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
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一、 合作概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收到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能能创”)就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康环境”)第二阶段收购计划的《意向函》,上海申能能创拟根据《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行使第二阶段的收购自主选择权,启动第二阶段收购计划,具体详见2020年7月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启动第二阶段股权转让暨环保平台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临2020—058)。
根据《框架协议》、《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协议》等有关第二阶段交易的相关约定,及公司、达康环境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分为达康环境经营管理层受让、增资达康环境股权,及上海申能能创受让、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增资达康环境股权四个部分,其中团队增资是上海申能能创受让达康环境股权的前置条件,上述交易合称为“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以下简称“一揽子交易”),具体详见2020年8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2)。
一揽子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工商登记的变更情况、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情况,具体详见2020年10月2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8)。
二、 一揽子交易实施完成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达康环境通知,申能集团已根据一揽子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足额支付增资款。截至目前,达康环境收到相关增资款情况如下:
1、2020年9月25日,达康环境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项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达康环境团队持股平台)的部分增资款(即,人民币17,864,154元);
2、2020年11月2日,达康环境收到《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申能集团的全部增资款(即,人民币22,500万元)。
截至公告日,一揽子交易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及股权交割手续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款打款凭证;
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款打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