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公司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11月6日,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的确定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
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