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鼎新”)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嘉澳鼎新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MA3CGWJM9E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贝炳方
成立时间:2016 年09月14日
注册资本:1355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增塑剂和环保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澳鼎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967.32万元,总负债为2,896.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071.19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274.20万元。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嘉澳鼎新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以公司转账至嘉澳鼎新指定账户之日起算,借款期限一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安排分批借款,借款利息以实际放款的总金额及借款天数为基础计算,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嘉澳鼎新购置土地、项目技改新增设备及环保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本次借款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运营的前提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嘉澳鼎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