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64,082,374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59,999,994.74元,扣除发行费用59,8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0,149,994.7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50002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2011年2 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国银行佛山顺德北滘支行 881932788608094001 80,000.00 压缩机(芜湖)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跃进支行 44477701040010594 71,000.00 家用空调(芜湖)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2013013919201253165 42,000.00 冰箱(南沙)项目顺德北滘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北滘支行 44001667336053003160 33,000.00 家用空调(南沙)项目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04618800151169 80,000.00 冰箱(荆州)项目公司北滘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0301014170045115 124,300.00* 中央空调(合肥)项目
合计 430,300.00 —
注:*该账户含应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85万元
二、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依据公司非公司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11年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压缩机(芜湖)项目 80,000.00 80,000.00 28,500.00
家用空调(芜湖)项目 71,000.00 71,000.00 —
冰箱(南沙)项目 42,000.00 42,000.00 15,000.00
家用空调(南沙)项目 33,000.00 33,000.00 —
冰箱(荆州)项目 80,000.00 80,000.00 —
中央空调(合肥)项目 130,000.00 124,015.00 13,500.00
合计 436,000.00 430,015.00 57,000.00
三、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以本次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
四、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相关方关于募集置换方案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规规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注册会计师鉴证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50017号《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意见认为:"美的电器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正信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已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美的电器实施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1年3月10日