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0年11月17日
桂东电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一、大会须知;
二、大会议程;
三、大会表决说明;
四、会议议案
1.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 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5. 关于追加20亿元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桂东电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质询。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桂东电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议程:
一、宣读《大会须知》;
二、宣布会议议程;
三、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5.《关于追加20亿元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议案表决;
六、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后宣布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大会决议;
十一、大会结束。
桂东电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以下事项的表决:
1.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 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5. 关于追加20亿元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设监票人三人(其中一人为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并由律师当场见证。监票人职责:
1、大会表决前负责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与其他人员分别就座;
2、负责核对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人数及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规定要求;
4、统计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三、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有9项内容,议案1至议案6为一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的方格处画“√”,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议案7-9为选举公司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投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条码的完整性。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场设有票箱若干个,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
进行投票。
五、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并由总监票人将每项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大会秘书处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8万元/年/人(含税)。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更好地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向董事会建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8万元/人(含税),按月发放。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现将相关事宜向各位股东报告。
公司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7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相关事宜向各位股东报告。
公司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四
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现将相关事宜向各位股东报告。公司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为拓展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增加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债权融资计划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通知书为准)。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五
关于追加20亿元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5月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的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为85亿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金融机构追加申请20亿元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作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贷款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金融机构借款。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六
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经营需要,现将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向大家报告,请予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近期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融资计划,为支持桂旭能源公司的发展,根据桂旭能源公司申请,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桂旭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因此本次为桂旭能源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住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56号上海街C区第3层3001号商铺
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桂旭能源公司投资项目及相关情况已在前期临时和定期报告作了详细披露。
2、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371,661.04万元,净资产33,984.31万元,负债总额337,676.73万元,资产负债率90.86%,2019年建设未完工,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桂旭能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8,048.1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1,237.6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96%。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7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根据股东单位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考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秦敏、潘雪梅、利聪、雷雨、赵佰顺等5人,以上候选人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合法的形式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八届董事会,并另行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秦敏,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最近五年曾任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重庆同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桂东电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潘雪梅,女,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桥巩水电站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主任,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桂东电力副总裁。利聪,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最近五年曾任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云南桂润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桂东电力董事,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雷雨,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管理学硕士,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经理、战略发展部并购重组与证券化管理经理,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同部副总经理。赵佰顺,男,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桥巩水电站分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桥巩水电站分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广西正润发展集团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经理,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八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根据股东单位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考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农初勤、李长嘉、冯浏宇等3人,以上候选人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合法的形式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八届董事会,并另行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农初勤(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至今任广西南宁海翔会计师事务所、广西海特税务师事务所、广西海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第5届监事会监事,广西资产评估协会理事,广西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广西社会组织管理专家,广西科技财务咨询专家。
李长嘉(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82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最近五年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广西如此多娇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熟悉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法人治理,执业至今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债券、民商事法律诉讼等法律事务。
冯浏宇(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上海力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主管,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北京)业务董事、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南宁)业务董事。现任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国富融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农初勤、李长嘉、冯浏宇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中:被提名人李长嘉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农初勤、冯浏宇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农初勤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农初勤、李长嘉、冯浏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中:被提名人李长嘉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农初勤、冯浏宇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农初勤、李长嘉、冯浏宇2020年10月27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九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本届监事会根据股东单位的提名,推荐莫雪梅、兰旻、梁振强3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共5人,另外2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待公司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合法的形式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八届监事会,并另行公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予审议。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莫雪梅,女,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最近五年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委派经理委派至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现任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兰旻,女,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最近五年曾任广西广投燃气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广投蒙山清洁能源公司、广投尚东清洁能源公司财务经理,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外派财务经理,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副主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梁振强,男,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最近五年曾任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桂东电力监事、审计部经理,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贺州市华彩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