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星期已)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成都市高新区新设立两家子公司、在成都市大邑县新设立一家子公司。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为促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3.8亿元,该额度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