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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0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6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李有明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有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设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审计委员会由陈贇、王涛、曾燕云组成,由陈贇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由李有明、王涛、陈长生组成,由李有明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陈长生、朱民、王涛组成,由陈长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贇、王涛、曾燕云组成,由陈贇担任召集人。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有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启斌先生、安丰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启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启斌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68826620

传真:0510-86590151

邮箱:kuangshun_ir@kuangshun.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金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潘金良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68826620

传真:0510-86590151

邮箱:kuangshun_ir@kuangshun.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附件:

1. 李有明:男,1969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1992年在番禺环球电子化学材料厂从事研发、生产工作,1993年至1994年调任番禺环球电子化学材料厂业务经理,负责PCB专用油墨的销售工作。1995年至2000年在番禺康泰电子试剂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6年至2011年历任广信油墨、广信科技的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番禺广信执行董事兼经理、广州福贡庆执行董事兼经理、广州广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阴广豫执行董事、江苏宏泰董事、东莞航盛董事长。201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有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94.4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朱民:男,1959年6月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1995年历任上海无线电二十厂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1995年至2000年历任上海无线电二十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8年任福建闽威电路板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1年任浙江罗奇泰克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东亚电路板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罗奇泰克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宏泰董事、东莞航盛董事、上海创兴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6月8日至今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朱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8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 曾燕云:女,1972年8月生,中专学历。曾任番禺环球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江南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会计,金信油墨董事。现任广州广臻管理部经理、东莞航盛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曾燕云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先生为夫妻关系,曾燕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 陈长生:男,1964年12月11日生,硕士学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总工程师。2011.10-2016.10担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10至今担任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13.10-至今担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理事长,2015.3至今担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陈长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王涛:男,1967年12月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1988年5月至今,任涿州市蓝天特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丝网印刷协会会长。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 陈贇:女,1973年12月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东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12月至今任上海君开元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 张启斌:男,1989年2月生,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高级咨询顾问,《21世纪经济报道》项目经理,北京未满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运营总监,广州市想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

广州有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加入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江苏宏泰董事、上海创兴董事、江阴广庆董事。2019年6月1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启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8. 安丰磊:男,1981年8月生,研究生。曾任职于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9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研发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安丰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 潘金良:男,1985年12月生,经济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经理,2018年4月入职公司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潘金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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