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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7

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认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振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倩明

中国 武汉 2020年10月26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得到贵会证监许可[2020]13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7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767,532,875.6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3,450,918.9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081,956.6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48,697.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0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0月23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发行申请文件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筹集资金投入总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147,139.39147,139.392020-431302-12-03-011844; 2019-350823-48-03-082256;190000110030001
补充流动资金29,613.9029,613.90
合计176,753.29176,753.29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6,753.29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上项目。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其中,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将由公司子公司宏大爆破有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公司将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把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子公司。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已完成投资总额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9,363.129,363.129,363.12
合计9,363.129,363.129,363.12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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