影响公司在研技术的研发推广。
(3)败诉情况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虽然公司预计在上述案件中被判定专利侵权风险较低,但是如果公司败诉,结合美利肯诉讼请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序号 | 诉讼请求 | 财务影响 |
1 | 停止实施侵害前述专利权的行为 | ①报告期内,两项涉诉产品并非公司的主要产品。其在各期的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均较低,累计占比低于5%。 ②截至2020年6月末,两项产品的存货余额仅为2.52万元,占存货余额比重仅为0.07%。 因此,即使败诉,停止销售前述产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
2 | 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 | ①2019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10,377.11万元,诉讼请求的2,500万元赔偿款占利润总额比例约24.09%,扣除后公司利润总额为7,877.11万元,仍高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 ②2020年1-6月,公司业务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64%。 ③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3,270.93万元,诉讼请求的赔偿款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7.51%,占比较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62.41万元,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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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诉讼请求 | 财务影响 |
够覆盖诉讼请求的赔偿款金额。 ④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21%,流动比率为2.32倍,假设公司货币资金支付诉讼请求的赔偿款,支付后资产负债率提高至28.34%,流动比率下降至2.02倍,财务状况指标预计将保持稳健。 因此,即使败诉,一次性支付诉讼请求的赔偿款,对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综上,鉴于本次案件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涉诉产品并非公司主要销售产品,诉讼请求赔偿金额会相对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金额有限,即使公司在上述诉讼中败诉,该诉讼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仍相对有限。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关于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说明。
【发行人披露】
2020年9月27日,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余志亮由于个人原因辞去相应职务,公司董事会选聘了陈映红女士担任相应职务。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余志亮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聘任陈映红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梁天娇由于个人原因,余志亮由于个人历史诉讼涉及司法调查原因分别离任,公司新选聘的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陈映红自2007年起即在公司财务部任职,为公司内部培养提拔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原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余志亮涉及的司法调查为入职前个人原因导致,与发行人及余志亮在发行人任职期间的职务行为无关。
根据余志亮出具的《个人情况调查问卷》、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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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及相关网站检索核查结果,截至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及首轮问询回复签署日,发行人原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余志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职资格限制情形。发行人新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陈映红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首发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任职资格限制情形。
陈映红自2007年7月起一直于发行人财务部工作,系由公司内部培养产生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并熟悉公司财务工作。上述人员变动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因此,前述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变更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总体意见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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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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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赵文林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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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学敏 李庆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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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