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公告刊登于2019年11月2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72)。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9,8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