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0年11月6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张绘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钱益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时,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推选黄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绘锦、钱益玉、黄华简历详见发布于2020年11月1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0-057号《关于监事会换届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发布于2020年11月1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0-058号《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0年11月1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0-059号《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2、公司职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