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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7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

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0]36778-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016年6月24日《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简称“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我们对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投资”、“本公司”或“公司”)进行了逐项的落实与说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并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完整是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并根据问题与解答中需要我们专项核查的事项出具真实、准确的专项核查意见。现说明如下: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一)最近三年年报审计情况

览海投资最近三年年度会计报表均由我所进行审计,我们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2019年3月26日、2020年2月27日天职业字[2018]5674号、天职业字[2019]247号、天职业字[2020]4130号,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本次核查情况

我们对览海投资最近三年财务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了专项核查,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复核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存在变更以及是否存在被滥用情况。

2、复核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重大交易及会计处理,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交易,虚构利润;关注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复核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以及其依据充分性。

4、复核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关联方交易,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利润输送的情况。

5、复核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资金使用、对外提供担保是否存在违规情形。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注意到:

(一)近三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1、2017年度

(1)本公司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自2017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0元,增加营业利润0元
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因本公司本期未收到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项目为零,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无影响。“营业外收入”与“其他收益”科目本期无调整。

(2)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区分终止经营损益、持续经营损益列报本期减少持续经营净利润694,452,746.49元,增加终止经营利润45,326.11元;上期减少持续经营净利润327,171,654.81元,减少终止经营利润105,233,842.29元。
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增加持有待售资产(或负债)0元,增加流动资产0元
调整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增加(或减少)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0元,增加(或减少)资产减值损失0元

(3)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并追溯调整。本期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3,445.21元;追溯调整2016年:增加2016年资产处置收益-39,378,906.60元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按利得、损失总额分别列示,并追溯调整。本期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少842.04元,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24,287.25元;追溯调整2016年: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少13,775,044.05元,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53,153,950.65元

2、2018年度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合并报表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018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金额为6,695,251.87元;2017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无余额;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27,657,135.91元;201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55,042,355.46元;
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期末金额为41,619,156.75元;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期末金额为4,258,677.59元;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列报2018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210,348,235.18元;2017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112,816,855.15元;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18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金额为91,044,978.62元;2017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496,043.59元;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2018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金额为6,410,976.78元;2017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金额为65,930,622.20元;
原“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无影响;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研发费用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2018年:增加研发费用0.00元,减少管理费用0.00元;2017年:增加研发费用8,020,769.06元,减少管理费用8,020,769.06元;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2018年:财务费用63,437,622.06元,其中,利息费用63,012,599.80元,利息收入263,075.41元;2017年:财务费用77,093,023.85元,其中,利息费用76,796,324.02元,利息收入1,425,850.35元;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无影响;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无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2019年度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应收票据期末列示金额0.00元,期初列示金额0.00元;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4,496,583.53元,期初列示金额6,695,251.87元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应付票据期末列示金额0.00元,期初列示金额0.00元;应付账款期末列示金额121,918,486.95元,期初列示金额91,044,978.62元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0.00元,上期列示金额-2,296,228.94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报表科目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为3,736,411.72元。
金融资产根据公司管理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金额为8,152,800.00元。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除上述事项外,近三年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二)经核查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重大交易及会计处理,未发现览海投资存在通过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经核查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览海投资按照其会计政策、并根据最新的情况或进展计提或确认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通过大幅不正当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最近三年因计提减值准备而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36,411.722,296,228.943,261,684.45
合计-3,736,411.722,296,228.943,261,684.45

(四)经核查览海投资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未发现览海投资与关联方间的交易定价明显易于可比市场价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经核查览海投资最近三年的资金使用、对外担保,未发现违规占用资金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基于以上核查,我们未发现览海投资最近三年间存在影响财务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天职业字[2020]36778-1号[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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