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10万元与重庆裕晟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和孙博文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安易联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董事叶立胜、刘航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