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3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召开通讯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64,082,374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59,999,994.74元,扣除发行费用59,8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0,149,994.7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50002号《验资报告》。
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数额,拟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投资项目 备注
投入计划 资金投入计划
1、中央空调(合肥)项目 130,000.00 124,015.00 差额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2、压缩机(芜湖)项目 80,000.00 80,000.00
3、冰箱(荆州)项目 80,000.00 80,000.00
4、冰箱(南沙)项目 42,000.00 42,000.00
5、家用空调(南沙)项目 33,000.00 33,000.00
6、家用空调(芜湖)项目 71,000.00 71,000.00
合 计 436,000.00 430,015.00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有关该议案的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50017号《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