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公司拟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合计248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示,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充分审核了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公证天业承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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