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4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957,233.12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0月30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确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目前,公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20-143
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
810102401421045933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
810102401421045940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
810102401421045919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
810102401421045926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