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63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31,232,000股;参加网络投票股东4名,代表股份11,399,000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连云港
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为:2020-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63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于炜、韩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
(三)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