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景德镇市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
目前,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7MA39BM4C49
企业名称:景德镇城丰特种陶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昌南发展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海创同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卢娴)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05日
合伙期限:2020年11月05日至2027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于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维修;投资于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投资于特种工业陶瓷开发、生产等,经营范围为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及相关咨询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